28读书 » 都市言情 » 他自地狱来 » 第八十六章:理想

第八十六章:理想(2 / 5)

毕竟红莲业火对于自己的身体已经是觊觎太久了,这样的一种时机红莲业火肯定是不会放弃的,所以方寒非常的相信自己的能力可以被自己的世界之中的所有的一切直接的运转到自己的身体之上。。

方寒已经能够感受到这样的一种非常紧张的气氛了,自己体内的这两种灵识的力量已经是将所有的力量全都释放出来了,方寒体内的空气已经是变得非常的严肃了。

方寒知道现在红莲业火没有对自己出手其实就是因为自己的能量其实已经是将红莲业火的灵识直接的震慑住了,但是方寒知道如果自己的体内的这种恐慌的情绪直接的体现出来的话。

那么红莲业火肯定是会对自己的灵识进行一种致命的打击的,所以方寒必须要用自己的灵识来不断的压制自己体内的这种非常烦躁的情绪。

其实红莲业火在看到自己体内的这个红色的珠子竟然能够被方寒这个时候的灵识逼迫的节节败退的时候,其实红莲业火的内心之中是感觉非常的震惊的。

因为在红莲业火的脑海之中其实对于自己的这种力量还是比较的处于一种恐惧的力量的,毕竟红莲业火在之前的时候的确是吃过自己体内的这个火珠的亏的。

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红莲业火对于这个火珠是没有任何的办法的,红莲业火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这个红色的火珠直接的将自己的灵识之上的力量吸收,然后转化为自己的身体之上的能量。

也就是说其实红莲业火是看着自己的能量在不断的将自己的力量收回到自己的体内的,如果红莲业火在感受到这样的一种变化的时候其实方寒还是在不停的将自己的这种情绪一直在压制着。

但是方寒不知道的是现在的红莲业火已经是将自己的能量慢慢的收复到了自己的体内了,红莲业火这个时候已经是没有多余的灵识来感受方寒体内的这种情绪之上的变化了。

红莲业火现在只想知道自己体内的这个红色的珠子到底是会受到怎样的一种冲击,这种冲击对于自己到底又会有怎样的一种能量之上的变化。

这才是红莲业火现在需要得到的一种事情,这种事情绝对不是自己能够慢慢的将自己的能量收回到自己的体内的一种原因,这个原因其实还是为了自己体内的这个红色的珠子。

但是这也是红莲业火自己的一种理想,如果这个理想是在现在实现的话,那么红莲业火对于方寒肯定是会有一种非常感激的心情的,毕竟自己的理想之中的世界还是没有彻底的达到。

这才是红莲业火直接的将自己的世界之中的东西包围起来的原因,如果红莲业火还是以前的那种心态的话,这个时候红莲业火再没后感受到方寒的这种情绪的时候都可能已经是直接的出手了。

所以方寒其实跟红莲业火的关系其实是非常的微妙的,他们两个人看似是非常的了解的,但是其实两个人其实又是非常的不了解的,曾经拥有过的身体还是不会再一次的得到这样的一种灵魂之上的释放。

这就是方寒内心之中比较疑惑的一种东西,这种东西绝对不会将自己的世界之中得到的一种能量,所以方寒还是不停的将自己的世界之中的情绪压制在自己的灵识之内。

红莲业火比较震惊的事情就是方寒竟然没有直接的用他的灵识运转出来的这根绣花针来攻击自己,这还是红莲业火比较震惊的事情的,红莲业火其实内心之中已经是将自己的情感直接的抛弃了。

他内心之中还是不停的将自己的灵识之中的一种能量得到一种比较强悍的提升,这才是方寒慢慢得到的一种事实,事实上方寒对于自己的这种多愁善感的事情也还是比较的担心的。

但是方寒实在是没有办法对之前一直在自己的体内居住着的红莲业火直接的下手,哪怕方寒知道红莲业火其实是不会死亡的一种火焰,但是他的内心之中的柔软的部分还是直接的阻拦了方寒。

这种多愁善感的性格其实是方寒的一种缺点,但是在某一种情况之下,这种性格也会是方寒的一种优点,现在的红莲业火已经是对方寒有了一种更加全面的认识了。

不过这个时候红莲业火感觉自己对于方寒的认识已经是非常的晚了,毕竟他们两个人现在是针尖对麦芒,已经成为了敌人了,红莲业火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能量可能是实在是太过于强悍了。

方寒那个时候对于红莲业火已经是足够的宽容的了,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将另一个人的能量在自己的身体之中一直存在着,并且这个人还随时都可能将自己的力量直接的夺走。

这个人可能就是方寒再次的将自己的世界彻底的释放出来的,或者世界就是如此的奇妙,也可能实在就是因为方寒可能将自己的世界之中的所有的力量全都展现出来。

自己这个时候已经是将所有的事情全都来到了这个无比可靠的世界之中,所以方寒会不停的将自己的能量释放出来,如果这个事情可以带给方寒比较强烈的一种冲动的话,那么方寒其实也是可以接受的。

当然,这个事情绝对不会像方寒想象的这样的简单,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的复杂的一个能量,但是方寒实在是没有办法去抗拒这样的一种带给自己能量的一种奇妙的火焰。

所以这个世界之中也会带给不同的人一种不同的感受,这个身体之中的红莲业火已经是将自己情绪完全的展现出来了,方寒再将自己的灵识之中的情绪直接的感受到这样的一种特殊的感受之后。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