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三年多来再见到宋书舫(1 / 2)
第214章三年多来再见到宋书舫
与女明星或名媛网红之类的,传出绯闻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如果不是因为这事儿和楚安安有关,或许他也只当是茶余饭后的一点谈资看看便罢了。
纪尧之心想,如果不是和那个男人接触过几次,或许他也自然而然的把他归结成为那种人了。
只不过现在,因为他是小弋的父亲,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过,他觉得有必要告诉自己的老婆,粉谁都可以,不能再粉方秋可了。
楚安安是他老婆的学姐,又是他要好的女闺蜜,谁抢她老公都不行。
楚安安哪里知道纪尧之心里在为她打抱不平,她看起来似乎很平静,照旧和平时一样,和公司里的几位律师简单的开了个晨会,讨论一下最近接下的几个案子。
楚安安毕业于政法大学,主修的是经济法,之前金融法她也了解一些,在伦敦三年,她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所以,因为她精通法律和金融,事务所目前请的几位律师,都在金融和经济类的法律范畴有相当不错的业务水平,楚弋事务所目前,接的最多的也是这两类的案子。
事务所刚起步,她重心还是放在这两块,自己精通的事情,做起来总是更容易一些。
会议开了一个小时便结束,纪尧之做完会议纪录,律师们都相继出去,纪尧之抬眸见楚安安还坐在原位翻阅着手头的资料,见他看她,楚安安把资料向他所在的位置滑过去,“你看看这个案子,我觉得判决很公正,这个案子中涉及的所有证据也很齐全,委托人想要拿回自己全部的房产,这完全是不可能的,既然我们达不到的他想要的委托意向,那就没有必要接下来了,你去跟对方说一下。”
“好。”纪尧之翻了一下那份资料,某公司老板和妻子离婚,同时想要拿回之前转到妻子名下的所有房产,因为他认定家里所有的产业,都是他一个人赚的,而他的妻子并没有工作,在家当全职主妇。
这样变心又无情的男人,现在这个社会实在太常见了。
婚姻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夫妻二人婚姻成立期间购置的任何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这个男人,显然是一个法盲。
“我会亲自去跟委托人说,这人是一个法盲,就是死咬着要拿走全部房产,根本说不通,我也觉得没必要接这个案子。”
“他不单止是法盲这么简单,还是心盲眼盲。”楚安安似是有些不高兴,“夫妻这么多年,他妻子还给他生养了三个儿女,能做到这个份上,太狠了。”
见纪尧之诧异的看着她,她怔了片刻,自嘲的笑了笑,“算了,这些事情也没什么好议论的。”
纪尧之正要说什么,前台秘书小姐走进了会议室,对楚安安道:“主任,外面有位先生,自称是您的朋友,他想要见您。”
纪尧之看了一眼楚安安,楚安安疑惑的道:“我朋友?他有没有说他叫什么?”
“那位先生说他姓宋。”秘书补充道。
姓宋?楚安安眼角一跳,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她的朋友,姓宋,又是男人,除了宋书舫还能有谁?
他居然直接来事务所找她了。
楚安安虽然对宋书舫并没有什么想法,可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人,青梅竹马的情谊,无论如何都是无法抹杀的。
三年多了,他们一直都没有见过。
楚安安内心不由得有些激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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