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三章新的武器与力量(6 / 17)
虽然感觉试了不少招数,不过这次用来试剑的对象,终究只是木人。
姑且不论最后的状况,如果论魔气融合术能造成的效果,感觉只要是有银级实力的人,其实都不难办到。
也就是说,那种程度的力量,并不算是特别强大的绝招。
对于我带有如此意图的疑问,克罗普的反应是:
「你真的明白我的意思吗……用完刚刚的招数,你的剑可是这种下场呢。」
克罗普指著碎剑的残骸这么说道。
这样说也对。
这是一旦用了,就无法继续战斗的招数。
考虑到这一点,确实是有缺陷。
克罗普接著说道:
「其实如果准备复数的剑,以用完就丢为前提,或许还有办法,但就算不是特别昂贵,如果没有能够能承受魔力与气的性能,恐怕也很难实现。如果没有那种性能,很可能在灌注力量的时候,剑就会坏掉。而且如果真那么做,花费可不小喔。」
「这个……也对。可是……如果是用匕首之类的武器呢?如果用丢飞刀之类的方式,说不定可以降低风险。」
如果可以那样,在战略上的弹性应该会增加许多。
就算武器没法承受力量,很可能会被破坏,但只要让武器远离身体,就算力量失控,应该也能减少我把自己炸开的可能性。
不
过就算那么做,那个匕首也会变成只能用一次的消耗品。
毕竟用一次就会坏掉了。
「很难说……要试试看吗?」
克罗普也没轻视我的想法,立刻准备了便宜的匕首让我尝试。
就结果来说,那是不可行的。
因为在武器脱手的瞬间,我就没法在武器上持续注入魔力跟气。
当然,那样也不可能接著注入圣气。
如果只是单一的力量,就算是用投掷的方式-是可以让力量维持到命中目标,可是……总而言之,这或许就是近接战斗专用的技法吧。
最后在这次试剑中所瞭解到的,就是在使用魔力、气、圣气的时候,各能力强化武器时带有的性质。
还有,同时让魔力、气、圣气合一去强化武器,不仅危险,而且还是必须牺牲昂贵武器的招数。
至于魔气融合术则会消耗大量精力,并不是在一天内能多次使用的技法。
大概就是这些吧。
虽然说似乎得到不少收获,可是也瞭解到威力强大的招数,同时也会伴随严重的缺陷,感觉就像被人教训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一样。
话虽这么说,我也可以说是学到了一个绝招,结果其实还算不错。
只是如果不是遇到实在难以应付的强敌或危机,大概也没机会用到。
至于魔气融合术,虽然今天用起来相当勉强,不过我感觉那是熟练与否的问题,这样说起来,或许有机会练成可以常用的招数,所以我打算多花时间练习。
至于再加入圣气的技法……那种光是练习就会把武器弄坏的招数,就真的没办法了。
虽然听克罗普的说法,如果愿意奢侈地使用神银或魔铁之类的昂贵金属来造剑,是有可能打造出可以承受那种力量的武器,不过我可弄不出那种费用。
总而言之,目前我大概也只能不断往上爬,持续赚钱了。
这是个我被迫去面对种种现实的日子。
◆◇◆◇◆
当我把超出造剑预期花费的费用交给克罗普,正确的说,是交给他的妻子,同时也是店员的露卡之后,我便离开铁铺。
在我离开时,露卡的眼神虽然流露出欲言又止的感情,但现在的我什么都不能对她透露。
我只能用尴尬的眼神跟自认是微笑的表情作为回应。
会说是自认,是因为我现在这张脸,就算想笑也只能勉强让脸皮抽动,况且我脸上根本就没有控制表情的肌肉,所以要有笑容本身就是难事。
而且我脸上还有一个面具。
其实不管我有笑没笑,对方都没法知道……然而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不知为何露卡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并对我回以微笑。
她能够感受到我的感情吗?
希望真是那样……
我离开铁铺之后,便接著动身前往冒险者公会。
我要开始做铜级冒险者的工作了。
装备也都准备好了,这样以后在迷宫活动的效率也会提升……我是很想这么说,不过罗琳跟希拉已经叮嘱我这段时间要避免在迷宫活动。
老实说,这实在让我很不甘愿,但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也无可奈何。
尽管我的模样再怎么古怪,但我也不愿意就这样被人当成是绑架犯。
话说回来,我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重新开始在迷宫活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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