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3 / 3)
这年头,书斋的活不是谁都找,那些读书人,也并非肚子里有点墨水就能寻到挣钱的路子。
李文秀与书斋老板算是老朋友了,水笙合他眼缘,介绍过去不算难事。
有了李文秀的保证,水笙在学堂上愈发专注。
到了堂下,他依然不休息,拿着纸笔勤勤恳恳写字。待到下学,手腕都写酸了,这才意犹未尽的收拾东西,背上书囊返回老屋。
*
白天,身边有些人还好,吵吵闹闹,分散水笙的心思。
到夜里,四周静悄悄的,水笙腿边趴着打盹的小狼。
他伏案写字,未过多时,思绪被院子里的虫声牵扯,抄写的字慢慢变成赵驰二字。
水笙唇一抿,眼睛又酸了。
月色清冷明亮,石板亮堂泛光。
他无心写字,绞着手指头原地打转,唇快被自己咬破仍不自知。
小狼拱着他的指尖,舔了舔,水笙这才停止揪指甲的举动,转去院子,把赵驰晒在墙上的萝卜收进灶间。
忙活至深夜,周围静得令人心慌。
他忍着酸楚熄灯,回到房间躺下。
不知过去多久,依旧辗转反侧。
“赵驰……”
水笙喃喃,摸着赵驰用的竹枕,默默爬起来,从柜子取出对方的衣服。
是一件穿了有些年头的旧袍子。
接着将袍子盖在肚子上,埋头轻嗅。
赵驰的气息使得他心安,又无端躁热。
水笙绞了绞腿脚,衣物被他弄得凌乱。
深夜,他有些失神地喘气,头发拱得乱糟糟的。
自觉做了亏心事,水笙脸红如霞,抱着揉乱的衣裳重新铺开。
整件旧袍包裹着身子周围,像给自己搭了个窝,到处充斥着赵驰的气息,
如此,折腾半宿的人总算渐渐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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