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 / 2)
包拯说道:“刘孝良身为赘婿,暗害父母妻儿,还敢在本府面前砌词狡辩,来人哪,重打五十大板!看你招还是不招!”
“威——武——”公堂两侧的衙差用水火棍在地上啪啪啪地击打出声。
另有四个五大三粗的衙役上前,两个按住刘孝良,另外两人就各持一根板子开打。
只听得啪啪啪几板子下去,刘孝良就痛得哇哇大叫。
白小凡看得不由咋舌,小声地问白玉堂:“包大人断案……都这么简单……哦不,直接干脆的吗?若是他不肯招,那怎么办?”
白玉堂挑挑眉,无所谓地说道:“那就继续打啊。他以为死无对证,可包大人有天眼可见因果,他是瞒不过包大人的。”
好吧,原来你们是知道结果,所以倒推出他是凶手,也不用搜集什么证据,只要打到他认就行……这时代的律法断案,都是这么简单粗暴的吗?
其实宋代司法审判中用的最广泛的,就是证人证言,也就是言词证据。这就对审判者的水平要求很高,如果不能分辨证词真伪,就难免出现“葫芦官判糊涂案”之事。
而其他的验尸报告等物证,往往作为判断证词真伪的证据,在此基础上,还要察情分辨证据证词真伪,推断案情,才能最后定案。
可这个世界,并非纯粹凡人的世界,糅合了这么多人鬼妖的,包拯甚至连天眼都开了,那简直比某岛小学生的推理还要神,瞪谁谁是凶手,就省去了许多查案的过程。
于是结果就是打到刘孝良吐血,不招都不行,这年头,可没人替他打什么刑讯逼供的官司,更何况他也算不得屈打成招,怪只怪他以凡人之身,怼上了一群妖怪神仙的,就算说得再天花乱坠理直气壮,人家一看因果线,嗬,打吧!
他这一招供,白玉堂也放了李兰娘。
原来李母就是替钱玉娘接生的婆子,为了自家未来的女婿和钱家的家产,故意下了死手,扯得钱玉娘大出血,结果一尸两命。
而如今,刘孝良被关进死牢等候处决,兰娘作为帮凶也被判流刑,李母本就中了血煞之气,好不容易救活,醒来一听这话,当场又惊又吓,两腿一蹬就没了气。
然后……白小凡就傻眼了,低头看看怀里还睡得呼呼的小孩,再看看已经成为鬼魂的钱玉娘。
“这孩子……怎么办?”
作者有话说:
本文私设如山,一切设定为故事服务,各种乱炖,除了引用词句之外就不再一一备注出处,如有不符合史实的就是私设,写文图开心,这个故事就是为了轻松一下,不想太累地去考据资料,请各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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