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玄幻魔法 » 寰宇魂道 » 第363章灭道诛煞诀

第363章灭道诛煞诀(1 / 2)

第363章灭道诛煞诀

瞬间之后,只见得密室上方的那黑白双色能量彻底地混乱开来,不再遵循着某种特定的轨迹运转,反而有一种就欲四散而开的趋势。

这个时候,便见得两道娇俏的人影陡然从黑白两色能量中被“喷吐”而出,正是嫣儿和蝶梦衣。居功至伟的这两人,从黑白双色能量中出来后脸色惨白,而且也是再度化为了人类形态,显然在刚才破阵当中几乎抽空了她们体内的妖魂力。

此刻,蝶梦衣还好一点,而嫣儿,则是全身透红,显然她再度冒进施展“朱雀涅槃”的影响又发作了。但是小姑娘也知道此时情况危急,愣是咬紧牙关,不吭一声。

黑白双色能量混乱,邪祖的脸上露出诡异的微笑,这两个时间节点恰好处在一起,除朱无敌心头陡然升腾起一种死寂的感觉外,心思敏锐的张凡和南宫子墨等众人心头也不由得有一种猜不透所以然的冰凉感觉。

就在这时,随着黑白能量彻底混乱并且四散幅散开来,一道冰寒冷冽的声音陡然从邪祖的口中传出:“喋喋喋,不得不说,你们这些渺小的后辈的确让我刮目相看。在斗算计、斗智、斗力上你们以众人之合力,的确压过我一头,但是,在此刻存世的形态上,你们却要一败涂地了!”

如今,我仅仅只是一道必须得依靠寄居别人身体才能获得“安全感”的妖灵精魂,让你们很高兴是吧?但是,现在我就让你们知道,我这道妖灵精魂,就是你们永远也无法跨越的障碍!

说着,冷然的眼神看向朱无敌,邪祖嘴角裂开一个嘲讽的笑容,森然道:“看你运转魂力的功法轨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想必你就出自诛煞门吧。只是不知道,你是否晓得你们诛煞门的鼻祖‘诛煞帝君’的压箱底本事呢?”

随着邪祖那一字一句的话落入朱无敌的心头,朱无敌的脸色当即深沉得就像乌云密布那般,心头也不由得暗跳了一下:“果然,连老祖的魂技也被他偷学了去,如此,我们这次还真的是无能为力了!”

就在这时,一声嘲讽的狂笑声陡然响彻:“哈哈哈,即便你们破了生死门大阵又如何,难道你们认为这样就能战胜我了吗?”邪祖仰天狂笑着。

当年,我在影印位面中被众多强者围攻而落败,致使最终被彻底封印。但好在,你们人类强者中从来不缺乏各种勾心斗角的争斗嘛,万年之前……

当邪祖正如此说着的时候,通往密室的两条通道内,南宫子墨那四人先前所在通道的另一条通道内,陡然隐隐地传出了一阵激动的气息。显然,对于邪祖即将说出的下面的话,这道气息中有着强烈的期待。

但是,又正如上次那般,当这道妖灵精魂即将说出一些有用的信息的时候,好似他的思想受到了什么影响一般,当即捂着脑袋,好似有种痛苦的神色,冷声喝道:“喋喋喋,又想害人,又想继续永世将我封印,天下间哪有这么好的好事!如今,虽然仅是我的一道妖灵精魂从被封印之地逃脱,但是这万年以来,你认为我就没有一点收获吗?”

因此,即便我的这道妖灵精魂即将被毁灭而去,也不会影响我的本体最终将会从封印之地“破印而出”!你们都给我等着吧,哈哈哈……

随着笑声的落下,只见得邪祖的脸上突然泛起一种“神圣”的决然脸色。而且,瞬间之后,有着一种浓郁的黑色光芒从他身上泛出,好似他就是一个黑色的太阳那般。

一个秉承天地戾气而生的邪恶的存在,脸上居然会有那种“神圣”的决然脸色,让得张凡等众人顿时觉得不可思议的时候,却听得朱无敌冷然喝道:“大家赶紧住手,即便受反噬的力量也不要助他施展恐怖的魂技!”

“喋喋,你认为你们在这个时候还能停手吗?”邪祖脸上的笑容对众人很是讽刺。

继而,邪祖的声音落下,便见得先前抵御众人的那一道黑色能量护罩,在瞬间之后居然内隐,全部隐入了邪祖的身体之内。而且,这个时候也是他身上的黑色能量光芒最耀眼的时刻。

随着邪祖身体之外的黑色能量护罩的内隐,顿时张凡、南宫子墨等人的攻击在没有了任何阻碍的情况下,当即朝着邪祖的身体轰击而去。

但是,猛然间听到朱无敌那焦急的喝声,虽然张凡等人并不明白就里,出于对大家处于同一条船上的信任,大伙也是赶忙想收住攻击,使之不要轰击到邪祖的身上。

然而,正当他们有那样的心思,也正想那么做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这个努力全然是徒劳的。因为在那黑色能量护罩内隐的时候,陡然间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吞噬力的作用,让得张凡等人的攻击除了向着邪祖的身体轰击而去这一途,别无其他选择。

陡然……

“轰”!

一声震天大响响彻,只见得先前就已经黑色光芒耀眼的邪祖,在张凡等人那威力巨大的攻击轰击之下,顿时像一颗被引爆的“原子弹”一般,轰然被“震爆”了开来!

但是,又与原子弹的爆炸乃至妖灵自爆不一样的是,这种振聋发聩的“爆炸”,非但没有对众人产生任何的冲击力和破坏力,似乎还让得众人隐隐感受到一种舒适的感觉,甚是奇妙。

而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彻,只见得一道黑色浓郁的光团从青宗寒的身体中飘飞而出,瞬间化为了星星点点的黑色光点。

黑色光点似乎拥有灵性那般,顷刻间便飘散在了密室的四周,好似在密室的四周形成了一个星点网状的围笼。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