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2 / 2)
不过这也太巧了吧?
这个小区有多热门,他还是知道的。
位置就在大学旁边,旁边不远就是美食街,条件还好,这小区但凡空了房子,抢手得都不用挂出去,熟人就包圆了。
程庭要搬家,就能马上搬过来?
还就在隔壁。
邓斯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感觉事情有点不对。
现在又不是毕业季,这小区的房子真这么好租?
周锦书给程庭发了个消息:
【ts:邓斯过来了,他带了饭,正好我们不用出去了,你过来吃。】
对面过了几分钟回他:
【男菩萨:行。】
周锦书和邓斯把东西摆上桌,锡纸和饭盒打开,香气四溢。
“等等,我去拿几个盘子。”
邓斯感叹:“有一次性饭盒你还要拿盘子,为了这点仪式感你是真勤快,盘子都愿意多刷几个。”
“反正是洗碗机刷,又不是我刷。”
周锦书认为这点仪式感很有必要,“这样会有种在家里吃的感觉。”
“本来就是在家里吃。”邓斯吐槽。
门没锁,程庭推门进来,邓斯热情打招呼:“你好,上次我们已经见过了,我是邓斯,你还记得吧?”
他看起来非常殷勤,如果不是平辈,他甚至想用一句您。
这可是常年出现在论坛的a大风云人物,现在就要和他一起吃饭了!
而且他还很有可能喜欢他朋友!
邓斯一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骄傲一下。
程庭礼貌微笑:“你好,记得。”
他上前主动给周锦书摆盘子,温声问:“早上也没吃什么东西,现在胃没有不舒服吧?”
从医院回来以后程庭要和他去吃早餐。
周锦书还是太困了,说吃了早餐该影响补觉质量了,坚决不去。
“没有啊。”周锦书说:“昨晚吃太多了,现在还饱着呢。”
程庭装作不信:“真的吗?我摸摸。”
说完他伸手探向周锦书的肚子,被他躲开:“别闹,就是饱的你也摸不出来。”
邓斯在后面的沙发上眯着眼睛看二人互动。
他总觉得自己感觉得没错,程庭.真的喜欢周锦书吧?
看他等会在饭桌上试探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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