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成大事者的修养》(8)(2 / 2)
在天津教案发生后,曾国藩评价中方涉案人时这样说道:“好义而不明理”。这话实际上表明,在曾国藩看来,正义就是好义且明理。
从一定程度上来看,天津教案的发生是舆论失控直接引起的。但在曾国藩看来,这场暴乱是民众的情绪为“义”所鼓动从而失去理智的结果。因而,有人就认为,天津教案的发生,更大程度上属于道德纠纷。
所谓道德,指的是社会上人们公认的行事、交往准则,是整个社会自发形成的一种规则约束。道德的践行,更大程度上源于自律。
正义通常指的是用于惩罚不道德行为或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种义务和权利。正义虽然要求对不道德行为进行惩罚,但是对惩罚的尺度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其最强调的是量刑适当。
在政府机构中,要处理舆论和道德纠纷,真正可行的方法还得落实到“正义”上。道德与正义虽然存在很大的区别,但是二者也有紧密的联系。如果政府机构通过支持或号召正义来抵制不道德的行为,就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这也是曾国藩平生最为看重的地方。
天津教案也属于由于错误舆论引起的道德纠纷问题。那么,为什么说天津教案涉及道德纠纷问题呢?
“残害婴儿、儿童”的谣言之所以会兴起,是因为中国民众对西方的文化知识缺乏了解。此外,当时的很多中国人对西方人也有一定的偏见和仇恨情绪。那么,这种情绪是怎么积累起来的呢?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人有了很多凌驾于中国普通老百姓的特权,由此也就让自己与中国普通老百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差别。这种等级差别体现在彼此的日常交往中,中国的普通老百姓不得不对西方人低声下气。但是因为这种等级差异出现得过于突然,很多人并没有从思想以及内心深处承认这种不平等。打一个比方,如果当时一个官员或者百姓与慈禧太后发生了冲突而受到了处罚,他一般不会认为慈禧太后的处罚过重,也不会因此怀恨在心;但如果这个人与西方人发生了冲突,而且受到了官府的处罚,那么他的内心深处就会出现委屈和怨念。
那么,政府机构如何维持正义才能让百姓心服口服呢?从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的做法及产生的影响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尝试。
(1)控制双方的分歧范围。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分歧可以说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一方面,分歧有着其积极的一面,不同的意见能够让人们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多一种意见就多一种认识。另一方面,分歧也有消极的一面,处理不当的话,分歧会让双方产生矛盾,进而引发纷争,甚至会引起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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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清朝存在着严重对立的洋务派和顽固派。其中,洋务派以张之洞、左宗棠、曾国藩、李鸿章等四大能臣为首,而顽固派则以倭仁、徐桐、李鸿藻、奕譞为首。这两个派系不仅在是否改革、是否变更传统工业、商业、军事上存在分歧,而且在对西方人的态度上也有出入。实际上,洋务派以四位力主改革的能臣为首,不过其他的洋务派人士对待改革的态度十分微妙。例如,很多洋务派人员是皇亲国戚,他们看到西方人并没有消灭满清政府的意思,只是单纯地看重中国的利益,所以他们便对洋人十分容忍。慈禧太后在清朝中后期说的“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其实也正是出于这种心理。相反,很多顽固派一方面固守以前的孔孟之道,反对改革中国的传统;一方面也不愿意中国的财力、物力就这样让外国人盗取。
作为顽固派代表的奕譞就曾公开说:“设法激励乡绅,激励众民,贤者示以皇恩,愚者动以财货,焚其教堂,掳其洋货,杀其洋商,沉其货船……明告百姓,凡抢劫洋货,任其自分,官不过问。”奕譞本身是皇亲,在光绪初年就是清朝重要部门军机处的领导者,后来更因在辛酉政变中助力慈禧太后掌权,被慈禧太后信任和重用。他的言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慈禧太后的思想,而之后慈禧太后意图用义和团剿灭洋人势力也是受了奕譞的影响。
