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2 / 5)
秦松晗笑笑:“没你那次拆雨伞受欢迎。”
李清楠有点不好意思,她是真心喜欢秦松晗笑起来的样子,尤其喜欢那一口整齐的大白牙。
“上次看你笑还是你说我是城里人的时候。”李清楠往校门走着。
“你大晚上找吃的没找到这件事不好笑。我只是单纯觉的城里人这个梗好笑。”秦松晗放慢了脚步。
“谢谢你那天给我煮面。”李清楠话一说口,话题终结者无疑了。
“谢谢你用你太笨衬托我的优秀。”秦松晗还是那副不太感兴趣的样子。
眼看着就要到学校门口,李清楠问:“秦松晗你今天不用取车吗?”
“溜达溜达,减肥。”秦松晗掏出蓝牙耳机塞进耳朵,他不喜欢有人和他一起回家,有人在身边耽误他听歌。
林凡每天陪他到文化广场的十字路口,距离不长,话却不少,林凡有几分钟讲完一天遇到的所有趣事的本事,秦松晗没法戴耳机,戴上耳机不理林凡,多少有些不合适。
李清楠挺喜欢这样的相处方式的,不用刻意找话题,不用担心自己是个话题终结者,静静地走在彼此身边就好,他真真切切地在自己的身边,一歪身子就能靠到的距离。
林凡和尚宇争了一会儿,吵架逻辑和词汇都输给了尚宇,急的他说:“你别给我整那些名人的名言,别我拽文绉绉的词儿。”
尚宇开始生自己的气,为什么要和一个傻瓜吵架?吵那么久,他转身就走。
王明伟和王伟明早早的溜了,反正那两个人他们都不认识。
秦松晗和李清楠早就离开了,林凡向车棚跑去。
和秦松晗在家门口告别,李清楠外放了秦松晗听的那首歌,歌手的声音很独特,声线不属于亮甜美型的,不算沙哑,准确的说声音有气息在包裹。
一首很悲伤的歌,一首容易让人想起前任的歌,她没有谈过恋爱,林凡听了会更有感触吧。
她买的文具都到了,试了试好不好用,找出一支最喜欢的笔写了作业,这天的作业她写的格外公整,出于对新笔的新鲜感吧。
写完作业洗了澡她就回屋睡觉了。
一个人住的这段时间,她的胆子大了点,晚上敢关灯睡觉了,人总是矛盾的,关灯害怕,开灯她又睡不着,现在这个矛盾终于有了调和。
躺下突然想再听一遍那首歌,她得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了一下,点了手电筒开关。
往床头柜上照了一下,耳机不在,她把枕头立起来,靠着枕头坐了起来,伤心的歌不一定听给前任,妈妈?奄息?薯条儿都可以是歌词里的主角。
她外放了那首歌,一个人也有个好处,听歌可以不用耳机。
秦松晗也在听这首歌,写完做业的他,输入笔记本电脑密码,电脑界面停留在他的文章文档上。
敲字敲了一会儿,想起了今天和李清楠对视的场景,他换了一首甜一点的情歌,听了几句,他清清嗓子,端起杯子喝了几口温水。
时间是有速度的,无论你是好是坏,贫穷或富有,它都会带着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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