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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神秘的快递家族6世界边缘的游乐场》(17)(1 / 4)

香蒲

1、“你不要走,好不好?”我叫金三角。这是个和我的人一样缺乏格调的名字。

我很清楚自己的平庸,从学生时代起就几乎不和人来往,我知道对班上的同学来说,有我这个人和没有一样。我觉得他们感兴趣的东西都很无聊,他们都很虚伪。他们也看我不顺眼,我曾无意听见有人议论我的阴沉。阴沉就阴沉吧。不过我的成绩是全班最好的,老师很喜欢我,所以我的学生时代固然乏善可陈,但也没有吃什么亏。

大学我考进了全国最好的医学院,连年都拿奖学金,校长曾公开表彰我是院史上最好的学生之一。也许是因为这样吧,快毕业的时候,我被招募进了一个组织。那个组织叫“不规则联盟”。

一如其名,“不规则”给我打开了一扇窥看新世界的窗口,对此,我本是充满感激的。它让我知道了历史上那么多怪异的传说原来都是真的,这个世界一直有人在暗中破坏与守护。超能力和奇迹,都是存在的。

“不规则”是个全球性的组织,荟萃了各国的超能力高手,此外组织里还有许多“凡人”精英。他们没有超能力,但是智商远超常人水平,据说按某个分类方式可以归为“d级”,不过以我当时的水平,只能算是“d-”的程度吧。这种三六九等的划分虽然不是绝对的,却让我感到非常别扭。

从小到大我都觉得身边的人是白痴,普通人都是白痴。可是在这里,我不过也只是个普通人。

“不规则”有很多部门:调查科、特工组、技术局、医疗班、牢狱部等等。许多部门之间还有合作。我被分在技术局,一边学习,一边参与任务。

我就这样认识了南波万。

那是技术局的一次调研行动,我们要进入一座与世隔绝的深山寻找矿物,比如锁灵石什么的。技术局都是些书呆子、老学究,没什么自保能力,所以上头派了个人保护我们,那就是南波万。

第一次见到那家伙,我就不喜欢。我从没想过会有这样的特工,这么注重打扮,甚至还喷香水!这是哪里的模特吧!后来我听说他的确有兼职给一些时尚杂志当模特,简直了!

然而,这家伙的实力又是毋庸置疑的。他的超能力“九天揽月”可以延伸任何事物的长度,且相应地增强质量,但他本身不受那些“增加”影响,仍可以如常挥动长手长脚。这简直太不科学了!

长得帅又强大,还很懂得穿衣打扮,可想而知这家伙很受女孩子欢迎,我们部门有个不苟言笑的老姑婆,都被他逗得心花怒放。

我讨厌这家伙。

我知道我是妒忌他。

不过我们基本上没啥交集,除了一次独处的时候,他随口说了句“你们部门都穿得太low了,年轻人怎么能这样没品位,下次我帮你设计个造型怎么样”。我当时没理他,心里恨不能把他揍一顿。

这家伙,绝对是看不起我吧!跟以前学校里那些不会读书但是会玩会打扮的学渣们一样看不起我吧!妈的。

因为有这样的家伙同行,那趟考察之路我走得闷闷不乐。原本我很期待那次行动的。既可以在人少的地方呆几个月,又能做出点成绩给那些脑子长肌肉的家伙看看,是南波万把这些都给毁了。

不过那家伙也并不好受。深山老林可不是好玩的,打扮得再骚也没几个人看,风餐露宿则让他心疼自己的发质和皮肤,呵呵,自恋狂,就臭美去吧!

但我也渐渐不行了,常年呆在实验室,体质本来就很弱,这一路水土不服、上吐下泻。部门其他人也大同小异。一路的勘查没什么收获,我们开始考虑是不是别再往下走了,回头算了。

第十三天,我们来到了一个让所有人精神一振的地方。那是一片隐藏在深山中的世外桃源。当没完没了的树木和石头终于退到两边、暴露出一望无垠的湖泊时,所有人——包括我在内,全都情不自禁地叫出声来!

