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历史军事 » 修仙从伪装差生开始 » 第33章丛林里的野兽尚未索取的代价

第33章丛林里的野兽尚未索取的代价(1 / 2)

小巷一派死寂。

白日凛冽的秋风呼啸着,穿堂而过。

少年红发如烛火,灰蒙蒙的天穹下静默燃烧。他的眼窝偏深,面部又带有东方人的特征,很显然是个混血。

洛林张了张口,不知道要以什么样的心情面对前方不远处的章书楼,最终不发一言。

几天前他和柳晏付当泽梳理事件,得到一个他全然不敢深思的结论。后来冯组长的调查逐渐关联16区孤儿院火灾案件,条条线索互相验证,直接或间接地,矛头渐渐指向章氏。

正如几个月前所有人同时遗忘了火灾的疑点,一夜之间,又有部分人莫名其妙地想起部分记忆,其中包括原孤儿院案件调查小组成员。他们秘密重启调查时,曾试探性地联系跟进过孤儿院案件的冯组长,后者很快反应过来,考虑到两案的关联性,决定与同事联合调查。

这次调查的保密等级调整到最高一级,为了防备有人入侵保安队的系统,调查小组要求如无必要,只能使用纸笔记录案件进展,禁止电子备份和法器存档,案件结束后再另行安排归档。

两拨人焚膏继晷,昼以夜继,终于推导出事件的大致脉络:章氏主导的人体实验失败后,嫁祸范家,最终屠戮并烧毁孤儿院。虽然还没获取决定性证据,暂时不能采取明面上的行动,但是众人都能猜到两件事动机一致——获取灵根。

15区、16区治安队调查组的业务能力毋庸置疑,所以洛林更是无法理解。

为什么……非要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又毫不掩饰?怎么想的,是生怕别人查不出来,还是嫌自己命太长吗?

直到他又一次得到调查小组的允许,查阅调查结果时,他蓦然得知医院天台上那块属于修士的脊椎骨来源竟是孤儿院院长,伊莎贝尔。

那一刻仇恨也好,疑惑也罢,所有情绪顿时消弭。脑海空荡荡的,只剩下一个想法。

——他是不是好久没有回孤儿院看看了。

本该被时间淡化的悲痛瞬间跨越过数百个日与夜,箭矢般贯穿他的心脏,令他连呼吸分外都艰难。

不需要哪怕一秒钟时间的思考,他即刻向冯组长请假,暂时脱离小组实习任务一天,他想要去一趟16区。

冯组长自然清楚他曾是孤儿院的一员,叹了口气后很快批准,嘱咐他记得遵守保密要求。

孤儿院案件草草结束后,原址荒废,没有安排人维护,大半年风吹日晒之下很难再搜集到有用的线索,倒也没有担心洛林破坏现场的必要。更何况,案件的资料保存尚算完整,足够重启调查使用。

诚然这个行动十分草率,他只来得及手机上告知室友,便夺门而出。

重返故地,洛林只觉窒息。

不知道什么人掌握这样恐怖的能力,可以肆意剥夺大众的记忆,又悄声归还……他的生命仿佛被当作一场戏剧,起承转合都充满夸张的不可思议。

……尽管某个角度上,幕后黑手可以说是在帮助他。

“好巧,你怎么突然来16区了?”洛林僵在原地半天,想起自己的保密义务,最后克制着问道,“过几天要期中考,不在学校复习一下吗?”

“那你怎么会在这里?”章书楼反问。

“我和你说过的,我在16区长大,忽然想回来看看。”

气氛和谐得就好像两个普通同学在聊下节课是什么。

不过下一秒章书楼拿出他的法器,食指压在扳机上,小巷内火系灵力骤然翻涌,迅速凝聚成枪膛里的子弹。

洛林:“……?”

“还是开门见山吧,我知道你这些天都跟着调查小组行动。虽然不清楚调查到什么地步,但是看你靠近孤儿院,我猜,你或多或少已经知道我家和医院、孤儿院的牵连。”

章书楼冷冷地说。

洛林听着,忽然有种自己才是加害者的错觉。

他不动声色地扫视环境,确认对方并没有瞬移离开的可能性后,想了想才说:“那要不……聊聊。”

章书楼看着来势汹汹,但是考虑到他的修为,想动手早就动了,到现在还没打起来证明或许还有得谈。

真奇妙,不久之前他们还在学院共进晚餐,现在就在这里针锋相对。

“你想聊什么?”对方的反应如他所料。

……好问题。

事发突然,他根本没有想好,总不能一上来就问为什么要创造灵根这么尖锐的问题吧。

“怎么不说话,是想不出来吗?那我替你问了,”章书楼竟然主动开口,“比如,你肯定关心‘为什么要创造灵根’。”

洛林:“……”

怪善解人意的。

***

原因其实再简单不过。

章氏需要强大而忠诚的修士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没有人会嫌钱少,修士的助益是财团进一步扩张的必需品。

经过计算,雇佣修士的成本远远高于自己培养。又那么恰好,章书楼测试出何其珍贵的灵根。

本该皆大欢喜。

只可惜灵根有四条,天赋在修士中属于平庸。不是谁都能逆袭成为历史上那名传奇的四灵根十段修士,对家族而言,多灵根形同鸡肋。

每一项,章书楼的每一项能力明明都那样难得,却偏不是顶尖,总有这样的那样的天才越过他,做了第一。

没有人能接受这种屈辱,这是不公平的,这是不正常的,命运就不应该这样对他。他如此想。

所以当父母和兄长试图通过旁门左道,和穷奇交易时,他没有纠结多久就接受了。

第一笔交易,代价是财运。

第二笔交易,代价是██。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