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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2章《精英律师》之戴曦,又遇高中同学(6 / 8)

面对困境,李慕嘉没有选择跳槽换环境,而是选择继续留在金达拼一把。她主动接手了所有人都不愿意接手的一个调解案,自己垫差旅费,只身前往大西北,在客户那里蹲点死磕。最终,李慕嘉以真诚打动了客户,成功调解了案件。她恢复了原先的荣耀,搬回了独立办公室,并得到了同事们的尊重和认可。后来,金达打算提名李慕嘉参加合伙人竞选,她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合伙人竞选者。但在竞选当天,李慕嘉突然宣布自己退出合伙人竞选,并向律所提出了辞职。她打算去一家创业公司担任营销总监,追求更有意义的工作和生活。

“剧中的剧情是19年才结束的,现在离剧情结束还有两年时间。”

“而李慕嘉能够成功,就是渡过了几个重要的转折点。”

“这些转折点分别是与丁之谭的分手、与黎光的相恋以及成为女强人。”

“这些转折点都体现了李慕嘉的成长和选择,也展现了她在都市职场中面对各种困境和挑战时的态度和应对方式。”

剧中,与丁之谭的分手是李慕嘉走出校园进入社会后遇到的第一个打击。丁之谭是李慕嘉的大学同学兼男友,两人曾经有着甜蜜而浪漫的爱情。然而,在燕京这个大城市里,他们却遇到了各种问题。丁之谭因为找不到满意的工作而沮丧,对李慕嘉也越来越冷淡和苛刻。

他甚至偷用了卖房款炒股,导致亏损惨重,并对李慕嘉发飙。最终,在吴剑秋律师事务所面试时,他还因为自卑而拒绝了李慕嘉给他安排的机会。这些事情让李慕嘉意识到,丁之谭已经不是她心目中的那个人,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继续。于是,她果断地选择了分手,结束了这段不幸的爱情。

其次,与黎光的相恋是李慕嘉在职场上遇到的第一个幸运星。黎光是房地产公司老总,也是吴剑秋律师事务所的重要客户。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细节,有着敏锐洞察力和超强商业头脑的人。他在与李慕嘉的第一次见面时就对她有了好感,因为她敢于直言不讳,不畏惧权势。

后来,他又多次帮助李慕嘉解决了一些棘手的问题,比如田蓉被骗买房、李慕嘉被陷害失去转正名额等。他对李慕嘉的关心和照顾让她感动,也让她对他产生了好感。两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相处中逐渐培养了感情,最终走到了一起。这一段爱情也验证了观众的猜测,因为从剧情预告中就可以看出,李慕嘉和黎光有着很多甜蜜而浪漫的戏份。

最后,成为女强人是李慕嘉在职场上实现的最大的梦想。李慕嘉从小就有着成为律师的理想,她希望能够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为正义而战。她进入吴剑秋律师事务所后,靠着自己的努力和勤奋,从一名不起眼的行政助理成为了吴律师的助理。

为她在吴律师的指导下,不断学习和进步,参与了很多重要的案件,并且展现出了自己的韧劲和为自己争取机会的精神。她不仅赢得了吴律师和同事们的尊重和信任,还获得了转正名额,成为了独当一面的“金牌律师”。她与黎光一同进步,努力成为自己的靠山。她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自己在都市职场中的价值和地位。

“只是,李慕嘉怎么认识自己?”

姜辰眼中闪过闪过一抹疑惑。

“姜辰,你不认识了我?”李慕嘉走了过来。

“我们见过?”姜辰问道。

“怎么,老同学都不认识了?”李慕嘉说道。

“老同学?”姜辰微微一愣。

在剧中的李慕嘉好像是无锡人。

难道在这个影视融合世界变了?

