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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64(2 / 3)

他笑,她也笑。叶初阳给她斟酒,两个人碰了一下杯子。

她罕有地爆粗口:“操蛋的爱情。”

叶初阳不甘示弱:“操蛋的青春。”

可能真有命运这一回事吧,沈清圆想,操蛋的命运。极力挣扎了,还是没有逃过厄运的魔爪。

两个人对上视线,目光盘桓似的,一时都没有挪开。

叶初阳稍稍倾身,他可以清楚地看到月光洒在沈清圆的脸上,长睫毛微颤,她整个人显得柔软而易碎。

他忽然正色,“沈清圆,如果你真的想回蓟城做医生,我放你走。但是,你有空的时候得回来看我。比如……每半个月或者一个月一次。”

沈清圆有点感动了,这是什么样的同志情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你放心啦,我有契约精神,真要走,也要等到我们合同期满!”她说。

他暂时放下心来,妥帖地收好。

他叹一口气,忽然下定决心似的,道:“那天在山顶,我问你能不能一直陪着我,沈清圆,你还没有回答我。”

“一直?”她笑,“直到死亡把你我分开吗?你又不会一直受伤,常年带个医生干吗?”

“沈清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他眼中迸发出异样神采,几乎是在逼视她。

沈清圆慌乱了一下,只觉得目光灼人,逼得她不得不答。好像也到了需要一个了局的时候。

“知道……什么?”沈清圆决定先装一装鸵鸟。

“沈清圆,你看得出我喜欢你,想追你吧?”

如此流畅地说出这句,叶初阳自己都觉得惊奇。他屏息凝神,两手交握,等着对方给答复。

一如十年前,那个满怀希望与忐忑的少年。

-

十年前——

跟于淼淼接触多一些,纯粹因为那一年的中秋晚会。

于淼淼从小受了很好的声乐训练——虽然是小城市,也有各个领域的人才——跟叶初阳搭伙合唱她没意见。

之所以没意见,可能因为这个男孩子长得实在讨人喜欢。

就因为这么简单直白的动机,她一个大小姐居然肯在放学后去声乐教室“指点”叶初阳的音准。

叶初阳是没受过什么音乐训练的,只是初中的时候学英语,家人给买了收音机。英语磁带倒是没怎么听,盗版的流行歌磁带偷偷买了不少。

他乐感不错,听几遍歌曲,自己基本就能哼下来。一到课间就是“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你就像一个刽子手把我出卖”……

当年他同桌听得耳朵起茧,若干年后记忆犹新。

叶初阳可能算不上绝对音准,但在声乐领域,算是有天赋的了。

于淼淼把她的声乐理论很好地灌了一部分给叶初阳,赶在中秋晚会前的大半个月吧,居然把叶初阳带进了门。

有道是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于淼淼当年不会想到,她一手带出来的“徒弟”竟然一飞冲天,多年后成了炙手可热的大明星。

那阵子,叶初阳跟于淼淼走得很近,出入教室成双入对,惹得班里好事者眼红,时不时要酸两句。

“咦,小情侣又去练歌呢!加油,努力为班级争光!”

“去死啦你!”于淼淼看一眼叶初阳,又扭头剜一眼好事者,娇羞地笑骂,花枝乱颤。

叶初阳寡着一张脸,眼睛往沈清圆那边瞟。还好,沈清圆低着头看书呢。估摸了一下距离,应该听不到吧。

后来他有意磨叽一会,等于淼淼走后再出门。尽量不跟她同时出现或消失在众人视野里。

于淼淼倒一如往常,自习课一开始就颠颠地跑过来提醒:“叶初阳,我们该去排练了。”

声音甜甜的,娇娇的,很耐人寻味。

这样练了一阵子,学校的音乐老师鹿彤有空也来给参加晚会的同学做指导。原来辰阳二中也是有音乐老师的,叶初阳不在艺术班,还是第一次见。

“小伙子形象不错。叫什么名字,你不在艺术班吗?”

鹿彤对叶初阳的第一印象不错,觉得他虽然没受过专业训练,但形象难得地好,讨人喜欢。而且大大方方,不扭捏。

艺术基础是一回事,形象可是后天努力也很难达成的——那会儿在脸上大刀阔斧地修改还比较罕见。

功夫不负有心人。

中秋晚会,叶初阳和于淼淼的合唱节目非常成功。

他们选的歌本身节奏很好,加上歌词励志,唱歌的男帅女美,很有煽动性。

“全力奔跑梦在彼岸

我们想漫游世界

看奇迹就在眼前

……

把浩瀚的海洋装进我胸膛

即使再小的帆也能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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