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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消失的凶器(2 / 7)

“死亡时间也就三天左右吧,末餐饱餐之后两三个小时死亡的。”我们在分析死因的时候,大宝也没闲着,根据死者的尸体现象和胃内容物情况判断了死者的死亡时间。

“原本以为是一起意外,结果是一起命案。”胡科长耸了耸肩膀说。

“没事儿,至少这一起案件中,我们法医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如果不出我们的意料,剩下的工作都是侦查部门的活儿了。”我说,“咱不能想着每起案件我们都能发挥最关键的破案作用啊,大多数案件,还是要侦查部门主导的。”

“不早了,结束工作,去专案组听听各组的工作情况吧。”胡科长看了看表说。

除了侦查组只回来了一队,其他各工作组都已经在专案组等着了。既然法医工作是决定案件性质判断最关键的因素,所以我也就最先发言:

“死者的衣着整齐,没有任何被性侵的迹象,随身有一个手机和一个钱包,钱包里有一千多元现金。根据尸体检验,死者应该是被有棱边的钝性物体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因为只打击了一下,加之头皮大部分缺损,所以无法再进一步推断致伤工具了。”我有些遗憾地说,“结合现场的情况,死者应该和凶手在车的附近发生了打斗,然后追逐到小山坡。死者头部被击打后,跌落到现场小院内,遭到了流浪狗的撕咬,此时死者还有生命体征。”

“她被咬的时候还清醒吗?”程子砚一脸不忍的表情。

我摇摇头,说:“这么严重的颅脑损伤,应该瞬间失去意识了。只是距离机体死亡还有一段时间而已。”

“我们的勘查情况也和老秦说的相符。”林涛说,“凶手和死者的厮打应该是在车里开始的。凶手在副驾驶位置,死者在驾驶位置。厮打之后,两人来到车外继续厮打。在这个过程中,凶手或者死者用砖块袭击对方,结果砸碎了车玻璃。整个过程可以判断清楚,但是没有提取到可以证明犯罪的痕迹物证。因为现场路面条件很差,无鉴定价值,所以对于后面两人的行踪不好判断。但是小山坡上的杂草有明显的倒伏,这符合老秦的推断。车内抽屉里有一个手提包,里面有几千元现金。”

“我们组的工作结果也和秦科长分析的相符。”程子砚说,“我们对市区监控进行了研判。死者是三天前驾车往现场方向去的,当时是晚上,视频能确定是死者驾车,副驾驶没人,但是后排有没有人就不知道了。当天晚上所有能驶往现场的道路监控都显示,没有车辆尾随,或者在死者之前、之后往现场方向开。毕竟现场那里很偏僻。”

“会不会是行人,或者骑电动车呢?”有侦查员问道。

“只要是车辆,就要走在路上,都可以被监控记录。但是徒步的话,可以通过别的小路过去。”程子砚回答道。

“这个不影响推断。”我说,“死者是一个女性,案发又是晚上,虽然我们不知道她为什么半夜去那里,但是那么一个偏僻的地方,如果不是熟人,她是不可能让生人上车的。所以可以排除是路遇犯罪分子。死者没有被性侵,也没有被劫财,这案子肯定是熟人因为仇而杀人,或者是激情杀人。”

“我们也对死者的出发位置进行了研判。”程子砚说,“应该是从她的单位附近出发的,但是究竟车上带了什么人,不好说。”

“现场那么偏僻,说是有人徒步走过去和死者相约,这有点说不过去。”我说,“既然程子砚排除了其他可能进入现场的车辆,说明犯罪分子很有可能就在车上的后排坐着。他们可能是相约去那里做什么,但是因为某事发生了争执,继而厮打。如果不提前知道现场院子里都是饿了很多天的恶犬,这样一击,并不能说是故意杀人,很有可能是故意伤害致死。”

“案件性质明确,我们就好办多了。”龙番市公安局赵局长说,“案件性质不那么恶劣,我们肩上的担子也轻一些。而且,思路现在这么清晰,我们有充分的信心迅速破获此案。下面,调查情况也简单说一下吧。”

主办侦查员说:“死者叫苏诗,女,三十一岁。之前有一任丈夫,孩子夭折,后来离婚,现在是独居。她是一家企业里的白领,收入不错,社会交往,嗯,这几年比较复杂。现在,我们侦查部门正分成几组,在梳理她的矛盾关系。只是现场没有提取到痕迹物证,比较难甄别犯罪分子。”

