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陈到大婚(2 / 7)
事主见徐晃硬气,赢得了面子,加赏十贯。
二十贯钱财,母子俩省吃俭用,倒也熬过来了。
如今又到了,代人受过的好日子,伤势初癒的徐晃,扶着母亲,来到南市官坊。
靠着墙沿,拉开横幅,招揽生意。
有事主罪责两百杖,说是拐卖良家妇女,被她丈夫堵在南市,告了官。
判罚:两百杖,活则免罪,死了就丢乱葬岗。
这是最重的天罚,取其听天由命之意。
监刑官,给了事主一刻钟,若是找不到,代受刑杖的人。就得事主,亲自领受刑杖。
两百杖,也叫做必死杖。
这是判官恨事主,丧尽天良。
这才加重了处罚。
然而上天,有好生之德,该给的一线生机,还是要给的。
这才有了,一刻钟的缓刑期。
事主重赏五十贯,买人代刑。
两百杖,九死无生,谁都不敢接。
徐晃初来乍到,见母亲病重,又有事主重赏,就有些心动了。
然而听完事由之后,徐晃犹豫了。
买卖妇女,天理难容。
若是代其受过,那也禽兽不如。
事主见徐晃心动,便加价一百五十贯,以两百贯买命。
刘正和郭嘉,来到南市的时候,正碰上徐晃与事主,达成协议。
写下了杨县徐晃,随后咬破手指,就要按下。
刘正大喝一声:“等一下!”
监刑官上前见礼,问候说:“大人,请吩咐!”
郭嘉问:“河东徐晃字公明,杨县人。你可知道,是替什么人受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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