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1 / 4)
◇CXLVII
首相拿着查理斯九世国王陛下亲笔签署的“改革内阁体/系”的法案,慢慢的穿过白金汉宫华丽的长廊,沉重的鞋底踩踏在金色的地板上,待会他要推开白宫的大门,当着外面所有的记者公开这项法律。
任何一个服务大英帝国政/府机构的大臣,下至议员,上至首相,都必须以公开的身份参谋国家大事,凡是情报机关的工作成员,执行牵涉到国家利益的任务,都必须先申请首相的指示,获取首相亲自授名的同意书方可实施计划和采取行动,首相是代替皇家对公众传达新法权新法律的第二执行人,唯一的,仅有的,除此之外,再无任何一位内阁大臣可以越界,侵犯皇家的权力。
雷斯垂德站在雪白的大理石台阶上,淡金色的帘幕悬挂在穹苍底下,黑色的西服,肩膀上披着一袭红色的貂绒斗篷,他静静的转着手里的红宝石权杖,沉重的黄金皇冠砸在脚下,顺着台阶滚下去。
这些华丽的装饰只是表面,地位和权力都是空壳。
什么也没有改变。
他人生里无数次的退让,为了大魔王,与夏洛克保持距离,从牛津蛮不讲理的调任到苏格兰场,对那片烧毁的罂粟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皇后的失踪中断了调查,在雪墩山被带走,强迫成为一只扯线木偶,还有那位魔王与莫里亚蒂之间的猫腻,都退让了。
唯独这一回,他跳到了墙头上,替自己做了一次选择,他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才学会反抗,现在他要好好珍惜这种燃烧起来的力量。
他,格雷格雷斯垂德,不是什么傀儡查理斯九世,他是一名伸张正义的警/察,为民请/愿,惩奸除恶,绝不徇私舞弊。
他的入职宣誓,公平,诚实,勤奋,维护每一个人的人/权,平等尊重所有人,竭尽全力,保持,维护和平,阻止一切犯罪,绝不姑息养奸。
现在他要回归到这种状态,回归到没有认识麦考夫之前,不受其操纵的自/由状态。
5个月后,权杖卸下了。
一片议论声和哗然,他躲开了媒体的舆论和大臣们的指责。
彻底舍弃了查理斯九世的名号,身份ID恢复成格雷格雷斯垂德,来自雪墩山的一名普通市民。
和妻女一起搬到了远离伦敦200公里外的伯明翰,他替女儿找了一所兼修芭蕾舞的艺术学校,自己则在一处社区警局里通过了就职考核(小警员的考试对于一个经验老道的警长来说轻而易举),再一次干起了老本行。
警局里的同僚都不知道他曾经是一名国王,只觉得他与尊敬的查理斯陛下眉目间极端相似,还经常拿这个开玩笑。“雷斯垂德,你简直是英女王的又一个私生子,她当年该不会是生了双胞胎,还留下一个你在这里!哈哈哈!”
开玩笑归开玩笑,大家都很信任他的能力,每次发生紧急情况,比如绑匪架住了谁家的小孩,身边的同事会对他求助,“对准那破玩意儿的脑袋轰一枪,雷斯垂德!”