因为朝廷中存在这种分歧,所以曾国藩在天津教案中伸张的“正义”就只能是维护两派和平的一种策略,而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理念去伸张所谓的正义。
(2)完善公诉制度。天津教案是典型的由舆论引发的失控事件。1869年6月,望海楼天主教堂在狮子林渡口边上建成,育婴堂开始接受流亡儿童。1870年6月,天津教案爆发。期间,对外国人的解剖手法、医疗方式以及葬礼形式,天津官府和百姓都已经有所了解,甚至“残害儿童”的谣言也已经流传了很久。
在缉拿到当地的诱拐儿童的罪犯时,官府在判决公告中还提到“风闻该犯多人,受人嘱托,散布四方,迷拐幼孩取脑剜眼剖心,以作配药之用”。这些布告一方面显示官府已经知道了谣言,另一方面又说明官府对这些谣言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而,在“不造谣,不传谣”这一点上,天津教案牵涉到的政府机关就没有做到这一点。
对这种在民众中广泛传播的流言,政府机构有什么应对措施?公诉制度以及公诉机构就是处理这些问题的法宝。假如在天津教案的流言大肆盛行前便有了公诉制度,而且望海楼天主教堂确实存在买卖人口等相关问题,则可以先查清楚,然后再进行惩处;如果望海楼天主教堂本身不存在问题,则可以通过公诉制度将整个问题澄清,消灭流言。
(3)舆论案件公开化。处理在民众中广泛流传的谣言时,一定要遵循公开透明化的原则。天津教案的进一步扩大,官员处理案件的方式不够公开也是一个诱导因素。
诱拐犯武兰珍被天津官府抓获以后,她的供词直接牵涉到了广受舆论非议的望海楼天主教堂,而当时官府并没有想到要借助这个事件让整个问题得到解决。相反,因为审理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官府搜查望海楼既没有找到武兰珍提到的王三这个人,也没有找到武兰珍说的栅栏等建筑,就只能做出与舆论完全相反的判决——裁定望海楼天主教堂无罪。因为整个案件的审理不够公开,望海楼天主教堂之外的数万人就不会认为望海楼天主教堂真的无罪,而认为是官府在包庇他们。
后来,曾国藩亲自处理天津教案,再次调查望海楼天主教堂“残害儿童”的问题。他也没能做到足够公开。因此,当时百姓就将他的做法理解为官府惧怕西洋舰队。
受到自身以及时代的局限,曾国藩在这一点上做得不是太好。不过,他的经历也算给后人留下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5.外惭清议,内疚神明
“外惭清议,内疚神明”是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一事后面对国内的一片讨骂声而发出的感叹。在天津教案发生后,他的处理方式没有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也没有遵照慈禧太后当初传达的“持平办理,以顺舆情而维大局”的主张,所以他被朝廷从直隶总督的位置上撤回了原职。
处理天津教案后,无论是文人宗师,还是政府官员,再没有一个人愿意结交曾国藩。甚至连多年间没有通信、曾与曾国藩以兄弟相称的左宗棠也专门来信,大肆批驳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方式,言辞之激烈绝不亚于直接骂曾国藩是卖国贼。此后在降职后的反思中,曾国藩便每每以“外惭清议,内疚神明”来自责。
那么,在处理天津教案这个由舆论事件引发的暴动事件的过程中,曾国藩到底做得好不好呢?
首先,他有做得好的地方。单就整个天津教案来说,如果不考虑国家的利益问题,那么中国一方明显不占理。你不能因为不相信西方人给人扎一针“白开水”就能把人治好,就怀疑人家与正常人不一样,非得“吃人心”“吃婴儿”不可。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西方人进入中国以后,虽然没有遵守当地礼仪风俗,但是中国一方也不能因此就伤害西方人。在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中,西方人接受了中国官府提出的搜检望海楼天主教堂的要求,也配合武兰珍的辨认工作。从法理上,天主教堂一方最初并不存在问题;而且在问题激化以后,也是邀请领事馆以及中方人员协商解决,所以从处理问题的原则上看也没有问题。在暴动事件发生后,法国是这样要求的:1.修复望海楼天主教堂;2.礼葬死亡的法国领事丰大业;3.查办地方官。这些要求也很恰当。当时法国领导人也说:“法国所要的,并非头颅,而是秩序的维持与条约的信守。”
曾国藩知道,天津政府的处置措施不当才导致了中国方人员以及法国方和其他外国人员的伤亡。因此,他答应修缮被焚毁的教堂以及领事馆,并且还给相关人员提供了赔款。这些措施都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办理的,至少从大的方面来看不存在失误。
那么曾国藩处理不当的地方又在哪里呢?他为什么在事后说自己“外惭清议,内疚神明”呢?