那湖泊实在是太美了!我从未想过,人间能有这么美丽的地方。湖水极其清澈,可以看到洁白的鹅卵石从岸边一直铺到湖心;湖色是渐变的,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一道圆形的彩虹。我难以更准确地形容那种美。总之看上一眼,整个人都似乎被净化了。我们满足得好像是来旅游的。

然后我们发现,围绕着这个湖,原来生活着一个部落。

这又是世界上没被载入文献的少数民族之一,族人不过百余人,靠着这个“天落湖”及周边森林,自给自足。

我从小就很少参加集体活动,那很浪费时间,我也不想跟讨厌的人一起玩,所以与这一族的人接触对我来说很是新鲜。他们中的个别人能说不标准的普通话,交流起来虽然困难,但是热情真诚,笑容很淳朴。

他们为我们安排了休息处,引我们去温泉洗去风尘,还让我们换上当地的服装,那种五颜六色的、用了复杂编织技术的衣服,我从没穿过,很不习惯,但又确实舒服。南波万则简直乐坏了,不但迫不及待地换上,还要求戴上各种佩饰,充分过一把当地人的瘾。这家伙,是真把这当成旅游了吧!

来到这样美丽、圣洁的地方,我本不该再那么阴沉的。温泉水很舒适,食物如腌山菜、烤湖鱼、竹筒炊饭等也无不简单又可口,我本该是被洗涤一新的。

可是我对南波万的厌恶很快达到了顶点。

因为香蒲的出现。

香蒲是天落湖村的女孩。看到她的那一刻,我第一次有心脏被捏紧的感觉。

她太美了。

其实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很好看,可能美丽的地方就是会孕育出美丽的人吧。他们肌肤赛雪,五官俊秀,身材高挑。而在这其中,香蒲竟然还可以是最美丽的一个。

她的美不但震撼了我,也震撼了南波万。

那个厚颜无耻的家伙当场就叫起来:“天,你也太漂亮了吧!”他甚至失态地站起来,把一碗松茸汤撞洒在了腿上,手忙脚乱地擦,跟个白痴一样!而香蒲愣了一下,格格地笑了起来。

她一笑,我整颗心都融化了。

我以前所有阴沉的人生,仿佛都是为了等待这个照亮一切的笑容。

后面的几天,我变得魂不守舍。天落湖再美我也没有心思欣赏。话说回来,这一族的人对于草药有着深刻的研究。那些自成一派的用药知识,与现代医学界完全不同,却又那么精妙。我们在那里发现了不少珍稀药材。而当地人更有一种独特的驱虫技术,那些色彩斑澜的毒虫都像是猫狗一样温顺地出没在他们身边,堪称奇观。

而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我的眼里心里都只有香蒲。

香蒲却只是看着南波万。

只有我知道,美丽的香蒲,唯有在面对南波万的时候,才是最美的。

我感到妒忌。发了疯一样地妒忌!其他人都觉得理所当然:南波万本就很受女孩子欢迎啊,即便是香蒲这样的仙女也不能免俗呢。而且他不像我们有考察任务,就可以整天整天地陪香蒲玩。

他们很快就形影不离,完全不避讳任何人地在一起。南波万实在太会逗女孩子开心了。他给香蒲讲很多城里的趣事,讲他的任务,还给她唱流行歌曲,总能哄得香蒲笑出来。

那笑容真好看啊。香蒲也对我笑的。她对我们这些外来者都很友好。有一天我看到她在搬东西,赶紧过去帮忙,香蒲就感激地对我笑了一下,那一刻我觉得,为了这个笑把命搭上去都值得。

可是她却把最好的笑容全都给了南波万。

我有一天看见,他们俩坐在森林里最高的树上看星星。对南波万来说,爬上那种高度毫无难度,但香蒲想必是第一次,她高兴得唱起了歌儿,歌声在村子上空飘荡,所有人都快乐地打起拍子,只有我抠着脚下的泥土,快要把指甲抠出血来。

我们在这里呆了半个月,我的工作一塌糊涂,只能用身体不舒服做借口搪塞。其他人则采集了足够的资料,地质的、植物的、药物的……收获很大。可我想带走的只有一样啊。想到就要看不见香蒲,我的心就像被挖了一样空落落的。

离开的前一晚,村子里举办了欢送的篝火宴。女孩子们跳起了热烈的舞蹈,香蒲跳得最好,南波万也兴致很高地一起跳。但跳着跳着,香蒲哭了。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她的眼泪和她的笑容一样,都让人心碎。她哭着问南波万:“你不要走,好不好?”

场面忽然冷了下来。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肯定会有这一刻。包括他们俩自己也知道吧。

南波万接受着香蒲的注视。如果她能对我说出这句话,即使不要这条命,我也会答应。可是南波万的笑容是僵硬的,半晌他问:“你跟我走,好不好?”

我在心里冷笑。南波万是不可能留在天落湖的,即使这里美如仙境,即使这里有香蒲。但是他需要城市。他是那么潮那么现代的一个人,怎么离得开他的名牌服装和时尚杂志?这里还没有电没有网,他这些天的自拍都没法发朋友圈呢,他的手机甚至没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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