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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鲜衣怒马少年时(2 / 3)

老板的这番即兴介绍差点儿没把琳恩给笑趴下。

只听她一字一顿地问道:“你凭什么认为她是臭脚汗脚的?”

“啊!”“啊!”“……”

店老板,乐步之还有林芷依三个人,一时都被她的问话给点醒了。

店老板连忙出言补救道:

“哎哟喂,不好意思!我这店平时光顾的多半是大老爷们儿,就算有几个女生,也是隔壁体院的。

我还以为你们也是体院过来的咧。

身材又高又瘦,脸又都是辣么美,搞艺术体操的吧?

看你们仨儿走在一块儿,我还以为是神仙下凡了哩。

我真羡慕啊,实在是太羡慕了哇!”

店老板夸张的神情,附带这一连串冒着热气的马屁,拍得乐步之简直是心花怒放。

当即就要拍板,把这一排女鞋都给买下来,回去给林芷依慢慢换着穿。

那堆鞋子里面,蓝的,绿的,黄的,花的,粉的,五颜六色,一应俱全。

幸亏琳恩及时出手,制止了乐步之这一极为傻叉的行为。

“这些颜色,全都不好配衣服!她比较适合那边那双小白鞋。”

“可是我觉得这双绿的很好看呐,瞧,绿莹莹的,颜色多鲜亮,显得多有青春活力。

到时候再配双红袜子就更完美了。”

乐步之对他那独到的眼光和鉴赏力很有自信,因此毫不犹豫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全然不顾一旁琳恩投来的惊恐的目光。

“怎么样?依依,你觉得是白的好看,还是绿的好看?”

“我,我觉得……”

林芷依可怜巴巴地回头看了看琳恩,又看了看身旁那个带着殷切期盼眼神的大冬瓜乐步之。

最终一咬牙,还是顺着男友的意思选择了那双绿鞋。

“呀哈,快换上,快换上给我瞧瞧。”

乐步之兴奋不已地嚷道,

“我说什么来着?这不就是鲜衣怒马少年时吗?

我家里正好也有双绿鞋,你报道那天,咱们约好了一块儿穿,去闪瞎那帮贼人的狗眼。”

……

那么,咱们再来说说,之前那被紧急送医的暗访调查员毛四海。

蓟城大学附属医院血液科的专家组团队经过会诊后,一致认为。

毛四海的地中海贫血只能尽快去做骨髓移植,否则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可一时之间,蓟城的骨髓库中并没有合适的配型。

“要不我还是选择保守治疗吧,等恢复的好一点儿,再去纽约的约翰克里兹总部,让他们帮忙解决这个麻烦。”

毛四海很虚弱,但他的脑子其实还是很管用的。

如果真要在国内做骨髓移植的话,估计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

最起码,自己乔纳森是假身份这一点,就多半会被揭穿。

嘟,嘟……

毛四海的电话总算是接通了:

“尊敬的教父,您就帮我看看,这事儿到底应该怎么办吧?”

“……”

“当然,我当然知道martin其实也是为我好。而且我也很想将这暗访调查员的工作坚持完成。

不过事到如今,他把我安排在这蓟城大学,真的是给我找了个天大的麻烦。

这医院人来人往的,保不住就会害得我被警察给抓住。

当初我和王子安策划那起立交车祸时,就是在这个医院里弄的尸检证明。

那会儿,我还叫做毛板眼!”

“……”

“对,您说的很有道理。可问题是,我现在基本上动不了,身上插了不少管子,不然的话……”

“……”

“您看您能不能想个什么办法,尽快把我从蓟城弄到纽约的约翰克里兹总部去?

我需要尽快在那儿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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