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Sherlock(2 / 4)
John挥舞著双臂,他走起路来非常的有气势,我揣著风衣口袋,时不时斜眼看他的发旋,John笔直的朝前走,他的视线集中在前面的某一个点,他坚定无比,就像一名行军的士兵。
我们闲逛至海德公园,他驱赶著脚下的鸽子,大步往前走,等我们步行到湖畔时John终於放慢了脚步,他背著手开始享受温暖的上午阳光。
我扭过头盯著他背在身後的手,我知道我可以,而且只需要一瞬间就能拉住他的手,我将我的手从口袋里拿了出来,垂在身体旁边,我的手背似有若无的触碰他的夹克外套,我觊觎的不是他藏在内侧口袋里的钱夹,如果我需要不动声色的弄到他的钱夹,这步骤两秒就能完成,可我相中的是他身後那双忠诚可靠的手。
我牵过他的手,并且不止一次,我铭记著那掌心里粗糙的纹路和坚强的暖度,我也铭记著我与他掌心重合时那一刻的心情,当年托苏格兰场的福,用一条手铐将我和John的距离拉近的无比亲密,我牵著他,在月亮底下翻越了一道铁门,他後来闹别扭不肯再与我十指紧扣,於是一路逃奔下来他为了跟上我的速度,都用他的小指头死死的拽紧我的衣袖,我的大衣袖子被他扯烂了肩线,我至今慷慨大方没有开口向他索赔。
那是我们年轻时的某一段神奇历险,我如今36岁,可我觉得我与当初那个SherlockHolmes不尽相同了,由於年轻时的一次中弹,我破茧了。
我那时在手术床上濒临垂死,我从不相信幻象,更加没有承认过死亡白光这种东西,可我确确实实的经历过一次濒死体验,我困在那死亡的塔楼里差点走不出来,而JohnWatson的名字让我得到了重生。
我感激他,如果可以,我愿意将数以万计的感激从心里掏出来送给他。
我伸长手,十分大胆的抓住了他背在身後的一只手掌,他掌心里的温度十分的高,我紧紧的握住了他,然後紧张兮兮的抿紧嘴唇等待挨骂或者挨揍,这方面我在他面前总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我承认我不如他感情丰富,我不知道要如何正确处理感情,我只是想在这个时候牵一牵他久违的手,我很久没这麽干了,我想念那触觉了。
我握住他走了两步。
“Sher……Sherlock……你正在牵著我的手。”他十分不解,十分困惑,“你又在办案?这是你的一种办案方式?你在借用我的手进行一桩实验?”
“都不是,John。”
“可……可你正在牵著我的手。”John在旁边仰著头不停的对我发牢骚,“为什麽牵著我的手?为什麽?我不需要这样我也能走路,不是吗?你正在牵著我的手,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是的,我正在牵著你的手,我的手心和你的手心叠在了一起,除此之外,也许你能观察出更有价值的深层现象?”
“可……为什麽……什麽见鬼的有价值的深层现象……”John沈寂了下去,继而他不追问了,回过头看著湖面。
我叹了一口气,他不计较了,而我也终於得以轻松的观看四周的凄惨风景以及停止脊背上不停泛出的冷汗,我偷偷的用指腹刮了一下他热乎乎的手心,我知道他感觉到了。
我的心情忽然间变得很好,那种大脑派不上用场的低落与沈重瞬间豁然开朗,我的脚步也不再那麽困乏,我的身体仿佛从泥沼里被树枝打捞了起来,我觉得John身上有魔法。
两个小时後我们回到了贝克街,当然,他在人多的地方就从我手里挣脱了出去,我刚走进公寓,我那唠叨的老太太就告诉我楼上有委托人在等候著我,已经等了一个半小时了,她还免费的送上一碟烤饼干,让他坐在沙发里大嚼特嚼的等我现身。
我埋怨的瞪了John一眼,“如果你不建议我去散步,我早就活动上了。”
“嘿,混蛋,说话凭良心,你散步时那叫笑容满面的,你这是过河拆桥。”John嘟囔著反驳我,走在我前头上楼。
我因混蛋这个词皱了一下眉,然後舒展开,他很久没这样叫我了,自从他二婚後,我就失去了这个昵称。
上楼去,我花了三分锺把我专用的黑色皮沙发用屁股捂热,这时我也刚刚好把委托人的家庭关系和成长背景捋清楚了,John照旧捧著他那破旧的笔记本电脑在上面用搜索软件寻找他认为是线索的东西,时不时在沙发扶手的便签本上用笔摘录下他认为需要记住的细节。
我盯著他。
“抱歉,你能够和我们说一下你的家庭关系和成长背景吗?”John天真的回过头对著那委托人询问,他问问题的时候总是把身体往前倾,嘴角会上扬起一个幅度,展示他与生俱来的友好。
我翻了一下白眼,“问点别的!”我不耐烦的说,“看在你和我一样头上长著脑袋的份上!问点我不知道的事!”我转头再看了看委托人的脸,我快看腻他了,所有的特征都那麽明显,说话又不清不楚,繁琐,罗嗦,累赘,用了大量的修饰词,模糊了紧要的关键,我迫不及待想要去案发现场寻一寻真正有用的蛛丝马迹。
John疑惑不解的看著我,“见鬼,你认识他?你早就和这个委托人相识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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