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三合一(6 / 6)
颜祺目睹着霍凌下去上来,变戏法似的掏出个东西给他瞧,他好奇地接过来,从形状辨别出好像是兽骨。
只是这段兽骨不是常见的白色,而是一头深,一头浅,摸起来滑滑的,凉凉的。
“这是什么的骨头?”
霍凌答道:“是鹿骨,和上次给英子的骨哨一样。”
他从颜祺手里接过来给他讲,“是我和大哥十岁出头的时候学打猎,第一次猎到的鹿,是头半大的公花鹿,鹿角、皮子和肉都卖了钱,但我爹留下了两节腿骨,洗干净了给我俩玩儿,说是留个纪念。”
最初霍峰和霍凌倒是将骨头当宝贝,很是珍惜了一阵,后来就不知道丢去哪里。
“直到听人说起骨头能盘包浆,变成和玉一样的质地,我在山上左右无事,就找出骨头来盘着打发时间,这根是盘的最久,也是颜色最好看的。”
颜祺以前没见过这个,听霍凌说完觉得很是有趣,在手里摆弄了半天,霍凌见他喜欢,把油灯凑近些让他看。
“真好看,没想到骨头还能变成这样。”
霍凌道:“我是看到你手腕上的葫芦才想起来的,这葫芦也比刚买的时候颜色深了。”
颜祺回忆了一下,恍然道:“好像还真是。”
他问:“是不是和那些城里老爷盘核桃一个道理?”
霍凌笑道:“差不多。”
颜祺挺喜欢这骨头,拿在手里就没再撒手,说要睡觉了才放回桌上。
“等我拿着去铺子里问问,看能不能做成什么东西。”
不然光这么看,虽然颜色和质地不错,但形状还是一根骨头,说实话挺丑的。
或许能磨一串珠子,或者做一根簪子。
这算是他能想到的,送给颜祺最特别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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