然而淡定老道的雷斯垂德,总是会坚持到最后,把子弹数量控制在最少范围内,尽量不在小孩面前开/枪爆出/血浆,给他们的童年留下心理阴影。
他身为国王时亲自颁布的那项法案,在议会大厅里僵持了一年多都没有正式生效。
议员们的支持率太低,无法通过。
已经预料到了,所以他才毫无眷恋的卸甲回归,站在平实的大地上,举着他的警用左轮,银光闪闪的。
雷斯垂德在伯明翰社区服务了4年半,在这个被喻为英国最粗俗的工业城市里,缉毒,追凶,4年以后,他以自己的真实本事,以自己闯出来的成绩,正式调任伦敦警务总局――大名鼎鼎的,古老的,戴着圆屋顶的苏格兰场。
安德森已经就任重案小组第一领导人,苏格兰场第一警长的职位。
警局里的灯光已经熄灭,伦敦深幕漆黑的穹顶压在霓虹灯上空,雷斯垂德手上挽着一件厚重的黑色裘皮长外套,走出最高警务署长的办公室,他自己的办公室,锁上门,和上一任的署长不一样,他从不抽雪茄,手指头上也没有花俏的戒指,领带夹朴素,低调,胸前口袋里藏着待会回家要送给大女儿的生日礼物,一条刻着女儿名字的玫瑰金项链,他的小儿子也即将出生,今年的圣诞节会更加热闹,这位文职身份的警务署长,枪不离身,重案小组是他的第二个客厅,除了周末,基本上能在那里找到他的身影,雷斯垂德恪尽职守,为苏格兰场效忠终生,直到退休,这是后话。
麦考夫福尔摩斯,身居幕后,仍旧是大英政/府和皇家的最高掌权人,甚至超越国王――现任的国王是那个喜欢大张旗鼓的三王子,他每年的国王生日宴都打算要破除历史上所有国王的记录,包括他自己的,奢华至极。
在麦考夫福尔摩斯出现在政治场之前,从来没有人能够做到,把女王,国王,政/府,首相置于自己的鼻尖底下,在他的呼吸间,让权力和地位为之翻滚,升腾,再由他的手指头稳固,把握住,把英格兰的湖水搅浑,再让它由浑浊变至清晰见底。
麦考夫终身未娶,没有听闻他留下子嗣的说法,只知道他依旧密不可宣,一柄小黑伞,一部小黑车,在神秘的机构里,无人可知的帘幕下,悄无声息的运转着政/府和英国的秩序,在英联邦里,这种潜规则称之为,麦考夫福尔摩斯的太阳系,他就是那颗万物为其打转的黑色太阳。
◇
◇
华生转动着手里的滚轴,快速的往后倒退,手指头拉紧白色的尼龙线,很有节奏的扯了两下,仰起头,色彩绚丽的风筝高高的飘荡在天空上,是一只老鹰。
他笑着,转过头,叫嚷山坡上面的那群小家伙,“嘿!别顾着吃了!看我把风筝放上去了!”
雪莉和希罗率先从铺在草地里的餐布上跑了过来,嘴上还沾满了果酱,他们双手高举,在华生大/腿边欢快的缠绕,“爹地!爹地!给我!”
“不!先给我!妹妹不会玩!”
华生蹲下去,搂着雪莉,把风筝线的滚轴交到她稚/嫩的手上,教她如何转动滚轴,“希罗,你最大,你要让着妹妹,哈米什怎么没有过来?”
华生仰起小脑袋,望向山坡。
最年幼的哈米什望着风筝一脸冷淡,眼眸都能直接淬炼出冰块。
他拍拍小屁/股站起来,卡其色的吊带短裤,白色的短袜,他轻蔑的扫视了一眼那群不知所谓,被一只风筝牵着鼻子走的凡人,径直踩上身后的木头台阶,走上门廊,推开房门,回到房子里。
他推开地下室沉重的大门,小小的脚步踩在台阶上,他还太矮小,太迷你了,必须扶着墙壁,每一级台阶都齐在他的膝盖上。
终于爬下了地下室的楼梯,哈米什走到实验台附近,站在那儿,眼睛里闪着光,期待的仰视着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多么的高大,坐在高脚椅上,像一颗挺拔巨大的野生树木。
福尔摩斯用镊子夹起试管,摇晃,视线倾斜,看了一眼哈米什的脸蛋。
“别想碰。”
“可是爸爸。”
“你先去跟泰迪爸爸申请一下。”
哈米什咬咬嘴唇,“我不想和他申请。”
福尔摩斯不说话了,他继续陷入了沉静的实验之中。
哈米什在桌子边踮起脚,两只小手撑在桌子边缘,努力的伸长脑袋,目不转睛的看着福尔摩斯灵活的手指头,福尔摩斯把试管放到架子上,等待沉淀,然后在本生灯的蓝色火苗上用锡纸燃烧着一种棕色的微粒粉末,手肘边放着一支装满纯水的曲颈瓶里,接着福尔摩斯伸出自己修长白/皙的指腹,拿起一根小针头,在上面扎了一针,一滴鲜红色的血球浮在手指头上,福尔摩斯用吸管吸起来,滴入试管,摇晃,再把试管里混着血液的溶液倒入曲颈瓶,加入烧熟的粉末。
“看清楚了?”福尔摩斯淡淡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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