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成大事者的修养》(11)(2 / 2)
(3)民风恶劣,麻木不仁,找不到一个“攘利不先,赴义恐后”的人。
曾国藩在奏章中说的这些内容都是当时社会面临的问题,更是太平天国迅速爆发进而一发不可收拾的根本原因。道光皇帝主政后期,许多政府官员就开始对上级敷衍了事,不断推诿自己应办的事务,而且习惯向老百姓“吃拿卡要”。这在官场中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气。苛政之下,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遭到了严重破坏,以至于一些原本安分守己的普通民众在重压之下走上了聚伙成匪的道路。
曾国藩鞭辟入里的分析直指时弊,无异于向那些腐败官员的心头插进了一把刀子。因而,他在官场上因为敢于直言受到了很多人的打压,甚至险些丢官丧命。不过,尽管如此,他仍然坚守直言的秉性。
平定太平天国的战事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后曾国藩开始清楚地认识到,清政府在处理列强事务上还面临很多问题。与他屡战屡败的军事经历相似,当时清朝的几次对外战争也是屡战屡败。他为此希望清王朝能够像他一样,化“屡战屡败”为“屡败屡战”,并且能够吸取教训,扭转之前的颓势。他提出了“另起炉灶,重开世界”的主张。这既是对自己的鼓励,更是在兴建大清王朝上表明决心。
当时,包括慈禧太后在内的众多官员一直没有吸取中国屡战屡败的教训,依然认为清王朝十分昌盛。他明显不同意这一点,力主向西方学习。那时,他和其他的有识之士开始支持洋务运动,希望以此来发展自己的国家,让它变得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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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弃利。据说在最初创建湘军的时候,有人力劝曾国藩效法三国,以湘军为依托,为自己建立一番不朽功业。换句话说,在当时有人希望曾国藩反抗清朝,自己做皇帝。
攻占南京以后,有些文人幕僚以及曾国藩麾下的某些将领也都产生了依靠南京、效法赵匡胤黄袍加身的想法。这些人知道,一旦曾国藩黄袍加身,自己也将成为开国功臣,从而为子孙留下荫庇。面对数十位目光殷切的同僚,曾国藩以“倚天照海花无数,流水高山心自知”来回应那些部下的想法。
皇帝一直是中国的最高权威,更是无数人的最高梦想。但是,曾国藩却忍住了这个诱惑。因为他知道,这个皇帝并不是那么好当的。且不说自己是不是当皇帝的料,单就这一举动来说,就有可能让即将稳定的社会变得动乱不堪。为此,他坚决放弃了做“君”的念头,而是下决心做一名忠臣。
从利益的角度来看,曾国藩这样做就是弃利。在自己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百姓的利益矛盾时,他选择了以天下百姓的利益为重,做一个有担当的人。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都是一个明智之举。
其三、善权。这里的“权”是权衡的意思,而不是我们常说的权力。在很多情况下,为政者需要权衡利弊,做到因势而变。这是一个官员应该具备的才能。
贾诩就被称为三国当中最懂“权”的人。在年轻的时候,他有一次因为生病而辞官返回老家。在返回途中,他恰巧碰上了少数民族劫掠。当时,这些少数民族的士兵为了防止被官府缉拿,经常在抢夺财货之后把人杀死或者掠走。贾诩面对包围自己的外族士兵,想到了当时在这些外族人士中有着巨大声望的太尉段颎,于是他对那些外族士兵说:“我是太尉段颎段大人的外孙,现在派人到我家里,我家人会缴纳大量赎金来赎回我。”那些外族士兵慑于太尉段颎的声望,就把贾诩一行人都放了。实际上,贾诩和太尉段颎根本就没有丝毫关系。贾诩的这个做法就叫做“权”。
按照我们现在的解释,“权”就是“便宜行事”、不死脑筋。曾国藩就是一个懂“权”的人。在创立湘军之初,为了获取启动资金,他不得不答应当地一位地主的请求,帮助其不够格的祖先申请建立乡贤祠。对一个死板的官员来说,他肯定无法接受这个要求。在曾国藩看来,接受地主的请求虽然有被上级批评的风险,但是这样做对大局是有利的。他思索一番后接受了地主的要求。
不拘小节、便宜行事体现出一个人非常灵活的做事头脑,曾国藩看重的是做事的最终效果是否对大局有利。从政者要学会权衡利弊,要“善权”,这里的“善”就是“权”的目的,即充分地调用权力,得到一个“善”的最终结果。“善”就是要从大的方面出发、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从国家的角度出发。
从这几个方面可以看出,他怀着天下之心行尽忠之事。他那心怀天下的办事原则确实值得敬佩。
5.治下以严,禁官场不正之风