“对,我们可是初中加高中同学。”李慕嘉说道。

“初中高中同学?李慕嘉?”姜辰想起来了。

这个李慕嘉还真是他的初中加高中同学。

在这个影视融合世界,李慕嘉是京口人。

“想起来了?”李慕嘉问道。

“嗯,想起来了。”姜辰点了点头,说道:“十几年没见了,我都快不认识了,只是没想到你竟然也在燕京。”

“也?”李慕嘉微微一愣。

“记得兰珊吗?”姜辰问道。

“兰珊?就是那个学霸?”李慕嘉想起来了。

“对,兰珊在大学毕业后,也留在了燕京。”姜辰说道。

“我想起来了,不过在燕京没有碰到过。”李慕嘉说道。

“只可惜现在兰珊去了魔都,否则的话,我们可以聚一聚了。”姜辰说道。

“以后说不定会有时间的。”李慕嘉说道。

“李慕嘉,现在你在哪里工作?”姜辰问道。

“我在金达律所。”李慕嘉说道。

“金达律所?没想到你竟然成为了律师。”姜辰意外道。

“你呢?”李慕嘉问道。

“我?我一直在魔都,现在开了个小公司。”姜辰说道。

“你开公司了?”

“嗯,我大学毕业后就做了咖啡师,然后赚了点钱,自己开了家公司。”姜辰明知故问道:“李慕嘉,十几年过去了,你结婚了吧?”

“结婚?我没有。”李慕嘉说道。

“没有?”

姜辰记得剧中的李慕嘉和丁之谭从上学时就在一起了,两人整整在一起六年,而且李慕嘉认识黎光的时候,李慕嘉和丁之谭就开始计划买房结婚了。虽然丁之谭的父母不看好自己儿子和李慕嘉在一起,可在丁之谭的坚持下,他的父母还是东凑西凑,凑齐了房子的首付。

李慕嘉进了金达律所,工作时间忙碌,连计划见丁之谭父母的日子,都因为工作给耽误了。丁之谭的父母看着李慕嘉为工作给奔波,便劝丁之谭与李慕嘉分手,认为如此事业心的李慕嘉和丁之谭不合适。

只不过后来,丁之谭急功近利的将首付的钱,都投入了股票之中,赔的血本无归,这让他在李慕嘉面前更加抬不起面子,心里也极度自卑,认为配不上李慕嘉,便主动提出了分手。

而分手后的李慕嘉,面对几年来穷追不舍的黎光,答应了和他在一起。

不过丁之谭虽然在事业上,没有黎光那么成功,但在支持李慕嘉的想法上,比黎光做得好。丁之谭与李慕嘉在一起六年,他知道李慕嘉从小就生活在缺少父爱的日子里,他也知道李慕嘉想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所以,他们俩一毕业,丁之谭就与李慕嘉计划在燕京买一套房子,他说服自己的父母来帮助他与李慕嘉,让父母帮自己先交了房子首付,以后还他们。

而且,李慕嘉为了在丁之谭父母面前抬得起头,她给了丁之谭五万,并表示自己不要求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表明了自己是为爱而结婚的立场。丁之谭知道李慕嘉的性格,他知道李慕嘉一旦做了决定,就不会轻易改变,所以他收下了李慕嘉的五万块。

黎光的做法就不同于丁之谭了,从国外回来,黎光的公司遇到资金紧张的问题,他不想让李慕嘉和自己趟这浑水,便决定推迟与李慕嘉结婚的计划。可是爱黎光已经无法自拔的李慕嘉,此时只想和黎光有一个属于二人的家,她不介意和黎光一起共患难。

可李慕嘉这个想法,被黎光拒绝了,他不想李慕嘉与他一起吃苦。本来黎光与李慕嘉计划好了,在大年三十的时候,与李慕嘉的母亲,还有亲戚见上一面,两家讨论婚礼事宜。黎光为了表示自己对李慕嘉的重视,还早早地给李慕嘉母亲送上了大礼,让李慕嘉母亲对于这个未来女婿充满了期待。黎光和黎光商量好,自己会在年前去一趟国外看看自己的女儿,在大年三十之前一定会回国来提亲的。

可是,黎光爽约了,他因为女儿的一个请求,就违背了与李慕嘉的约定。黎光给李慕嘉的解释是这么多年,女儿只提了这么一个请求,他不好拒绝,所以耽误了回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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