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事关传宗接代……(2 / 5)
不过大叔也没有在意,要是真的走正规流程,指不定酒厂的人就知道了呢。
枪支这种东西,对于大叔而言是一种底牌,走正规流程可是会被记录在案的。
警察那边指不定就有酒厂的卧底呢,到时候什么资料都有了。
所以偷偷的来,让别人不知道,万一有什么紧急事件,也能出其不意的对付敌人。
大叔买了一把短枪和一把长枪,短枪是手枪,长枪是狙击步枪。
手枪是格洛克17型的手枪。
大叔对于枪支之类的,不是很了解,沙漠之鹰倒是知道。
不过那东西实用价值并不高,空枪重量就达到两千克,而且后坐力大,结构太过复杂,可靠性比较低,大叔并不喜欢。
说到底,那东西基本上就是狩猎用途,真要作战,那可不适合,也基本没人会用,虽然威力确实很强。
大叔所购买的格洛克手枪,那也是很不错的,军用警用都可以,9毫米的子弹威力也不错,而且比较短,全长185毫米,重量轻,0.62千克,弹夹容量17发,也有19发的,有效射程五十米。
这对于大叔来说,已经足够了。
狙击步枪只是为了预防万一的,是斯太尔Scout通用狙击步枪,这款枪最大的特点就是轻便实用。
为了安全起见,大叔分别储备了上千发子弹,这基本上就够他使用了。
收到货之后就搬到了公寓那边,只是随身带着手枪和两个弹夹,再零零散散的多带一些子弹,也就足够了。
平时出门什么的,也都是自己开车,没有那些什么安检的。
“嗯,这样就可以了!”
大叔对此感到满意。
可惜就是没有什么重武器,如果有那就更好了。
不过想想,又无奈的摇摇头。
真要有也用不上啊,难道还能扛着重机枪到处跑不成?还是扛着RPG?
人呐,就是贪心不足。
不管怎么说,现在就算真的暴露了,就算对方真的派来杀手,至少也能有一战之力了。
这就足够了。
……
那个谁曾经说过:该来的终究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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