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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刑律·周(2 / 2)

【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包括不可耕种的山林川泽在内,所有的土地上名义上归天子所有,但实际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于贵族,平民也可以上山砍柴抓兔子。这时候还没有专利制度。】

[诶?不是土地私有制吗?]

[周朝井田制,土地公有。]

[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还挺先进的。]

【那专利制度是哪里来的呢?就要提到周厉王了。周厉王这人吧,总搞些让人眼前一黑的骚操作。说有用吧也有,但后劲儿比较大。】

[一看这谥号就不咋地。]

[厉、纣、幽、炀、灵,都是坏家伙。]

[这时候批评帝王还挺诚实。]

[cao,徽钦二宗雪乡二圣?]

[不要提起这俩货,恶心人。]

【周厉王对外用兵失败,手头没钱了,想搞点钱花花,就采纳荣夷公的建议推行“专利”政策,将山林川泽之利收归王室,贵族和平民使用要交大把大把的钱,原来免费的甚至已经放到口袋里的东西现在要交钱,这谁能愿意啊?本来西周中期以后,周王朝就逐渐趋于衰落,各种社会矛盾纷纷涌现,周厉王搞了这么个骚操作,甚至连普通贵族都排除出去了,搞得全国上下怨气沸腾。[1]】

[周厉王估计觉得自己还挺冤枉的。]

[也是,地本来就是周王的。]

[贵族用着用着不想还了呗。]

[其实收点儿税就行了。]

[汉朝削藩还搞温水煮青蛙的推恩令呢。]

【你以为周厉王会停止吗?他要停止了就不会被称为周厉王了。为压制舆论的不满情绪,他又搞了个骚操作,专门派卫巫“监谤”,也就是监督诽谤,发现有对他不满的人就杀掉,搞得人人自危,不敢议论,只能用眼神表示不满。周厉王这不就搞出来一个成语?道路以目就出自这儿。国人受不了了,就发动暴/动,把周厉王赶走了,天子不在,国内朝政怎么办?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感觉有点像穿越的词“共和行政”,有两种说法,一是朝政由召公、周公共管,二是由共伯和代行王政,共伯和就是名字叫“和”共国的伯爵。这一年被称为为共和元年,是中国历史有确切纪年之始。[1]】

[长知识了。]

[这是中国的公元啊。]

[穿越过去用中国规范世界!]

[不行让我再骂带清几句。]

[不想学英语。]

[祖龙你倒是统一全球啊,我提供世界地图!]

秦,前221年(始皇帝元年)。

嬴政挑眉,世界地图?难道后世元朝疆域辽阔至此,也离统一世界差的远吗?

【害,我也不想学英语,期待全世界考汉语的时代到来——下面应该到春秋时代了。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不过好歹还有,诸侯战斗都是要下战书约定的,挂免战牌是相当有用的,在战国用三十六计估计会被群起而攻之;到了战国,礼乐制度被彻底破坏,周朝就剩下了一个名头,各国各搞各的,很多通过变法颁布了新的以刑法为主的成文法典,法律制度普遍建立起来。】

[记得春秋时期两国打仗,敌人掉河里,国君下令去救,好像是楚国不知道谁]

[我好像也听过这个故事,那时候只觉得这人好傻]

[那时候楚国还被看作是蛮夷,凭借这一行为打入了中原圈儿呢]

【战国时期各国基本都有变法,许多新的法律在变法中产生,刑律这块儿只需要了解李悝变法制定的《法经》和商鞅制定秦律就可以啦。】

【李悝制定的《法经》是当时各国的立法经验的集大成者,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分别是关于偷盗、杀伤、断狱、追捕罪犯、其他罪行、加减刑的法律。“盗”就是偷盗嘛;“贼”有些不太好理解,我们现在多用于指带偷东西的人,但它本意是破坏,破坏人就是杀伤了;“囚”从字面上理解是研究需要囚禁犯人多久,引申一下就是审理案件,断狱是专业用语;“捕”没什么说头;“杂”是对前面四篇律法的补充,凡是前面四篇没有提到的就来这片篇里面找。《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是秦汉以后封建法典的蓝本。】

【李悝变法比较靠前,所以商鞅制定秦律的事后参考了李悝《法经》,改法为律,就是把上面盗、贼、囚、捕、杂、具六篇的“法”字改成“律”字。[1]】

【战国时期都是成文法典,这会儿的礼乐早就成了空壳子,有是有,但根本无法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所以法律取代了礼乐,成为国家治理臣民和维护新的统治秩序的主要工具[1]。】

春秋,前483年(鲁哀公十二年)。

孔丘目中满含哀伤,礼崩乐乱,周礼损坏,最终被法律取代。孔丘深深叹息,可那又能如何呢?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2]。哪怕文王有无情的一面,哪怕大周终会走向灭亡,那又怎么样呢?他苦苦追寻一生,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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