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 / 3)
洪黎明看来是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狠角色,一进厨房,里面锅碗瓢盆不时作响,如一首轻巧动听的交响乐。焦味很快消失,片刻,羊排特有的酥香逸出客厅,勾得人肚子里馋虫乱爬。
张恒忍着下身的尴尬痛楚,从沙发上坐起来,拉开茶几下面的小抽屉。
他一向不爱收拾,东西随手放,抽屉里塞满各种杂物。张恒在杂物里一阵乱翻,指尖触到一个硬硬长长的东西,抓出来放在手上。
是个绿色的口琴,最简易的款式。
社会经济日渐发达,已经出来工作的年轻人但凡有点钱,买口琴都爱选择比较贵比较有现代感的艺术口琴,像这种绿色塑胶的廉价货,只有花不起钱的小学生会买了。
这廉价货偏偏还很旧,有的地方颜色掉了,泛着半灰半白的指斑。
“喂,你的初夜费。”
洪黎明系着围裙,端着热腾腾的炖羊排菠菜汤面出来,迎面就见一个东西呼地半空飞过来。
他下意识偏头一避,那东西越过他,啪地撞在他身后的墙上,又啪一下,掉在地板上。
洪黎明回头一看,发现地板上躺着的是绿色的口琴,顿时脸色一沉。
把汤面放在茶几上,转身从地上捡起口琴,用袖子擦拭上面沾到的灰,看着张恒,“你干什么?”
眼中有怒意。
“你这小处男昨晚伺候得本大爷不错,这个就当赏你的好了。反正也是从你公寓里找的。”张恒一边说,一边对付那碗新鲜出炉的面汤。
拿着勺子嗤嗤吹气,喝一口,烫得舌头嘘嘘抽气。
混蛋呀!
怎么可以这么他妈的好吃?!
洪黎明把口琴放在嘴边,试了几个音,发现口琴没有被摔坏,脸色才好了点。
他在沙发坐下,看身边的张恒板着脸,以开刑堂处置叛徒般的冷厉态度,快准狠地消灭面条和羊排。
“这口琴是你的。”
“老子才不会买这种破玩意。”
“从前你很喜欢吹口琴,后来,你把它送了给我。我一直放在身边。”
“老子才不会送臭条子东西。”
“从前的事,你都忘了?你把我也忘了?”
“忘了又怎样?你咬我啊!”电光火石间,把面条和羊排狼吞虎咽下肚,张恒充满老大气势地把筷子往茶几上一拍,“当年老子出道第一战,轰轰烈烈,血流成河。这里挨了一下,正好把那些婆婆妈妈的烦心事都忘干净了!”指着自己的脑袋。
高大的身躯忽然像山一样压过来。
“想干嘛?”张恒昨晚才吃过拳脚上的亏,下意识往后一退,警惕性十足,“别以为老虎病了不咬人,走开点。”
男人置若罔闻,拨开他作出防备姿态的手,靠近了,一手搂着他的脖子,一手插入他的短黑发,眯着眼睛寻找。
“就是这个伤口?”
好多年前的伤口,原本早就没感觉了。
此刻被男人指尖轻轻抚过,却忽然像还未痊愈似的,激出一股微微辛辣的敏感畏瑟。
张恒蓦地失神,仿佛又看见孤儿院厨房的大师傅,凶神恶煞地拿着粗棒子。那根棒子,比当时的他的胳膊还粗,带着风声居高临下挥来,一时还意识不到痛,只感到热流从头上涌出,淌落脸上,他眼睛看不清路了,却还紧紧握着那两只肉包子。
弟弟在房间里饿得直哭,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两只肉包子带回去。
“伤得这么厉害,怎么弄的?”
飘回幼时的思绪,被低沉的声音扯回现实,张恒抬眼,不在乎地耸肩,“你猪啊,这么长的口子,当然不是枪也不是西瓜刀。如果是西瓜刀,脑袋早就劈开了。”
“到底是什么?”
“木棍呗。”
警官思索了一会,用审案般的沉着语气发问,“你真的失忆了?”
张恒忽然烦躁,把茶几上的筷子操在手上,翻搅碗里残剩的面汤。
发现一条幸存的面条,手上使劲,用筷子狠狠夹断,夹断,再夹断。
洪黎明的手伸过来,似乎想抚摸他的脸颊,还没碰到他,被他猛地推开。
火山般毫无预兆地爆发。
“你怎么还不滚?以为上了老子,就赖上老子啦?”低吼中,张恒一脚踢向茶几。
茶几轰然倒地,上面的瓷碗一起遭殃,在清脆响声中碎成无数片,面汤洒了一地,溅得洪黎明裤脚星星点点。
“你还真以为老子和你青梅竹马啊?我呸!”
张恒指着门,“马上给老子滚!再不滚,老子豁出去脸都不要了!爆菊花就爆菊花!老子这就打电话同时律师,警务工作人员强暴嫌疑犯,不信告不死你!”
“小恒……”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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