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幕强尼兔之小人物的安魂曲AFaintRequiem(12 / 23)
上了车后,幸运小子依旧抱着我,直到我恢复冷静。
当混乱渐渐沉淀,我被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所笼罩,是心跳的缘故。幸运小子的心跳里没有怒气,没有恐惧,连成功骗到一大笔钱后的喜悦之情也没有。稳定而有力,充实的心跳从他的胸中传到我的胸中,如涟漪般渐渐散开。虽然无法具体描述,但我感受到的是类似于感谢的东西。
“我说桑普,刚才你承认是我的伙伴了吧。”
“说什么呢你这大南瓜。”
“谢谢你,伙伴。”
“……”
稍微思考了下,我才明白他想说的。我咬了曼西尼,还挑衅布鲁诺,然后却一直紧
紧依偎在他怀里。在这个呆瓜的眼里,一定会把这认为是这只小兔子只对自己敞开心怀。
“我说,幸运小子。”我又说,“你这呆货、蠢货、屁眼男,我强尼兔怎么可能对你这种吮人鸡巴的同性恋敞开心怀。”
“我好高兴啊。”抚摸着兔子的手洋溢着慈爱,“我啊,一定会做个好主人的。”
这就是人类!
什么家伙都敢坚信自己的内心深处有着透明无瑕的结晶。科维洛阁下先不说,就连幸运小子波比这种卑鄙的杀人凶手也是这样。而且,我完全没搞明白这到底是什么理论——想证明那结晶确实存在,只需对动物亲切即可,这样就能找到纯净的自我。拥有相同结晶的人方能进入的秘密俱乐部,宠物就是门票。
我感到很不可思议,要怎么做才能如此蒙蔽自己?这已经是艺术了吧。如果现在饿得快死了,就算是幸运小子也一定会把我做成兔子大餐。这和拥有什么样的结晶无关,要说的话,是要讨论哲学,先解决温饱。
幸运小子发动引擎,挂虑着胆怯的兔子而轻轻地发动汽车。
哎呀哎呀,不,是太好了,只要这个国家没有沦落到有人饿死,对幸运小子而言,我强尼兔就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兔子。
我们很快会再见的,乔治。曼西尼。
幸运小子波比把身体缩成一团,吮吸着大拇指睡觉。
夜晚是兔子的时间。
我在公寓里转悠,有三间房间外加厨房和卫生间,每间房间里都至少藏着一把枪。枕头下、沙发下、盆景的暗处、餐柜中、冰箱上、毛巾之间。如果拥有兔子的鼻子,应该很容易就能找到。只要找有火药和凡士林味道的地方就可以了。
我还留意到其他事。在开公寓大门之前,幸运小子会先把脸贴到地板上,检查门下贴着的薄纸片是不是破了。进入房间后,又要照样再检查窗户。等到他从冰箱里拿给我芹菜,已经是在那之后了。
幸运小子在纸板箱里塞上垫子,为我做了个小窝。那垫子以羽毛缝拼而成,舒服得不行。幸运小子睡觉之前,先喝着牛奶看了会电视。而我则趁其不注意,偷偷地把磁带什么的藏到了垫子下面。
喂,波比,这就是真正的你吗?我跳上床俯视着幸运小子的睡颜。在天气如此宜人的晚上却必须把窗全关上吗?这难道就是幸运?
巡逻车的警报器声由西流向东,虽然可以听到狗叫声,但却和蓝调歌曲完全不同。而那些乱七八糟的松鼠们今晚也将继续血战吧?
我跳下床,回到起居室。
从埃文·凡伦塔因那里拿回来的运动包就这么放在茶几上,通过敞开的拉链口,可以看见里面一捆一捆的钞票。
我强尼兔可以做些什么昵?
