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秋色(1 / 2)
汉堡是德国的第二大城市,与国内的一线城市不同,汉堡市的高楼大厦并不密集,离城市中心地带稍微远一点的地方,颇有一些国内新农村的感觉。
不过小别墅建得要比农村自建房精致一些,家家户户都有个小小的花园,修剪整齐的冬青篱笆围着,里面种着正当时的大丽菊,还有些残留的、开败了的玫瑰。
孟景和洛知远没有租车,他们拖着行李箱,上了红皮城铁。
他们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侧头看着玻璃上倒映的影子和玻璃窗外红砖墙绿屋顶的建筑。路旁种了很多梧桐树,秋风催黄了叶子,像蝴蝶一样悠悠哉地飘落下来,掉进运河里,打着旋,荡起一圈一圈波纹。
今天的天气不错。
因为这里纬度偏高,阳光显得格外温和,带着金色调,将外面的风物染出几分浓郁的秋味。
洛知远牵住孟景的手,藏在两人的座椅中间,他想起小时候在乡下难得的一两件快乐事。
“到了秋收的时候,就是乡下孩子最快乐的时节,我们会去垒起来的稻谷堆里捡稻穗,一把火烧了,扒开黑灰,里面就能找到一颗一颗雪白的爆米花……”
洛知远靠着孟景的肩膀,看着窗外倒退的秋光,轻声地在他耳边说着。过了一会儿又惆怅地感慨:“可惜小时候的玩伴后来都各奔东西,到现在再聚,人已经像完全变了一个样,有好几个已经发了福,见谁都是一口一个‘老板,在外面发了财啊’,竟找不出一点原来的味道。”
“人都会变的,有的变好,有的变坏。”孟景叹了一口气,皱了皱眉头,“就像黎成和谢奇,小时候也没有这么可恶。人好像长大的过程也像蛇,一层一层地蜕皮,失去旧的血肉,长出新的血肉,有的人长着长着,就完全被换掉了。”
“那小时候的你是什么样的呢?”
洛知远微笑着侧头看向孟景,他记得孟景说过,自己的童年并非无忧无虑,当时没有放在心上,现在却好奇起来。
也许是现在的关系不一样了,他有了一种奇怪的责任感,或者说是好奇心,总想着多了解孟景一些,学着在理性之外,做一个更加合格的伴侣。
虽然,孟景总是笑得一脸纯粹,好像毫无心机,永远都是一只快乐的小狗。
“我小时候可能没有现在讨人喜欢。”孟景咬了咬下唇,可能是在飞机上喝水少了,他的嘴唇起了一点白色的干皮。
洛知远扭开矿泉水瓶,递到他手中,“对,你现在很招人喜欢的。”
孟景圆圆的一双眼睛笑得窄了一些,他得意地扬了扬下颌,认领了这一句夸奖。因为扬下颌的动作,几滴水从唇角滚了下来,沿着下颌线往侧颈滚去,没入衣领当中。
洛知远伸手,替他擦了擦。
“我小时候不自信,总害怕别人不喜欢我,做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去讨好朋友,现在看起来真是笨蛋。”孟景调整了一下坐姿,让洛知远在他肩上靠得更加舒服,带着一点点委屈的语调继续说着:“可能因为家庭的缘故吧,其实我出生的时候爸妈感情就很不好了,他们以为再生一个孩子能修复岌岌可危的夫妻关系,但没有,我制造了更多的矛盾……”
不是很美好的回忆,但大概因为有洛知远靠在身边,所以提起来的时候,觉得没有那么苦涩。
洛知远握了握他的指尖,孟景抿了抿嘴唇,又继续说道,“他们吵了很多年,最后还是离婚了,都抢着要哥哥,不想带走我。但哥哥一定要和我在一起,所以,我们都留在了爸爸这一边。”
“后来,爸爸又再婚了,和现在的阿姨。妈妈也有了新的家庭,听说还生了一个很像她的妹妹,不过,他们去了海外长住,没有见过了。”
孟景拇指搭在洛知远中指指跟,指纹抵着那一枚铂金戒指,缓缓转动着,他的视线略过洛知远侧脸起伏的线条,落向窗外矮矮的山丘,他又释然地笑了起来,“不过这样也好,除了哥哥,其他人都不大管我,我和你在一起,不用应对那些狗血的家庭伦理剧。没有人会拆散我们,除非你不要我了。”
这一句的尾音带着一点撒娇意味的酸楚,像窗外掠过的苹果树上还没有熟透的果实,洛知远摇了摇头,“怎么可能呢?我可不是那种始乱终弃的人。你说过的,遗弃小朋友是犯罪。”
孟景心满意足地朝洛知远眨眨眼,他想亲洛知远,回过头来看看前后左右算不上空荡荡的车厢,只好把这个念头打消。
“你家里人呢?如果他们知道了会怎么样?”
