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一、送往病院抢救(3 / 3)
准确地说,是做出了新菜,让她闻到香味,想逗逗她。
“诏书骨酥鱼,吃了就能结义金兰,邀为同道,倾吐爱意,刹时怀孕。”
那鱼骨确凿酥脆,嚼在嘴里反倒能增进口感,颇为巧妙。
小红急着前扑,张开了嘴,却失慎将其从筷子间碰掉。正欲在其落地前拿住,却不料另一张嘴,把鱼肉给叼走了。
红龙气急,痛骂道:“哪来的狗,滚啊!”
半个魔神来了。
巴巴斯在郑翀和提尔娅回家以前,就已经蹲守在溪木镇城堡的门口了。
时代,她还打跑了好几条村里拱过来的公狗。
“我好歹也是半个迪德拉王子啊,你们春天到了就滚去抱自己主人的大腿去,别来招惹我。”巴巴斯虽然是条狗,却比某些人类更有自尊些。
好比某被狗卡住,送往病院抢救的广东佳。
根据希里斯帝国的许多古代俗语,有狗子往自家跑,挺好的。无论那些俗语到了当代还顶不中用,至罕见小动物来投靠,说明你心善。
而半个魔神来投靠,说明你要上位。
“郑翀,这狗会说话啊!”刚一回抵家,便听见了索菲亚与小红的同步激动破音。
“哈,那是巴巴斯,半个魔神哦。”郑翀笑着摸摸巴巴斯的脑壳,发现这家伙居然会自己下水里沐浴,身上还挺洁净。就算水中游食人鱼,大约也啃不动这半个魔神。
否则凭什么,森林里辣么凶险,这条狗子却还能毫发无损地晃到郑翀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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