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蛮妃嫁到:王爷请接招 » 第70章恩断义绝

第70章恩断义绝(1 / 2)

第70章恩断义绝

郑氏又疼又狼狈:“满儿.”望着林满的目光有些许微不可察的愧疚还有更深的埋怨。

林满本可以帮她拦下王氏的。

林满只看郑氏一眼便知道对方什么心思,有些恶心对方眼中那点儿愧疚,蹙了蹙眉头。

郑氏以为林满是终于对自己有些愧疚了,心底的难受脸上的难受都平息了些许:“满儿,娘知道你怪娘,但是娘不想你走错路的,娘也是不得已。”

“别,现在还不知道走错路的是我还是娘,先不急着下定论,至于那簪子,我不认识。也不知道我娘是不是老了糊涂了,总是喜欢将不是我的标记,东西,做的事情,全部栽到我的脑袋上。”

林满说的像是真的一般,那无辜的样子让潘惜月都有些怀疑是不是郑氏又蒙骗了自己一次,毕竟那痣就不是真的。

和潘惜月一般想的不在少数。

“满儿,那簪子就是赵哥儿送你的,你怎么能够睁眼说瞎话,招姐儿,你不是说你亲眼见过吗?你快说呀。”

“你看看,是不是这根簪子,上面还有梅花纹的。”

林招儿被带到了大堂上,郑氏直接拔出范氏脖颈的簪子给她看。

林招儿瞅了林满一眼,对方一点儿没有惊慌害怕的表情。

她看着郑氏递到自己跟前的粘着血的梅花簪子,一把将其拍开,面上全是嫌恶还有疑惑:“赵哥儿倒是和我订亲时候送过我一支荷花簪子,后来还回去了,什么时候给过林满梅花簪子,二婶,你是不是犯了癔症了,脑子都不清醒了。”

林招儿的话让所有人都愣住,连林满都有些惊愕。

“林招儿,你确定没有记错?”

潘县令还没有开口,潘惜月先开了口,她眼中带着淡淡的威胁之意。

“我是和林满的关系不好,闹的挺难看的,但是我总归不会因为那点儿不愉快,去做诬陷人的事情,潘大小姐与其怀疑我脑子不清醒记错了,不如找大夫去给我二婶看看脑袋。”

“她今天的所作所为,就不像是个正常人做的出来的。”

若不是林满很清楚林招儿的底细,此刻看她这样子,还真觉得对方是个有原则,不会去诬陷人的人。

林家之外的人都不像是林满那么了解林招儿,所以在场的那些旁观的百姓们都相信林招儿的话,也觉得这样子解释才最为靠谱。

郑氏不是脑子出了问题,发了疯,怎么会坑害自己亲生女儿。

潘惜月恨恨的盯着林招儿,还要再说话,潘县令先开了口:“林满杀人一事证据不足,证人郑氏是否患有癔症,之后会请县城大夫会诊,待到确诊之后再行升堂,现在先将林满带下去收监,退堂。”

今日这一场闹剧让他丢了大人,再继续下去,不止不能够挽回什么,反而会更加丢人。

至于林满,后面再想将她摁下的招数不迟。

潘县令自觉想的明白,可是有人不想就这样不明不白。

“慢着。”

出声的是林满。

“大人所判,我不服。”

“你还要如何,本官已经决定细查。”

“民女只是不喜欢不明不白,更不想自己背着杀人的罪名等待大人的再审。”

林满径自走到范氏的尸体旁边,在一个衙役要阻止的时候,直接伸手拔下对方腰间的长刀。

“你要做什么!”

潘县令怒喝。

好几个衙役都冲向林满。

“帮大人验尸。”

林满一刀划开了死去的范氏脖颈处的皮肉。

范氏已经死了,还死了有些时辰了,所以那一刀下去,没有血液喷涌而出。

林满随手将长刀扔到了地上,指了指范氏的脖颈:“我不是仵作,没有验尸的经验,但是我舅母致命伤口里面残留的,应该是铜屑吧?”

林满眼睛望向地上那根银簪:“这银簪子上没有沾染多少鲜血,和那把刀一样,以着我娘所见,银簪子没入脖颈血脉的话,那簪子之上定然沾满了干涸的鲜血,现在这般,更加像是人死之后将簪子弄到了伤口之中。”

“我这位舅母应该是被铜簪子或者是其他尖锐铜器所杀,无论如何都不会是这一根差点儿成为证物的银簪子。”

“大人也可以请仵作来好好的剖开这具尸体,好好检查检查,她死了到底几个时辰。”

“身体都变软了,血液也都凝固变色了,我私以为怎么也有十二个时辰左右了,昨日里我被赵夫人所扰,村子里可不少人盯着我呢,应该都知道我后面一直待在家里收拾院子,也没有什么生人来找我。民女可不会飞天遁地之术,在许多人眼皮子底下跑出去杀人。”

“大人其实可以让村子里人都认认,也许就能够找到真正和我舅母最后见面说话的人也不定。”

“至于麻六死在半月坡,与我何干?谁不知道我经常上山采药,待到傍晚很正常,偶尔受点儿伤也是有的,为什么有人说我去半月坡,我就不知道了。到底是谁在那里杀了麻六,谁将麻六引到了半月坡,谁知晓他去了那里,还需要大人慢慢查。”

林满笑盈盈的说出了这么一番话,那谁字,刻意加重语气。

郑氏面色剧变:“满儿,当日明明是你和我说的你去半月坡见友人。”

林满没有回应郑氏,只望着潘县令:“该说的民女说的很清楚了,民女以为,自己没有什么嫌疑,不止要无罪释放,而且还应该得着些赔罪道歉,好挽回民女被败的名声。”

“民女几次被人陷害污蔑,大人英明,定然能够好好追究在公堂上一而再再而三撒谎诬陷无辜的人。”

林满这话中所指代着的不止是田氏和潘惜月,更是郑氏。

“本官自然会依着证据断案,不需要你这女子来教导。”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