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福尔摩斯旧译集:歇洛克奇案开(1 / 3)
是日午前之奔越,于吾病躯殊未适。迨至下午,疲极矣。歇洛克既出,余就榻欲少睡二句钟,乃省省不能交睫。以脑筋过疲,奇思幻态,奔凑而来。稍一闭目,而尸身以目上仰作狞状者,已立见于前。觉愈思此案,而所云“毒死”之案乃愈生疑。
第见吾友以鼻即尸口闻之,是必得服毒之迹兆。顾非服毒者,胡死,且周身不得一创?而流血被地,又属何人?但观此尸,衣服周整,似初无用武之事。但觉兹事弗白,睫亦弗交。
而歇洛克容止自然,似已得其踪迹。是夜,归甚晚。以理卜之,是必散会以后,更至他处。
归时,晚餐已陈。歇洛克见余,即曰:“今日之乐,佳绝。尔亦忆达尔文曾考论音乐,言人类未能学语之先,已有音乐之思想?试观动物之微,闻乐尚动,矧在吾辈闻雅乐耶。”
余曰:“此言太衍。”
歇洛克曰:“惟性广,故必以至理胜之。”即问曰:“尔今日似困,讵晨来之事,汝仍戚戚于心耶?”
余曰:“诚告君,吾从军见伙伴焦头烂额,或不如今日尸面之足以悚余。”
友曰:“知之。汝在战场中见死士,习也,初不留之脑际作意象。须知天下之足以慑人者,咸属意象。且尔今夕见晚报乎?”
余曰:“未也。”
歇洛克曰:“晚报中已详其事。顾乃未言尸起,落一戒指于地,此亦佳事。”
余曰:“何也?”
歇洛克即指报中曰:“此间有告白,为吾付之数处报馆,令登之。”
中有一条《失物待领》,其上言曰:“吾今日侵晨,在白列斯敦街得纯金一定情之戒指。果有寻者,请至俾格尔街二百二十一号华生医士家领取。惟须在下午八九点前,余不候。”
即曰:“用君之名,幸勿见罪。设吾自署名,防误己事也。”
余曰:“何伤。惟苟友人索戒指余我,无有者,又将奈何?”
遂出一戒指,示余曰:“此戒指得毋类否?”
余曰:“彼人果来耶?”
歇洛克曰:“即非本人,必其同党。”
余曰:“即同党者,能不惮其冒险?”
歇洛克曰:“以我料之,其人宁轻性命,必不失此戒指。是必俯视尸身时,无心落此。当时失检,迨出,始觉。故复归。既来,见巡捕,故伪醉。然此人亦甚疏,忘吹灯而行,致有此失。盖不伪醉,无以自逃。吾思此人既见告白,必谓落之道中,必来取,又必极兴致,初不计人之设穽以取之也。汝试思一戒指之失,与死人胡设?吾思不在一点之外,来矣。”
余曰:“果来者,如何?”
歇洛克曰:“来时,我自当。且汝有防身之小枪乎?”
余曰:“尚有行军所需者在。”
歇洛克曰:“试取而擦之,且纳子于膛。此人失发,行且致死于我。彼虽未必见疑,然防之亦必至审。”
余于是入室装枪。及出,残席已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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