中国古代对官场有着很广泛的定义,不仅知府、知县这类直接由国家任命的政府行政人员属于官场中人,那些考取功名的读书人和花钱买功名的乡绅们也属于官场中人。后者属于非官方任职人员,在生活中,他们不仅对民事诉讼有一定的裁定权力,对国家政策的实施也有很大的影响力。到了曾国藩那个时代,官场人员的构成虽然没有大的更改,但官场的风气早已是江河日下。为此,出于一种责任感,他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扭转官场的不良风气。除了严于律己外,他从严治吏,打击贪腐之风。《劝诫浅语》就是他专门写的一篇劝诫性的文章,实则是对官员和乡绅的行为进行约束的条例。
《劝诫浅语》的“劝诫”对象分为四种:担任政府职务的大小官员;军队里的各级将领;虽然没有职位,但处于候补位置、正在为国家办事的人员;各地的乡绅。下面分别介绍曾国藩是如何规范和约束这四类人的。
第一类,州县。这部分人是那些担任政府职务的一般官员。
对这些人,曾国藩指出了四个基本要求:“治署内以端本;明刑法以清讼;重视农业生产;崇俭朴以养廉。”
这些由国家任命的官员都有自己的办公班子。在当时,这些成员叫做幕僚。这些幕僚加上官员家中的家丁、亲戚以及府衙内的差役都属于曾国藩说的“署内”。“治署内以端本”就是针对管理官员幕僚、亲属和杂役等“署内”成员提出的要求。这些“署内”无论在哪朝哪代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他们虽然不属于官场中的正式成员,但是他们为了牟取私利,经常会打着长官的名义四处欺压百姓。中国有句俗语叫做“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其中的“牙”指的就是这类打着上司名义牟利的人。官场风气的败坏一般都是从这些人开始的。因此曾国藩强调,各地的官员要约束这些属下的权力,要避免他们借着自己的权力为非作歹、牟取私利。
“明刑法以清讼”“重视农业生产”是对在职官员说的。主要是告诫他们要熟悉日常公务。这属于官员的分内事宜。整治社会风气、与民为安,靠的就是这两个方面。
曾国藩提出的“崇俭朴以养廉”主要是针对当时的国情提出的。那时候,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和两次鸦片战争失败赔款让清王朝十分贫穷、凋敝。因此,在各级政府入不敷出的情形下,他建议各地官员减少日常开支的各项费用,以减少国家的财政负担。
第二类,营官。这部分人主要是军队中的将领。
对军队中的官员,曾国藩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禁止骚扰百姓;禁烟赌;勤训练;崇尚廉俭。”
在当时的军队中,侵扰百姓、吸鸦片、赌博都是很容易出现的不良风气。为了保证军队的素质,曾国藩就专门立下了这些规矩。
第三类,委员。这部分人是以候补身份办事的官员。
对这些官员,曾国藩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勤劳尽职;勤俭养廉;勤学问以广才;去掉骄气、惰气。”
这些官员还没有被正式任命,属于国家的储备人才。这些人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今后官场的风气。当时,如果哪个候补官员的素质不达标,曾国藩根本就不会举荐他进入国家体制。
第四类,乡绅。他们是地方上与官府有往来的人,主要包括士绅与地主。曾国藩对这类人的要求是:“保愚懦;廉洁奉公;务实;增加自己学识。”
当时,全国各地大规模办团练,而办团练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摊派”。这个“摊派”就是指平均负担。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一些有背景的人摊派得很少,绝大多数的“摊派”任务落到了乡间“愚懦”人员的头上。为了公平起见,曾国藩专门提出了“保愚懦”这个要求。其余几条主要是针对乡绅提出的要求,是为了整治当地的风气。
曾国藩立下的规矩不是摆着看的,他非常重视自己的部下有没有做到。当时,官府中的人都知道,“曾剃头”不仅杀造反的太平军毫不手软,惩治贪官污吏更是毫不留情。
对自己统领的士兵、将领,曾国藩有一套特别的管理方法。湘军中的将领比较容易约束,因为他们大多数人都读过书,曾国藩提出的那些要求他们都能记下来。但是,湘军中有些士兵来自农民阶层。这些人大都一个字不识,对他们讲军规、军律,他们大都记不住。面对这种情形,曾国藩想到了编军歌的办法。他通过朗朗上口又浅显易懂的军歌让士兵们记下了自己立下的军纪。
最终,曾国藩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晚清带出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为国家建立了功勋,成为一代旷世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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