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医吻定情:竹马老公,Stop » 第九十六章离婚

第九十六章离婚(1 / 2)

当初姐姐爱他爱得痴狂,因为他远走他方,失去了一切。娄烨突然仰天长啸,这和他本来的打算就不谋而合。

他当初因为同情娶了伊秋,圆了她的公主梦。

没有爱情的婚姻,有名无实的夫妻生活,这场闹剧,是该结束了。

他拒绝了无数场的访谈,而唯独接受今天的现场访谈,不为别的,只为解除婚约。

面对丈夫日日的冷落和有家不归,伊秋也终于自食其果,勉强来的婚姻,一厢情愿的感情,她已不堪重负。她犹记得半个月前,她把家里的一切都砸得乱七八糟,由一个公主变成了泼妇,大喊大叫,乱骂一气。她拨通了娄烨的电话,声泪俱下,谎称要自杀,当初她可以因为失身来引起他的注意,今天她要拿命来赢得这场战役。

果然不出所料,娄烨匆匆赶回,望着地面上狼藉的一片和对面几近疯狂的自己,他来回徘徊,脸上全是纠结的痛苦。

娄烨:“你到底想做什么?”

她蓬头垢面地站着,头发早就被自己揉烂,盖住了眉眼和泪水。

伊秋:“这话应该我问你!你没过完蜜月就溜之大吉,回来搞xx病毒研究;可如今xx病毒研究不是成功了吗?为什么还有家不归,连看都懒得看我一眼?你还在想着她是吗?她已经是别人的老婆了,你看清楚了,我才是你明媒正娶的老婆。”

她把旁边散乱的头发掀到一侧,露出的是狰狞的面孔。

娄烨:“你胡闹!”

即使在她最不堪的时候,他仍没有一丝温柔,有的是铁石心肠的斥责。

伊秋:“你把身体和你的心给我,我就不闹了,行吗?”

此时的她已经彻底没了尊严,刚才是无理的泼妇,此刻又成了可怜的乞丐。这是这一切,在一个不爱你的男人面前,只有越发的厌恶。

娄烨:“我们离婚吧。”

“啪”的一声,他的脸上火辣辣一片,紧接着又是几个,再后来是他的身上,他没有闪躲,任凭她所有的惩罚。

伊秋:“你死了这颗心吧!你以为攻克了xx病毒,治好了她的病,她就会放弃尚俊,和你重归于好吗?你做梦!你为她守身如玉,她早就和别人同居了,她就是个婊子,处处勾引男人,弄得鸡犬不宁!她该死!”

她开始丧心病狂,言语也失去了控制。她知道自己不该说这些话,可是人在愤怒和绝望的时候,只有找些最污秽的词来攻击对方了。

只听“啪”的一声,她挨了他一个耳光。

迎面是刀子般锋利的眼神。

脸上是火辣辣的温度,心底是燃烧的火焰,眼前的一切都幻化成恶魔,她得了失心疯一般,冲了上去,对着娄烨又啃又咬,嘴里是不住的咒骂。

伊秋:“她活该染上xx病毒,这是天意!要她去死,你们一起去死!”

此后她又咒骂了许多,不堪入耳,仅存的美好被彻底击碎,她骂断了他所有的愧疚,斩断了他全部的同情。

他看见了胳膊上的血渍,撕破的衣角,静静站在那里,他任凭她的打骂,等待着最后一刻的到来。

她果然拿着一把剪刀走了出来,目光凶狠,慢慢向自己走来。

他依旧没有闪躲,假如这就是天意,他接受;不是天意,他得到解脱。

他感到胸口一阵刺痛,衣服上的血渍开始渗出。

“哐当”一声,剪刀丢在了地面上。

伊秋蹲坐在一角,抱头痛哭。假如不是这鲜红的颜色刺激了她的五官,她或许会成为一个罪人。

这场战役到了结束的时刻,两败俱伤。伊秋的痛苦在血渍的浸染下慢慢释放,所有的怨念在咒骂中被稀释。

她就那么团坐在一角,呆呆地望着他。

他一言不发,在给自己包扎,好在她及时收住了手,伤口不是很深。

伊秋:“你走吧,我会和你离婚。”

娄烨:“多谢!”

他带着满身的血渍,一身的伤口,静静走出了房间。

他宁愿死,也不愿意和她继续。

可当初为什么要开始呢!

那些所有温存的瞬间都是梦境吗!

一个男人对着一个不爱的女人,可以如此狠心,狠心到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不要。

她渐渐清醒,所谓的修养、涵养和教养,不过是奢侈品。在血淋淋的现实面前,在一具腐尸面前,谁能做到依旧我爱你。修养、涵养和教养,不过是温室里的花朵,是靠富裕养出来的东西,出了花房,少了养分,片刻凋零。

今晚的她,彻底丢失了这三样东西,只因她是一个真真实实的人。

可当她恶意地拿着那把剪刀刺到他的胸膛,却又退缩时,她明白了,那不是害怕,而是一种保护。

她更爱自己。

她不能把自己搭在这一文不值的婚姻里。

她成为了这场战役的胜利者;也成了这场赌博的失败者。

第三天的早上,她就和娄烨来到了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分手时,俩人都没有回头,向着远方前行。

伊正知道此事时,已无力回天,一是因为他们俩离婚已成为了铁定的事实,而是因为如今的娄烨早已是人间的太阳,他都得围绕着旋转,又何谈去对峙,只怕最后会被烧得连骨头都不剩。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他觉得离婚是最好的选择,对风华正茂的女儿来说,是个最佳结局。

一场婚姻的闹剧就此结束了,彼此都得到了解脱。

幻想中王子也没有来拯救自己,而是将她拖入到更黑的深渊,她凭着意志觉醒,终于明白,公主永远是自己的,只有蜕变成女王,才是众人的。

——————————————————————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