在孟景的印象中,洛知远很少提起家里人,唯一的一次是在河边散步看到枸骨树时,洛知远说他的爸妈会拿长满刺的树枝打人。
他有些忐忑地等一个答案,他想,他们几乎不可能会获得祝福。
洛知远生活在村镇,那里的人观念还没有开明到接受一个他们眼中颇有出息的男人不结婚,而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几乎可以想象得到,他们会用怎样过分的话语来形容这种关系。
“他们的想法不重要。”
意料之外,但很“洛知远”的答案,孟景松了一口气,他又听见洛知远开口:“我对他们没有情感上的依赖和期盼,而在物质上,他们已经当了很多年索取者,所以,他们没有任何制约我的能力。他们怎么想、怎么看,都影响不到我。如果要避免一些麻烦的话,不告诉他们是最好的选择,反正也不会共同生活。”
“是不是觉得这个答案有些冷漠无情?”
洛知远自嘲地笑了笑,孟景有些心疼地看向他,又很快放心下来——洛知远的眼神里找寻不到任何一丝可以称之为伤感或者脆弱的情绪,好像只是在不带个人情感色彩地描述一个现象,或者一条物理定律。
“很不一样的答案,但是,你讲出来就很合理,好像本来就应该这样。”
城铁很快到站,两个人拖着行李箱过了马路。
他们定的酒店在会场中心附近,离车站也不远。行李箱的轮子在马路上轱辘了一会儿,就压上了酒店前台的地毯。
两人排着队等前台check-in,孟景又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嗨,王姐!”他抬起手臂,隔着三个队伍,朝另一侧穿着酒红西装套裙,扎着高马尾的干练女强人打招呼。
王云帆回过头来,朝两人挥了挥手,办理好入住,在大厅的休息区处等着两人。
“老板以前参加会议可没有这么积极。”王云帆看着洛知远和孟景,有一种抓奸在床、吃到第一手新鲜瓜的兴奋感,“老板,我是不是比小周先看到你们在一起?”
孟景点头,王云帆比了个“v”,又从吃瓜人恢复到技术女强人的角色。
“没有看到你在会议上的摘要,还是挺遗憾的。”
王云帆朝洛知远伸手,洛知远礼节性地握住她的指间,又很快松开。
“我有一篇论文正在筹备中了,等到发表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告诉王总,相信您会感兴趣。”
王云帆皱了皱眉,对“王总”这个称呼表示抗议,“你都和老板是一家人了,随他叫,叫王姐就好,细算起来,我还是你的学姐呢。”
“王姐好。”
洛知远重新打了个招呼,准备和孟景一起回酒店休息,王云帆又叫住他,“和你打听一个事情,陆查明天的报告,那个材料,是真的吗?”
陆查从他那里偷走的论文七月份见了刊,现在是十月份,洛知远猜王云帆应该看过那篇论文了。
“材料是真的,论文是假的。”
“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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