能够摧毁乔治·曼西尼和基尔巴特·罗斯的磁带就在这里,问题是要怎么去利用它。就今晚的情形来看,交给幸运小子并不是好主意,根本不用考虑。他一定会摇着尾巴去献给曼西尼。那么,该怎么做呢?特里的父亲相信了人类的话,坚信听到的片段便是全部真相。而特里盲目听信了父亲的话,却换来耸人听闻的结果。
什么都别信,强尼。我不住地对自己说。就用自己的手牌来决一胜负。磁带、印有埃文·凡伦塔因头像的卡片、烧剩下的幸运小子照片。先筛选出利用它们能做到的和不能做到的。不要被不切实际的空想所迷惑。
我蹲在沙发上不停地摇晃身体。我感到时间在幸运小子一次次翻身中渐渐流逝。从窗帘缝隙透入的霓虹灯光,使得运动包里的钞票看起来宛如通往地狱的单程车票。我瞪着这副景象良久,得到了一个答案。
最初这个想法尚未成形,但随着思考的深入,它开始不断地扩散,最终汹涌澎湃,吞噬了一切。我浑身颤抖,脑中似有暴风雪肆虐。
我站起身想要跳上茶几,却一脚踏空摔到了地板上。我拖着身体重新爬上沙发。这一次的尝试很顺利,运动包里的钞票此刻就在我脚下。
编号全部被记录下来的钞票。
这代表着什么,作为一只兔子我无从知晓。钱这东西都一样当迈克尔·科维洛骂阁下的钱肮脏时,阁下这么说道:“钱就是钱哪有什么干净肮脏的!”另外布鲁诺。拉尼尔利是这么说的:“万一有哪个家伙占为已有也能立刻知道。”照这么说,就表示这个包!的每一张钞票都可以跟其他的钞票区分开来。大概是有什么记号吧。
波比的床嘎吱作响,我浑身僵住。
随后恢复平静。
暗杀者正做着兔子的梦。在这渗入体内的静谧中,我凝视着这些钞票。
5
波比在第一只雄鸡报晓之前就起床了。
“早上好,桑普,睡得好吗?”
“我还想问你睡得好不好呢,波比。”
幸运小子从冰箱里拿出根胡萝卜,我忙在他周围咕噜咕噜地绕圈,人类就喜欢被这样对待。除此以外,人类喜欢的还有蹭脸、舔手。不出所料,这一招对幸运小子也成功奏效。那家伙蹲在我身旁,在我吃胡萝卜的时候一直用手抚摸我。
幸运小子做完人类起床后所必做的一套流程后,又去街角的小卖店买了报纸。他一边看报,一边还清理着他的手枪。一共有七把手枪。他把它们分别拆开,小心地擦拭着污垢(一点都不脏)、上油、再重新组装,最后遮着一只眼睛向枪口内窥视。
随后他又花了些时间锻炼身体。手部运动、脚部运动、腹部运动、格斗练习。完事后他在镜子前裸着身体,仔细端详着一块一块的腹部肌肉。等到他淋浴结束,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先去医院哦,桑普。”
幸运小子把装有钞票的运动包搭在肩上,单手把我抱了起来。我们上了车。我还在副驾驶席上打盹的时候,车已经到了医院。
被幸运小子抱着进入那栋白色建筑的瞬间,一些几乎已经被遗忘的记忆在脑中苏醒。但现在哪是回忆的时候,闻到扑鼻而来的酒精味,我大脑再度一片空白。此外还有动物的叫声!楼里悲伤而充满诅咒的叫声此起彼伏,我试着去想起,却怎么都做不到。
“你在颤抖吗,桑普?没关系,没什么好担心的。”
“哕嗦,你这马贼!”
幸运小子在等候室的长椅上坐下,而我呢,则在他的膝盖上怕得要死。那一天的威士忌味刺激着我的鼻子,再会之树下死去的兔子在招呼我过去,特里拽着我的脚脖子,想要把我拉到地下。
我知道医院。在黑手党口中,它出现得和“伞”啦、“目标”啦一样频繁,至少是什么“辨认照片”、“投资信托”的好几倍。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在医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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