“确实,我们也尝试提取了一些生物检材[注:检材,不同于大家常说的“物证”,比物证的含义更为宽泛。在现场和尸体上提取到的任何可以用于进一步检验鉴定的物质,都称为检材。经过检验鉴定的检材,如果对案件侦破有作用,则会被称为物证],需要dna实验室检验后才能知道有没有发现。”我说。

“没有物证就破不了案吗?那在没dna的时代,我们都是怎么破案的?那时候案件还多!”赵局长有些恼火,说,“这案子关系这么明确,我就不相信你们查不出来!”

“这案子除了查死者的矛盾关系,还可以查一查死者失踪前的行为轨迹、通讯记录、上网痕迹。”我看领导要发火,赶紧打圆场说,“这些不仅仅是线索,更是证据。”

主办侦查员点头表示这些他都是知道的。我也知道,这些都是侦查部门的特长,他们肯定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侦查手段和侦查方向,我说这些,实在有些班门弄斧之嫌了。

想到这,我尴尬地看了看表,说:“赵局长,既然后面没我们什么事儿了,我们就先撤了。”

大多数疑难、重大的案件,我们都会跟到案件破获。但是也有很多案件,尤其是因果关系非常明确的案件,在前期工作做完之后,我们技术部门就会先撤下专案组。除非是后期破案出现了困难,才会重新研判之前的技术推断是否正确。这起案件因果关系明确,虽然后续需要调查的内容很多,但是都没我们技术部门什么事儿了。所以,也到了我们该撤的时候。

从市局大楼下来,我们发现市局大院里停了一辆崭新的大车。这是一辆福特猛禽,明明是一辆大皮卡,但经过改装后,变成了一辆七座车。韩亮站在车边,欣赏着新车。

“想买这个?”我笑道。

“这就是我买的啊。”韩亮说。

“什么?你刚才不还开着tt送我们来会场的?”大宝惊讶。

韩亮笑了笑,说:“我看你们开会,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就旷工一个小时,去换了车。”

“你买车怎么和买菜差不多?”林涛无奈地摇摇头。

“我这suv漂亮不?就是太高了,上车有点费劲。”韩亮嬉皮笑脸地说。

“你这是suv吗?”我奚落道,“明明就是辆卡车!”

“行了,比单位那破车不好多了吗?”韩亮拉开车门,示意我们上车。他看见陈诗羽上车有点费劲,准备伸手扶她一把,却被陈诗羽一把打开。

“别碰我。”陈诗羽阴沉着脸说道。

“怎么了这是?”韩亮吓了一跳,我们也都很诧异。

“不想和渣男挨这么近。”陈诗羽说。

这一句让我们全都哑了壳,这是怎么回事啊?刚才来的时候,两人还嘻嘻哈哈的,怎么开了个会,就变了脸了?问陈诗羽,她也不回答,我们只有怀着忐忑的心,在尴尬的气氛中,一路驶回了省厅。

2.

新车还没开进省厅大门,我们就接到了师父的电话。

“龙青高速上,有一具尸体。”师父提纲挈领地说,“如果你们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去看看吧。”

“龙番那边还有案子没破呢。”我说,“又来一起?”

“在龙青高速的界碑处发现的尸体,管辖有争议。”师父说,“现在是省厅指定管辖,由青乡市公安局管辖本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上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现在是碰见性质不清的案件,省厅考虑到龙番市大批警力集中在苏诗被杀案上,于是将案件指定给了青乡市管辖。

“高速界碑。”我沉吟道,“那不就是交通事故吗?”

“可能性比较大。”师父说。

“那还要我们去?”我可能是有些疲惫,有些懈怠。

“去啊,去啊,为啥不去啊。”大宝在一边小声嘀咕道。

目前在国内,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事故部门直接出勘现场,只有在现场勘查中发现疑点或问题的时候,才会通知刑警部门支援。如果现场并无疑点的,多是由交警部门委托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尸体进行检验。

“交警部门现在有争议,你们去看一下吧。”师父说。

我挂断了电话,想到几年前那一起伪装成交通事故的杀人案件[注:见“法医秦明”系列第一卷第一季《尸语者》]。这一起案件,不会也是这样吧?伪装交通事故要去高速公路上伪装,也真是够清新脱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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