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玄幻魔法 » 我本冥皇 » 第441章一阵邪气

第441章一阵邪气(1 / 2)

第441章一阵邪气林墨微微皱起了眉头,如果说这个吸血鬼是被人刻意安排在这里来的,那么它的背后一定有人看来今天的酒会恐怕是一场极其不简单的就会了。

“行啦,不用再找啦,该来的总会来的,我想暗中一定有双眼睛看着我们接下来的酒会,我们一定要更加的小心。”

稍微宽慰了两人之后,林墨便带着他们返回到了酒会之中。

此时此刻,方程式那边的比赛早就已经惊动了整个酒会,四处找人颁奖找不到。

第一名和第二名是同时过线的,剩下的奖金就要平分给他们,可是两个人突然间冲出了赛道,赛车都已经失控了,当举办方的人找到赛车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两个人。

就在林墨刚刚走进会场的时候,举办方程式的那些人立刻就看得到了他赶紧迎了上来。

“林先生啊,我们刚才只是找你找了好长时间的,你刚才毕竟是拿了方程式的第一名,所以我们必须要把奖金发给你呀。”

林墨不由得有些郁闷,想到自己刚才为了参加这场比赛,可是活生生的交了1亿美金的保证金压,现在要是不拿回来的话,的确有那么一点儿不合适。

“不好意思,刚才我和那位先生进行了一场私人之间的对决,他输了,所以就走了。”

“原来是这样呀,那也就是说,刚才的那位先生已经放弃了这场比赛的权利,他也就没有资格领奖了,现在我们这边剩下的18亿美金都将作为您的奖金发放给您。”

说着,主办方的财务没有丝毫的含糊,直接将18亿美金全部都转到了林墨的账户之中。

林墨不由得的感到欣喜,这一次来酒会虽然说危机重重,可是他刚才还是拿到了那个吸血鬼的样本,现在有收获了17亿美金,可谓是收获颇丰呀。

“我的天呐,真是没有想到参加了酒会还有奖金拿,那我们现在去干什么呀?”

周安然似乎是有些恍然,毕竟她吸血鬼的身份绝对不能暴露呀,刚才已经迫不得已发动了一次进攻,现在要是再有什么危险的话,还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林墨这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挑了挑眉,看了一眼旁边的拍卖会大厅。

“那就找个僻静的地方坐一会儿,等到晚上的时候再出来。”

三个人一前一后便走进了另外一个拍卖会大厅。

这个拍卖会大厅还算得上是比较正常,里面无非就是拍卖一些古董字画什么的。

他们进入拍卖会的时候,整个拍卖会已经进入到了一种白热化的状态,毕竟很多人都来这里想要捡个漏什么的。

三个人交了一些保证金,随后便坐到了最后一排比较隐秘的一个角落。

这个位置,他们可以俯瞰全场,能够清清楚楚的看到这里每一个人的样子。

这样的话,要是有危险,他们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察觉。

就在这个时候,拍卖会场上面拿出来了一只土陶瓶子。

“各位先生,我们现在要拍卖的这一件宝物是晚清官窑烧出来的陶土罐子,今年带橙色都是没有问题的,就是这桌上的手段有那么一些次,因此起拍价只要六百万。”

那这个报价,周安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感觉这个拍卖会大厅比旁边那个档次低多了,你看人家起拍价就是亿美金,可是这里才几百万。”

林墨耸了耸肩,随后看上了台子。

“就这样,这些富豪才能够在相对性的捡漏呀,而不是像隔壁一样一锤子买卖。”

刚说完,林墨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间站了起来。

“我出一千万!”

这一下倒是把周安然给吓到了,区区六百万的东西,每一次加价不过50万,林墨一突然间出了一千万,倒还真的让人想不到。

不是当林墨出了这个价格之后,前面的那些富商纷纷向后看了一眼,随后便放下了手中的牌子。

主持人愣了一下,随后连喊了三次之后,手中的锤子边落了下来。

“既然如此,我们的这个土陶罐子就属于129号先生啦。”

一旁的周安然总算是急了,她抓住林墨的手有些激动。

“看,根本就没有人叫价,要是刚才你缓一缓的话,650万咱们就能够拿下来了,还能省出350万呢,这350万咱拿回去干啥不行,还能开发一个开源项目呢?”

这个时候,旁边的海乐赶紧把周安然给按了下来。

“安然呀,太小看林墨了,他刚才这一首可是敲山震虎!毕竟陶土罐子表面上看就知道不怎么值钱,可是林墨直接绕过了中间的价格,把价格报到了一千万,就会有人认为林墨就是一个托。”

周安然恍然大悟。

“也就是说,他们都认为这个罐子不怎么值钱,现在突然间出现了一个人把价钱抬得那么高,很可能是主办方找来的托儿!既然他们都认为这个罐子不值钱,那我们买它干什么呀?”

林墨呵呵一笑脸上似乎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放心吧,一会儿把这罐子拿到手上,我把它送给你当礼物。”

谁知道周安然居然撅着小嘴坐在那里,一脸的闷气。

“别人都不要的破土陶罐子,你把它给我有什么用?”

林墨也不多说什么,只是继续看着拍卖会场上面拿出来的东西。

下一件物品拿上来的时候,林墨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海乐,我想你也发现了吧!”

海乐点了点头,双目之中,突然间出现了一抹忧虑。

“这个地方虽然和隔壁的价格有的天壤地别,可是两个地方有着相同的特点,那就是邪气太重。”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