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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历105年 初春(1 / 1)

此时,西比尔所见到的,是被罗素博士安置在玻璃罩中的那一具世界上最完美的男性身躯。

他的身体修长,符合黄金比例,虽然身材纤细,肌肉却很结实。尽管这具身体非常完美又完全赤|裸,却很难引起人的色欲,他的样子过于神圣,让人觉得他仿佛是天使或是人类始祖的化身。

但是让西比尔感到惊异的并不是这些。

她真正注意到的,是他的面容。

他的面容之美,难以用语言描述,然而她却不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一张脸孔。有一张与他的脸孔相似的面容曾每日与她朝夕共处,她怎么会认不出来呢!

西比尔瞬间明白,此时她所看见的,是欧狄斯的面容,这里的这男子的身体,也是欧狄斯的身体。

只不过,这里的这具身体,比欧狄斯此时的样子更为完美。欧狄斯此时的躯体,只不过是用各种人工的材料勉强做成的,而这里的这身体,却是人体天然的样子。

奥兰多昔日曾对她说过的话回荡在她的耳边:

“任何人只要见过他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欧狄斯弗洛斯特的美貌无人可及。”

那时候,西比尔虽然认可欧狄斯的美貌,却未曾想过,他真实的容颜竟会如此……如此……难以形容。

如果说,在第一次看到欧狄斯在溪边吹笛的时候,西比尔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光。那么,此时西比尔看着那在玻璃罩中沉睡的“欧狄斯”时,她感到自己看到的……是一件艺术品,而非一个活着的人类。

她走近玻璃罩,她看见他的面上罩着氧气罩,他的胸脯微微起伏。

他的确是活着的。

可是他不像是人类,甚至不像是生物……西比尔觉得,就连罗素博士的办公桌看上去都比他更像是生物。他虽然活着,却没有丝毫的生命力。他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容器。

她伸出手,轻轻触碰玻璃罩。

“他很美,是不是?”

她听见罗素博士在她的身后这样说着。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曾经以为自己身在梦境之中。当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叫我卡洛琳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仿佛处在阳光之下。”

原来她的名字是卡洛琳,西比尔在心中暗忖。她开口问道:

“这……是他的身体吗?”

“从某种程度上说,确实是的。”卡洛琳回答她,“当初我在他身体的各处取得了尚有活性的细胞。经过相当复杂的培养和无数次的失败,才获得了这具完美的身体,这具身体与他曾经拥有过的身体几乎没有任何不同,即使是他自己,恐怕也无法分辨出区别。”

西比尔转过身,充满敬畏地看着卡洛琳。这个女人已经拥有了创造生命的力量,如果是在远古时代,像她这样的人会被当做神来看待。

“你把他创造出来,是为了什么呢?”西比尔轻声问她,“他拥有思维和行动的能力吗?”

“目前为止还没有。”卡洛琳非常耐心地解释,“人类的大脑是非常复杂的,我费了很多工夫,甚至不惜与奥兰多做交易,才掌握了制造人类大脑的技术。但我还没有把这项技术用在他身上。”

“奥兰多?”西比尔愕然,“他与这一切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卡洛琳大笑起来,“如果没有奥兰多提供给我的资料,可能我永远也达不到这样的程度。虽然和奥兰多做交易代价很高昂……但是确实值得。”

“你的意思是说……奥兰多其实已经在你之先掌握了创造生命的技术吗?”

“就是这样。”卡洛琳坦率地说,“那个家伙总是喜欢标榜自己只是商人,但他实在是这个世界的主宰。无论我们自认为有多么强大,只要他愿意,我们就都只是他手中的玩物……但是我不在意这些,我只想要我的欧狄斯。”

卡洛琳说着这些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深深地看着那玻璃罩中的胴体。

“你把他叫做欧狄斯吗?”西比尔问卡洛琳,“他只是个躯壳,无法行动,也没有思维,他甚至不应该被叫成是‘他’,而是应该以‘它’来称呼,可是你却称他是欧狄斯。”

“在我看来,他就是欧狄斯。”卡洛琳说,“在欧狄斯离开这里的那么长的时间里,只有他在陪伴着我。当我看着他的时候,我就忘记了悲愁。而那个被你称作欧狄斯的人……他对我来说,已经什么也不是了,他只是一个出自我手的,初级的、低劣的机器人。我要为我的欧狄斯创造生命,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而他则会永远爱我。”

当卡洛琳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她那冷酷的脸上露出了迷醉的神情。而西比尔终于看清,面前的这个女人所爱的并不是欧狄斯本人。她爱的是完美的面容,绝佳的身材,她爱的是能听从她摆布的玩偶,她爱的不是欧狄斯。那个真正的欧狄斯,那个被她禁锢在钢铁躯壳中的欧狄斯,对她而言,一文不值。

可笑的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竟然是让欧狄斯恢复人类身躯的唯一希望。

西比尔攥紧了拳。

“这是他的身体。”她说,“你不能这么做。”

“能不能这么做,不是你能说了算的。”卡洛琳恢复了冰冷的表情,“现在你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我最重要的的秘密你也看过了。今天认识了你,知道你如此天真和愚蠢,真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但是现在是时候道别了,而我也不想再见到你了。”

卡洛琳说完,露出一丝冷冰冰的微笑,她走到一个控制台前,按下了一个按钮:

“永别了,西比尔,永别了。”

作者有话要说:想起来上一章想说的话了,想说上一章最后一句话来自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因为觉得放这里很不错就放这里了。

啊,作为一个LeePace的粉,距离广州太远真是很悲伤啊。不过大概就算去了广州也见不到LeePace吧……默默躲墙角种蘑菇。

今天办公室隔壁装修,电钻响了一天。空气里弥漫着可吸入颗粒物,不得不带着口罩工作……好讨厌现在的工作,好想辞职啊……但是……但是……才刚刚工作一个月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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