(1)于民有亏。在天津教案刚发生时,并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法国教堂以及中国围观群众都相当克制,最严重的也只是互相抛砖斗殴,事态并没有失控。但是在法国领事丰大业介入以后,他一开始倚仗自己的领事身份到中国大臣崇厚那里要求中国派兵处理,后来被拒绝。在前往教堂的路上,他用手枪击伤了(当时中国的说法是打死)中国的官府人员,从而引发了民情失控。
丰大业突然开枪的举动是激发当时上万民众失控的诱因,也是中国可以拿来与法国商谈整个问题的一个砝码。但是,曾国藩处理问题时不仅没有使用这个砝码,还对这个事件只字不提,以致在中国百姓看来,本来是自己占理的事,最后反而让别人占理、向别人赔钱。
从整个事件看来,法国一方之所以没有对此事进行深究,丰大业突然开枪的举动也是其中一个因素。因为法国在此事上的损失是最大的,如果没有“把柄”落在中国一方,那么他们必定会为自己讨个说法。
整个天津教案的处理结果,没有解决民众的“究竟谁有理谁没理”的问题,所以曾国藩有亏于民。
(2)于职务有亏。当时,曾国藩的职务是直隶总督。他被认为是清朝的中兴之臣,更是整个中国政坛的顶梁柱。人们对他的期望很高。
从之前的扬州教案以及之后的重庆教案、山西教案等一系列冲突来看,这些案件只是中外一系列冲突的开始。那么,作为中国官场的楷模式人物,百姓就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应该且有必要给官员们树立一个处理冲突的典范。
天津教案发生以后,曾国藩以直隶总督的身份善后,全国的政府官员、百姓,以及慈禧太后都把目光投到了他的身上。这也是慈禧太后为什么专门嘱咐他“持平办理,以顺舆情而维大局”的缘由。如果办好了,以后这将给中国政府处理类似事件提供依据。
当时的曾国藩是什么职务?并不是国家政府部门的一个普通的官员,更不是某个慈禧太后听都没听到过的知县,而是需要带领整个国家前进、为国家指出明确方向的领导者。现在,很多人在谈天津教案以及曾国藩时都会说曾国藩是“替罪羊”,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如果曾国藩是“替罪羊”,那么这个责任该由谁承担呢?那时,慈禧太后出台一项与曾国藩管辖范围相关的政策时,都要先问一下他的意思;朝廷要派他就任直隶总督职位时,都要先询问他本人的看法。如果为国家引路的曾国藩都担不起整个事件的罪责,那谁还能担得起呢?
因此,曾国藩没有处理好天津教案,对他来说于职务有亏。
(3)于国家有亏。作为洋务运动的发起者以及坚定的支持者,曾国藩让中国开始步入工业发展的道路。但是,他却没能在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中做好后续工作。一个国家的建设并不是仅靠工业、商业、军事等方面的建设就可以做好,提高国家的“思想建设”也显得尤为重要。什么是一个国家的“思想建设”?处理政务的方式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天津教案本身反映的是东西方文化的严重冲突,如果用几千年没变过的方式处理新时代的问题,就显得尤为愚昧和无知。曾国藩本身也知道“吏治”的重要,但是他却没有考虑到“吏治”及政务方式也需要和时代接轨。民心、舆论以及排外情绪在洋务运动开始后成为官员在处理政务时必须考虑的问题。
天津教案如果处理得好,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榜样,不仅让官员在处理类似事件时有了参考,还能够正确引导民众的情绪。但是,曾国藩失败了,他没有处理好这个案件,并且给别人树立了一个坏的榜样。
曾国藩的特殊职务及其在政坛的特殊地位让他显得有亏于国家。
(4)于文化有亏。曾国藩曾经在写给李鸿章的一封回信中说:“自宋以来,君子好痛诋和局而轻言战争,至今清议未改此态。”在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时,法国以及很多列强都将舰队开入了天津附近海域,对中国进行威慑。当时,很多中国的百姓、官员、甚至政府高官都直接要求“不惜一战”,并以此来强硬地回应洋人的一些要求。当时,只有主持洋务运动的一些领导者才知道,中国真正的军事实力与西方列强相比相差甚远。李鸿章在晚年就愤懑吐出心声:“我办了一辈子的事,练兵也,海军也。都是纸糊的老虎,何尝能实在放手办理,不过勉强涂饰,虚有其表,不揭破,犹可敷衍一时。”
什么叫做国家的顶梁柱?一个房子塌了,就是顶梁柱的问题;而一个国家塌了,就是国家的顶梁柱出了问题。曾国藩是当时清政府当之无愧的顶梁柱。清朝四大能臣中,除了张之洞与他是一般的同僚关系外,另外两位都与曾国藩颇为亲近——曾国藩对左宗棠有提携之恩;而李鸿章更是曾国藩的得意门生。
当时,曾国藩并没有足够重视普及西方的医学文化。在二十多年之后的甲午战争中,中国虽然拥有亚洲第一的海军力量,海军总排水量甚至将近达到了日本海军的两倍,最后还是惨败。那时候的中国,有先进的设备,而没有先进的文化和理念。思想的落后是衰败的根本原因。
可以说,曾国藩在洋务运动以及天津教案中,没有重视向百姓普及西方文化和思想,对文化有亏。
由此也就能理解曾国藩“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之说的内涵,即他既没有满足舆论的要求,也没有为国家的未来指出方向。“职位越高,责任越大”,对他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一种压力。因此,没有处理好天津教案这种包含了文化、舆论、外交、军事、政务等一系列要素的案子,可想而知会给他带来多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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