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十四封肯定是想勾引你(5 / 6)
秦砚奚应了一声“嗯”,便走出了家门。
夜色很深,空气中还残留着白日灼热后的余温。
秦砚奚坐进驾驶座,一边系上安全带,一边输入导航地址。
导航显示距当前位置十五公里,预计20分钟到达。
秦砚奚发动引擎,车子驶入夜色中,路边的霓虹灯从他脸上掠过,打出层层明暗不一的光影。
途中,遇上一个长时间红灯,车停下,秦砚奚手指无意识地敲打方向盘。
路墨的酒量并不好,以前家庭聚会,喝两杯就开始嘴碎话多。言书的酒量他不知道,但这两个狐朋狗友聚在一起,准会闹出什么不着调的事。
其实,秦砚奚完全可以让司机过来接路墨,但这次,不知怎么就驱车来了。
是因为担心路墨?还是因为她身边是言书?
秦砚奚没多想,一脚踩下油门,驶入下一个街口。
快到目的地,他在附近转了两圈,这片夜店街今晚出奇热闹,停车位几乎全满。
他只好把车停到稍远一点的巷子里,顺着导航步行过去。
到酒吧门口后,秦砚奚看了眼那块写着“alibi”的标牌,确认无误后擡手推开门。
门边装了隔音棉,开合之间没什么声音,开门之后,门内的喧闹顿时如洪水般扑面而来。
和秦砚奚想象中“烟味酒气齐飞,艳色肉声共舞”的酒吧不一样,alibi环境还算干净,座位还算宽松,地面没什么粘腻的脚印,看上去管理得还算规矩。
但下一秒,一股噪音响起。
“callmelilem,fromthewest,现在炫给你看技术来记录,这押韵的密度,我意图来吸附,你灵魂的脊柱,别低估我力度,我企图玩艺术,却迷路在起步,记住我的去处,必须跟你叙述,技术在灵魂面前必输……”
台上一个看不清脸的女生努力摆出rapper的姿态,抓麦、点头、晃肩,一整动作行云流水。
只是咬字不太清晰,唱两句就大喘粗气,也不在调上。
本就对“新潮音乐”没什么热情的秦砚奚,眉头皱得更紧了。
他喜欢黑胶唱片里那种温柔缓慢、带一点旧时代颗粒感的情绪。
比如《thelookoflove》、ericclapton的《wonderfultonight》,又或者是一首《ifyouleavemenow》。
秦砚奚强忍不适,又向里迈进一步。
下一秒,一个尖锐刺耳的高音响起
“我飘向北方。”
尾音如断弦一般刺破酒吧的屋顶,紧接着一句:“挡不住忧伤。”
两个女生抢着麦克风,一个在断气,一个在上吊。
唱高音的女生嗓子飙得高却不稳,破音得像用沙纸磨过嗓子之后硬凹上去,难听至极,听得人耳膜发麻。
秦砚奚并没有第一时间听出来,两个唱歌的人就是他妹妹和言书。
一来是因为两人的声音已经沙哑走调,音色像被五级风刮过的留声机,完全变音。二来是因为唱得太离谱,可以说是鬼哭狼嚎与高原风灾合体。
秦砚奚自然而然以为台上两人是酒吧搞活动临时抓来的人。
就算声音有些许熟悉,他也难以把它和自家妹妹平日里在饭桌上说“我喝奶茶都要半糖”的娇嗓对上号。
更别说另一位。
酒气和高音交缠后像是从梦魇里蹦出来的音频残影,怎么可能是白天说话温吞吞的言书。
舞台下方,一群坐着喝酒的年轻人居然还挺捧场,或许是被两人疯癫式的表现逗笑了,甚至想起零星掌声,有人笑着起哄:“再来一首,太疯了哈哈哈哈哈。”
路墨一激动,抓着麦克风晃来晃去:“来啊,我还能唱!‘我多想在平庸的生活里拥抱你’——谁点歌?”
言书倒比她清醒一点,扶着话筒笑:“等我先喝一口酒,润润嗓子。”
“你嗓子不润也没关系,反正已经那么破了。”路墨说完自己先笑疯,摇摇晃晃地往后一靠,差点从高台边缘滑下去,被言书一把拉住才稳住身形。
秦砚奚察觉到不对劲。
但他很不想承认。
往前走几步,视野更清晰之后。他看清了那两个拿着麦克风正在表演“花式噪音制造”的人。
哪怕是向来波澜不惊的秦砚奚,也在这一刻沉默了许久。
然后,他嫌弃地“啧”了一声。
“再来一个!”
“姐妹别走啊,唱得太炸了!”
……
台下掌声又起,有人意犹未尽地挥手,还往台上递去两杯颜色艳丽的酒。
液体色泽深浓,不是加了龙舌兰,就是朗姆掺伏特加,度数应该不低。
再不阻止,这两人怕是要直接喝到断片,被人拐走还要替别人数钱。
想到这,秦砚奚穿过人群,长腿迈过吵闹舞池,越靠近舞台,他与环境格格不入的清冷气场越发明显,逼得身边人都自觉让出了一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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