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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1 / 2)

王皓迪带了钟凉处理好的文件去开例会,钟凉和他接手咸衡t国分公司半年左右的时间,还有很多公务尚未安排妥当。他把吉他留在房间,又不放心,出门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如果钟凉想出去,一定要多穿衣服。

乔伊例行查房,钟凉在他的“威逼利诱”下,只好答应下午下楼散散步。

午饭后的时段最为暖和安适,所有人都懒洋洋的。

钟凉穿了几乎及地的羽绒服,半张脸都藏于围巾中,针织帽遮住大半个额头,只留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映着屋外冰天雪地。他穿的厚实,又背着吉他,走的小心翼翼,但目标明确。

他中意东北角的那棵树很久,上回和王皓迪一起去过。那里空气清新,人烟稀少。

树下面向铁栅栏的长椅依旧无人清理,雪积的如一块白色的绒毛毯子,可以陷在其中。

钟凉伸出戴着皮手套的手,把雪连同枯叶都扫落,吉他立在长椅一端,提了提羽绒服的下摆,才慢慢在另一端坐下。

缓缓呼出一口气,围巾上顿时聚集起水汽。靠着椅背仰头,一半是乔木沾染雪花的叶子,一半是洁白无暇的雪后晴天。喧嚣离他很远,仿佛世间的悲欢也离他很远。

他的手不自觉的搭在小腹上。从今往后,大概也只有他一个人了。

或者和旁边的吉他搭个伴,就像一对久经风霜的旅人,在天寒地冻里相依为命。

钟凉把手套摘下放在长椅一边,吉他从盒子里取出来。

左手按上弦,许久没有弹奏,茧子有些薄了,加上手指发冷,能感觉指尖传来的刺痛。

调了音,钟凉却抱着吉他愣神。他一遍遍的抚摸琴身,轻轻敲击面板,无意识弹拨琴弦,是熟悉的触感,却找不回从前的心境。

小时候和母亲学弹吉他,稍微长大一些,要用吉他弹唱来谋生,而后身不由己去驻唱,真正随心所欲又有几回?

手指跟着脑中忽然浮现的旋律动起来,温柔舒缓的民谣,带着深情缱绻的爱意,每一个流淌而出的音符,在雪地上留下浅浅的痕迹,就像曾经从眼前路过,又了无踪影。

钟凉知道这是《爱的罗曼史》,他第一次用吉他完整练习的曲子。每次弹起,耳边都仿佛有人轻轻呢喃絮语,一双温暖的手包裹住他的手指,指尖按在他的指甲上,引着他寻找琴弦的位置。

吉他还是曾经的那把,弦已经换了多次,可每一秒颤动都一如往昔灵动悦耳。

此刻,他才有些理解,为什么母亲每一次弹奏这首曲子都显得落寞。因为无论弹多少遍,琴弦都不会因为微小的震动滚烫发热,心里想的那个人都不会随乐曲出现。

似乎这样的心境格外应景。头顶枝杈间的鸟雀扑腾几下翅膀飞走,把这一方天地完完全全留给钟凉一个人。

最后轻轻扫弦结尾。

钟凉还在呼吸的氤氲白雾里恍然回味。

只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嘎吱,树枝断裂。

钟凉惊醒,警觉的回头看一眼。

小小的身影好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瞬间缩回树后。

可树干旁露出一节衣摆。

钟凉弯弯嘴角,原谅他不经意的闯入。手指一拨,又弹了一曲轻快的《小星星》。

那人终于舍得探出头,怯怯的看钟凉的背影,躲回去,又伸出来,反复几次。

“出来吧。”钟凉轻声道。

很久没有回应。而后,一个小男孩慢慢绕到钟凉身前一米处,低头看自己的脚尖。

钟凉的右手按在琴弦上,停下所有的声音,静静打量他一瞬。七八岁的年纪,大约是beta,身上就穿着一件脏兮兮的厚外套,冻的发红的手指在身前不安的抠着衣摆。

“过来。”

小男孩飞快瞥钟凉一眼,不知所措的摇摇头。

钟凉从身旁拿起手套,右手朝男孩伸出。

小男孩有些扭捏,半晌,把左手递过去。

钟凉动作轻柔的帮他套上手套,见他手腕内侧有一枚留置针,周围有些肿胀,大概输了很久液。

“疼吗?你叫什么名字?”钟凉一边问,一边把他拉到身前,另一只手套也给他戴上。

小男孩摇摇头,算回答第一个问题。“...小威。”

“坐这边。”钟凉帮他拉上衣帽,又把自己的围巾解下一半围在他脖子上,两人挨得极近,仿佛相熟很久。做完这一切,钟凉才问,“唔...你想听什么歌?”

“...你都会吗?”小威话说的很慢。

“你可以先告诉我。”

“那...《友谊地久天长》。”

钟凉笑了笑,这倒是没什么难度。手指一拨,旋律倾泻。虽不如风笛悠扬,倒有种欲说还休的感伤。

小威目不转睛的盯着吉他,跟着轻轻哼唱起来。

钟凉没有出声打扰他。

旋律是属于自己的,歌声是属于小威的。他们靠在一起,像两个紧挨的气泡,各自拥有一个世界。

稚嫩的童音飘飘荡荡,穿过铁栅栏和银杏的阻隔,传至远方。

...

郑禾恩打电话对黎津说,今天在乔伊的实验室工作,不来看他了。

黎津趁着雪还未消融,拿相机到花园,打算拍一些雪景。只有他一个人,像是没了束缚,多少恢复些从前的状态。

以前独自旅行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学生时期经常只带一个背包,装一台相机,睡简陋的青年旅社,吃街边的小吃。这种滋味,哪怕在工作多年身家千万以后,还令他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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