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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 执念3(2 / 2)

她提分手的时候很是冷静,冷静到让我有些不冷静了。

其实,如果当年我没有执意让琳来参加那个商业宴会,我们还是会分手的。

我不是不知道琳住院了,但我是真的不知道她为什么住院了。我遇见秋悦雅的时候的确有点匆忙,就听她说琳住院了。想着可能并不是什么大病,而且那单生意对我真的很重要。

我想证明我的实力,可我不是白昕辰,没有他的背景,我当时在想,有了琳的关系,那些势利眼总能高看我一些吧。

其实琳很低调,学校里几乎没有人知道她是墨氏集团的小姐。我一开始当然也是不知道的,直到有一天,清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她可是姓墨啊。”我感觉好像突然间明白了什么,我去查了查墨氏集团的资料,发现那个创造了许多商业奇迹的墨家小姐正是琳。

于是那天,我执意让她来参加宴会。于是那天,她提了分手。

那时的我一直觉得是她喜欢白昕辰,却从未好好思考过我的问题。当时的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我那么努力地为我和她的将来在努力,可是她却不懂。

是的,为了那个遥不可及的将来我的确很努力,只是那个将来不是我一个人的,是我和她的,而我却忘了问一下她想要的是什么。我自私地认为我想要的就是她想要的,可事实证明,我们两个想要的东西完全是南辕北辙。她曾经说过我们俩就像麻雀和金丝雀,是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的。当时的我没有反驳,不是不能,而是不想。

那时的我以为她说的金丝雀和麻雀是说我们身份的差距,她是墨家小姐如那高贵的金丝雀,而我卑微如麻雀。后来我才明白,她根本不是这个意思,我甚至把这两者颠倒了。

从来没有人能养活一只捉来的麻雀,因为麻雀一旦被关进笼子,它就会绝食至死。而琳显然是那种不自由毋宁死的性格。所以,她说的麻雀指的根本不是我,而是她自己。而我,就像一只金丝雀,心甘情愿地住在那不大的金笼子中,卑躬屈膝地取悦着别人。

那时的我看不穿,所以用尽方法来取悦别人,获得生意,做大产业。我唯一的想法是,如果我能在某一方面将白昕辰比下去,那琳或许就会回心转意,或许会重新爱上我。

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的很傻。我根本就不懂琳,又如何能让她爱上我呢?

金钱,地位,权势,这些对琳来说其实都不是最重要的。对她那样随性且骨子里有些浪漫的人来说,爱情首先是灵魂的契合,是心意的相通。

她找到了,就在和我分手不久以后,我疑心琳早就爱上他了,在还在和我恋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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