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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章电影投资,达成!(2 / 4)

“哦,好的。”

“……”

最近这几天,李川和贾玲一直都有联系。

据贾玲所言,她回到bj后的第一时间,就找到bj文化的董事长——宋歌,说明了邀请沈腾的情况和李川想要投资入股的消息。

宋歌听说之后,没有自作主张,而是召集了bj文化的内部高管和《我叫李焕英》的主创团队,开会研究了大半天,才最终同意了这两套方案。

昨天晚上,李川在跟陈晨吃饭的时候,接到了贾玲的电话。

贾玲代表宋歌等人,向李川提出,要跟他见面谈一下。

李川因为有工作,不方便去bj,所以他们商量过后,贾玲决定来杭市,跟李川见一面。

之后,bj文化那边又讨论一下,最终派出bj文化的总裁——夏陈安,跟贾玲一起去杭市,跟李川谈判。

这便是事情的全过程。

对于这场谈判,李川也做了一些准备。

今天早上,他去送陈晨之前,给朱辰伟打了个电话,让对方帮他找一个律师。

朱辰伟动作很快,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把这件事情搞定了。

下午两点四十分,李文涛刚走不久,律师就来到了公司。

李川亲自去迎接,将其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详细交谈了起来。

他们谈了一个多小时,到下午四点多,贾玲和夏陈安来到了三木网络。

李川再次去迎接。

几人见面,先是一顿寒暄。

寒暄过后,李川带着贾玲和夏陈安在公司参观了一番。

下午四点半左右,他们坐到了会议室内,展开了正式的谈判。

谈判的过程,比想象的要顺利不少……他们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达成了一致。

之后,便开始起草合同。

晚上六点半左右,合同起草完毕。

双方检查无误后,正式签订。

合同显示:

东阳亿川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向《我叫李焕英》项目投资3000万整,占据该项目37.5%的版权(著作权)。

该协议附带一项优先回购条款:东阳亿川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如果想将自己的版权(著作权)转让出去,在同等条件下,bj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bj文化)和bj大碗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贾玲的公司)可以优先回购。

另外,对于《我叫李焕英》项目的重大决策事项,东阳亿川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享有一票否决权。

注:

这个“一票否决权”不只局限于宣发方面,而是对所有的重大决策事项都有效。

这不是李川和贾玲当初商量好的,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因为律师的提议。

按照律师的说法,如果一票否决权只局限于宣发方面,那该项目在后期运行的过程中,可能还会发生一些意外情况……到时候,李川的利益就有可能受损。

李川觉得律师说的有道理,所以谈判过程中,尝试着提了一下。

没想到,贾玲和夏陈安非常爽快的同意了。

除了正式条款外,双方还在合同中各自做了一番承诺。

首先,东阳亿川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承诺:

1、不干涉《我叫李焕英》项目团队的创作。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要支付第一笔款项,且金额不少于300万;剩余的款项,将于未来的30天内,全额到账。

违反承诺,《我叫李焕英》项目团队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退还第一笔款项。

其次,以bj文化为代表的《我叫李焕英》项目团队也做出承诺:

1、东阳亿川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支付的投资款项,将用于邀请沈腾加盟。

2、如果《我叫李焕英》项目出现重大决策事项,需及时告知东阳亿川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不得拖延和隐瞒。    违反承诺,东阳亿川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退回全部的投资款项。

以上,便是协议的主要内容。

还有一些常规性、细枝末节类的条款,没有列出来。

整体而言,这份协议还是非常完善的,双方都有效的保障了自身的利益。

协议签订之后,他们去到了附近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大吃大喝了一顿。

晚上十点左右,酒宴结束。

贾玲和夏陈安直接在酒店住下了,李川则坐车回到了公司。

然而,他回到公司没多久,就又离开了。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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