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番外:归故里(一)(2 / 3)
那是条很窄的路口,大约是建设的时候出了什么偏差,一根电线杆竖在路面三分之一的地方,导致车子想进出这条路都有点困难,所幸一边的人行道里侧是一家宾馆的停车场,车子可以从那个位置绕行。
巷口卖水果的皮卡还在,我意外地还记得那个笑呵呵坐在车沿上和人聊天的摊贩的脸。她看了我,热情地打起招呼:“刚从外地回来吧,旁边的是男朋友?小伙子第一次来见丈母娘吗?要不要买两斤香瓜提上,阿姨的瓜保甜!”
诸伏景光大约没完全听懂她的话,但脸上还是维持着得体的笑容,只是握着我的手有些收紧,像是在求救。
一向从容又稳重的男人难得遇到这么茫然无措的时刻呢。
我凑到车前,问卖瓜的阿姨是怎么知道我们是第一次回来的,阿姨一脸暧昧,说阿姨可是过来人,这种事情一眼就看得出来。
“小丫头很有本事嘛,那小伙子一看就是可靠的。腼腆不爱说话也不是大毛病,老实才是最重要的。”我有点好笑地看了看某位因为语言不通而被打上腼腆不爱说话标签的某人,心情忽然变得很好。
我在车里选了几只瓜,称过之后,阿姨又热情地多塞给了我两个,说是给外地小伙子的见面礼。
“就是这样咯,看来景光在我们这里也很受欢迎呢。”
我把情况和阿姨的话转述给了诸伏景光,他脸上才露出恍然的神情。
“林林家乡人的热情真是名不虚传。”
其实以前我并不太喜欢这样的热情,那个时候的我总是专注于自己眼前的世界,那些外来的声音在我听来甚至显得有些吵闹。每次妈妈和路过小摊贩突然聊起来的时候,在一边的我都只会觉得又尴尬又无聊,只想快点逃回家里,忙活自己手里的事。
但其实这样热闹的世界好像也挺好。
*
长长的马路两边排列着老旧的居民楼,楼的边上挂着数字的编号,有两栋楼中间有一座小小的花坛,有些小孩子在那附近嬉闹。
我小时候也时常在那里玩儿。小区里同龄的孩子其实似乎并不太少,但是我总是加不进他们的游戏当中,所以总是一个人在花坛边上转圈圈,有的时候会在那附近鼓捣自己的发明创造,有时候会观察花草,偶尔看蚂蚁搬家也能看上一整个下午。
一个小孩子踩着滑板车,因为刹车不及时,撞到花坛边摔倒了,小家伙东张西望了好半天,在对上我的视线时,才“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隔空目睹这一切的我和景光交换了一个眼神,我说:这位外国的警察官先生,我们好像被隔空碰瓷了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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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都不是看到小孩子在路边哭会不管的性格,所以即使是被碰瓷,也还是去检查了那个孩子的伤口。反正花园边上有监控,倒不至于真的因为一点好心被赖上。
小朋友的皮肤总是娇嫩些,刚那一下撞得不轻,膝盖上青了一片,手肘也有点破皮,我帮他处理好了伤口,又贴了随身的创可贴。
他抽抽搭搭地说谢谢姐姐,姐姐真是人美心善。
我拍拍小家伙的头,跟他说以后注意一点,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以后还是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啦,这次我们不是坏人,但可不保证每次都能碰到好人的。男孩子,一个人在外面玩可要保护好自己才行,不然爸爸妈妈是要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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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十分钟之后我就又在楼道里见到了这个小男孩,我才知道,他原来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孩。
我对那家的印象还停留在很多年前那场热闹的婚礼,后来我在高中住校,回来的次数就很有限了,再后来我干脆就没回来过,没想到这家的孩子也已经这么大了。
隔壁的大姐姐也多了很多为人母的成熟风韵,见到我的时候,她露出了怀念的表情:“真是很多年都没见了。我们刚搬来的时候你才那么一点大——我还记得那个时候你在门口贴春联,那个时候你好像是上小学还是初中,看着还是个孩子呢。”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顿住了,大约是并不知道是不是该把我拉进回忆当中。
啊,那个时候的事情我也记得,那年我好像才十岁,还是一颗小小的豆芽菜,爸爸说要在门口贴春联,我难得任性地说想和他一起,就搬了凳子出来,摇摇晃晃地站上去,然后我兴奋地转过头,对那个还很年轻的男人说:“这样我就比爸爸高啦。”
我记得他当时笑了,笑着把已经很重了的我抱起来举过头顶,让我骑在他的肩上,把对联的横批贴在正中。
他平时总是个忙碌又严肃的学者,而我是唯一个能骑在他脖子上的人。
我们家贴对联的浆糊都是他自己调的,粘性很好。
即使过了几年,甚至都还有些残红的斑驳痕迹在。之前回来的那趟我完全没有心思清理,请的家政看来也没理会这部分。
我忽然有些突发奇想地想要在这里换上新的春联——即使时令完全不对。
于是我问邻家的姐姐,去年的春联还有没有剩,她愣了愣,然后含笑说有,不过是保险公司送的那种赠品。她问我会在这里待多久,她得回去找找,找到了再给我送过来。
我说我今天先回来打扫一下,屋里太久没住人了,得放放空气,所以我们今晚会在酒店将就一晚,看情况,也许过两天就会搬回来暂住一段时间。
她笑着说好。
*
屋里的空气有点沉闷,即使有防尘罩,也约了家政定期来打扫,长期没有人居住的空间也难免森冷。
这是栋三室一厅,完全是九十年代的装潢风格,虽然是老房子,但这些年随着房价和地价的上升,它的身价也已经变得相当不凡了。
亲戚曾经问过我有没有把这栋房子卖掉的打算,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毕竟这里承载了我的很多回忆,我的一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而且,这里是爸爸妈妈存在过的地方。果然还是想要稍微留下一点念想。
“不过想想,我以后大概会长期在东京定居吧,这样的话,这么大的房子在这边就闲置了。”
一边检查着水电表,我一边跟诸伏景光说。
“如果林林愿意的话,也可以时常回来看看吧?”他说。
“不管怎么说,这里是林林很喜欢的家乡。”
是啊,我其实还是很喜欢这个地方的。
厨房里的灶台和锅碗瓢盆是我最开始练习做菜的地方,这里留着我很多黑历史。书房里的书架分成三份,一份是爸爸的专业书,一份是妈妈喜欢的小说和杂志,还有一块是我的——那部分空了不少,那是原本用来放柯南漫画的地方。
我从书架里抽出一本纸页有些泛黄的围城,翻开书封,空白页的右下角用漂亮的花体字签着一个名字,我告诉诸伏景光,这是我小时候用得奖的奖金买回来的书,本来想着要跟妈妈炫耀,说可以借给她看,结果她以为是我送给她的礼物,就很骄傲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那个时候我委屈极了,又不敢和妈妈说,生怕她会失望伤心。后来等我过生日的时候,她又送了我一本《我们仨》。
文学类的书我读得其实不算多,那本书我也一直都没有认真读完过。现在时过境迁,这本书的意义也变得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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