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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Sherlock(5 / 6)

三个小时後,我摆脱了Mycroft和所有的外人,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消防楼梯间,手里拿著我的自动手枪。

我在昏暗的光线中反复的摸著上满膛的枪匣,心想我的John此刻到底遗落在哪里,他去了什麽地方,那地方究竟有没有痛苦?他会不会想我,就像我想他一样的想我。

我怎麽会把他弄丢?我怎麽会这麽的粗心大意,我明明是个无与伦比的人,John也这麽说过,可我是怎麽把John给弄不见的,这实在是太令人匪夷所思。

我原本应该把他呵护在手心里,当成一枚镶满宝石仍未孵化的小蛋壳一样的呵护,我原本要倾尽我所有的年月来爱他,我原本要将我剩余的时光全部奉献给他,可我现在却连他的手都牵不到了。

“为时未晚……John……为时未晚……”我握紧手枪,止不住的发抖,我以为我能跟John共度余生,直到繁花落尽,白发苍苍,我回忆著我读过但早已被我删除内存的诗歌,企图从中寻得一丝温暖的安慰,我悲哀的发现世界上所有动人的语言也无法令我从痛苦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微笑,一个属於JohnWatson的微笑。

我想起我27岁那会儿,遇见John的前一天,我还在曼切斯特的造船厂里像个流浪汉一样搜寻污泥和铁锈,如果那天我没有坐早班车回去巴兹玩耍我的实验用具,那麽我将会与John失之交臂。

那麽我亲爱的Watson,我亲爱的医生……将不会遭遇今天的悲惨处境。

我想问John是否後悔与我相识,我想问他如果还有从头来过的机会,他会不会选择与我陌路,我永远也得不到答案了,永远也得不到了。

我将枪口含在嘴里,我感觉到眼泪汹涌而出,我的牙齿咬著坚硬的枪口,它正深深的抵在我的咽喉边,我将手指凝固在扳手上,我保持著这种姿势好长时间,整个楼梯间只能听见我混乱的呼吸声和我的啜泣。

我与死神僵持,我与黑暗对峙,我好孤独,我希望有谁能够站出来终结我的孤独。

几分锺後,我将枪口从我嘴里弄出来了,在泪水中叹一口气,悲哀又勉强的苦笑,John若是在我面前,他一定会笑话我的,他会捧腹大笑,说我是个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傻瓜。

葬礼我没去,我不知道怎麽去面对那种场面,我讨厌人们络绎不绝的走到我面前一次次提醒我节哀顺变,人死不能复生,他们的每个摘帽礼都会告诉我,我究竟失去了什麽。

我失去的不是一个简单的肉体,死去的不单纯是一位名叫JohnWatson的挚友,而是我一半的灵魂,是的,John是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没有了他,我就只是个不完整的心灵残缺的人。

我参加过不止一次的葬礼,我连我自己的葬礼都参加过,但……这是John的葬礼,我无法前往。

葬礼进行的当天,我从医院跑回了221B,我穿著病号服,颓废的站在大门前,我的脸上冒出了胡渣,整个人看上去像癌症患者,我傻傻的望著门上的马蹄铁。

221B没有门把手,John出门时总是喜欢利用这个马蹄铁来关门,他会将一只腿伸在台阶下面,另外一只手臂顺著力气将马蹄铁弄的倾斜几度,!当关上大门,然後头也不回的挥舞著两只小手臂大迈步的往前走。

我曾经多少次站在二楼的窗边掀开薄纱窗帘悄悄的目送他过马路的身影。

我打开公寓大门,走进去,门在我身後静默的关上,我盯著玄关上的衣架,那里挂著John的旧外套,我顺手抓起这件外套,披在自己身上,慢慢的走上楼梯,我觉得我的背影一定像个沧桑又驼背的老者。

一到起居室,我就瘫倒在John的沙发里,我双手抚摸著沙发扶手上粗糙的面料,望著对面属於我的黑色皮质单人沙发,我想象John平常总坐在这儿,他看见的是什麽?

我盯著我的沙发,以John的角度看待这个公寓。

John闲暇无事就坐在这儿,捧著一堆标题花里胡哨的报纸,他什麽都看,社会版娱乐版他都会翻个遍,报纸抖的哗哗作响,他会把寻人启事念给我听,偶尔也会读几则笑话,他会笑出眼泪,然後含著泪水看我无动於衷的表情,他会诧异为何我寻不到笑点,他会觉得我偶尔展露的幽默比宝石还要珍贵,我在听到凶杀案後的笑容总让他感到毛骨悚然。

他会看见对面的皮沙发里正缩著一个陷入沈思的怪胎室友,诡异的和壁炉对视,在沈寂中与悬案进行隔空搏斗,他会看著我对万物都提不起劲的状态,他转过头,发觉他自己的茶杯已经凉透,他会在这个时刻站起来,走进厨房里,给自己弄上一杯不加糖的热咖啡的同时,望著我搁置在橱柜上的茶罐目不转睛,接著他就会忍不住的将手伸过去,拧开茶罐,用眼角余光瞄著我这个不吃不喝的混蛋室友,一边沏上一杯茶,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在我手边。

我在这时才领悟到,我在221B从来都不缺这个不缺那个,我以前从未察觉这个细节,我在饥肠辘辘的间隙间转过头,从不知书桌上的盘子里刚好就多出来的面包圈是怎麽一回事,我随手一伸,茶杯总是满的,我的资料夹在书架上从来没乱过,可我明明无时无刻都在翻动这些资料,看到不顺利的时候还会暴躁的随手一扔,但第二天,它们总是乖乖的待在我的书架上,还有我的衣服,它们总是乖巧的待在我的衣橱里面,固定的时间总有人把它们送去神秘的地方清洗,再平安无事的接回来。

啊,是John干的好事,全是John的功劳,他在出门时总是会顺手带上我的洗衣袋,而他回来时,总会把我的衣服分门别类的叠好再放进我的衣橱里,因为他无事可干,照顾我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他毫无怨言的做著这些琐碎的事情,我竟然从未认真的感激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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