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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信笺(1 / 2)

翌日早晨,又是阴雨天气,薄雾缭绕,山林、瓦屋、田野均看不分明,仿似这真假参半的世间。

屋子里的梁皖,正立在窗前,执着笔写着字。他只用木簪挽着头发,一身水灰色长衣,不复往日穿锦冠玉富贵风雅,倒像个深山老林中的隐士。

岚雾今朝重,江山此地深。[1]

恰巧写完最后一个字,门外响起来“笃笃”的叩门声。梁皖微微一笑,恰似冬日暖阳,一点一点融化小河里的冰凌。

“请进。”

顾蓁推了门进来,泄露了清晨外边的寒气。她的脸上红扑扑的,额前碎发乱飞,杏眼圆溜溜的,目光却有几分躲闪,不似平日的无法无天模样。

梁皖多看了她几眼:“看起来蓁哥儿的病好多了。”

她的风寒本就不重,晕厥多是因小日子期间情绪激动所致。昨夜段景思逼她喝了三碗红糖姜茶,又厚厚盖了两床被子,风寒就好了。此刻看起来脸色红润、精神十足。

不等她说话,梁皖又做了个延请的手势:“来看看我这幅字写得如何?”他的语气又是温柔又是随意,好像他俩已然是相处甚久的朋友。

顾蓁心乱如麻。昨夜段景思说他没找到郎中,却正好遇上梁皖出门,说是要在雨中采一味药,这才知他通晓岐黄之术,请了他来为顾蓁看病。

她不懂书法,只是觉得这几个字看起来端端正正、中规中矩,像是书上刻印出来的一样,好看是好,却少了几分个性。

“温润端雅。”她吐出这四个字。梁公子……”

然而梁皖打断了她:“你现在过来,是段公子他们去了林中吧?回云岭书院的日子也快到了,林中开垦应当也差不多了吧?”

“二爷说是快好了。”

梁皖笑了笑:“我知你来的目的。人生在世,都各有难处。我回来时便听说了,近日你为李杏花的事儿劳苦奔波,这自是体谅她的难处,我又怎能不体谅蓁哥儿你的难处呢?昨日去给你瞧病,瞧你都累出病来了。”

梁皖虽未说破,意思也很明确了。

顾蓁抿了抿唇,以女子礼深深给梁皖福了一福:“梁……梁公子,实在是多谢你。”

梁皖又笑了笑,如同和煦春风吹拂大地:“我却有一事想问你,距明年春闱,不到一年了,段景思中进士,十拿九稳,到时候他天煞孤星的命格就破了,之后你可有打算?”

他说得没错。段景思本来芝兰玉树,如山间松柏,相貌品行无一不出挑,多得是贵女闺秀中意,只不过碍于他的凶命。等他金榜题名,凶命一破,媒婆自当会踩踏门槛。

梁皖的意思,她也懂。之前在云岭书院,梁皖曾要出二十金,让段景思将自己转聘给他。梁皖是王府的富贵闲人,为人温和,尤其与她还有同样的爱好,若真还要去谁家当差,他那里自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然而一想到宋玉宁,顾蓁心里就打了个哆嗦。低声道:“走一步看一步吧,写几个话本子,在金陵扎下根后,将我家人接去。”

梁皖神色间略有些失望,以手叩桌,沉默了一瞬才笑着道:“也好,我可等着你的话本子看呢。”

他从来是云淡风轻的性子,从来不忍心伤害任何人,也不会去强迫任何人。只是,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心情却有些复杂。昨夜知晓她身份的震惊和狂喜已然过去,现在却有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

顾蓁没料到事情就这样轻轻揭了过去,出门之时,脚步都轻快得多了。晚间段景思回来时,她也开心得很,做了好几个菜,有丝瓜蛋花汤、红烧鱼……满满当当挤了一桌子。

段景思有些惊诧:“你知道了?”

“知道什么了?”

他掏出一本话本子:“吴江府来信说,这本子已然卖疯了。”

顾蓁端着汤碗的手不住颤抖:“也就是……就是说,我……我发财了?”

段景思仍然冷峻着一张脸:“差不多吧。”

顾蓁腾地站起,鱼啊肉的,夹了满满一碗,供在她那神龛之上,里面那尊用泥巴捏的财神,头顶都有些开裂了,也没人修补。

顾蓁双手合十,颤抖着声音道:“多谢财神老爷显灵!多谢多谢!待我赚到买宅子的钱,定给财神爷爷重塑金身。”

段景思眼中片分情绪也不起,闲闲夹起一片丝瓜,怎么他觉得她的饭做得越来越好吃了?

次日早晨,趁着段景思走了,顾蓁在油灯下给赵淑英,满满写了一页纸,通篇是对好日子的憧憬,说她要买个大宅子接了她俩去住,要送春哥儿上最好的学堂,要吃香的喝辣的,把以往的苦都忘了……

云岭书院规定,入院期间不可写信,她又手痒忍不住,偷偷写了藏起来,段景思给她气受了、方宴儿和她抓鱼玩儿……喜、怒、哀、乐,都在这一封封信纸里,等以后一起拿给表姑,也是可以的。

与此同时,云岭书院后院儿里,有人正将一沓信交给一个伙夫打扮的小厮,还四处张望着,有些紧张。

小厮堪堪接过,然而也不知是紧张,还是采买人放手太快,一时不慎,信件落了一地。

其中一封,轻飘飘的,落到了一双绣鞋脚边。那鞋上绣的是山谷中幽兰,淡蓝色的花、碧绿的叶,其上还有颗颗露珠滚动,绣工精致,宛若真物,此鞋之名贵,可见一斑。

时值晚春,重重晚樱缀满枝头,又娇弱不堪,微风一过,片片花瓣吹落,拂过淡紫色衣衫的女子身边。

宋兰b微提裙裾,捡起这封信,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两行字:云岭书院,段景思亲启。字迹行云流水,鸾漂凤泊,堪堪是“垂露春光满,崩云骨气馀”[2]。尤其是弯钩之处,不似现在流行的圆润顺滑,倒是故意停了一停,似乎有些凝塞。

这种写法,让她想起了一个人。

几瓣樱花飘在信封上,微黄的纸、浓黑的墨、浅淡的粉,旧事画面映入脑中,她微微蹙起了眉。

她身旁跟着个年轻人,是跟着宋太师好些年的老白管事的儿子,今次上云岭书院,是他第一次独立担此大任。小白有些紧张,额头上有些薄汗浸出,他狠狠瞪了传信的二人一眼,又弓着身子道歉:“二小姐恕罪……”

宋兰b淡淡道:“无妨。”示意让两人下去,却仍捏着信封仔细看了看。

白管事见状,解释道:“如今天气转暖,各家学子家里都制了春衣送来,有些便也顺带写了书信。”

宋太师建书院之初,便立下了严格规矩,前三个月若非书院允许,不准私自下山,也不准私相授受。但如今家里制了春衣,送了来,再附上家信问候几句,也合情合理。

白管事知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搜查过几次,发现确实是家信,没什么出格的东西,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之去了。

宋兰b的心思却不在这里,曼声道:“白管事可知书圣有弟子传世?”

书圣姓王名春秋,出身贫寒,年轻时屡试不中,终于在四十岁时做了个小官。为官三载,挂帅而去,行走黎朝大好河山,后在秦巴十万大山中悟道,得广袤森林中得灵感,挥毫泼墨,自成一派,成为当世书法集大成者,留下一本《春秋集》传世。

为名门之管事,最是要博闻强记,如此才好迎往送来、上下打点。年轻的白管事却更是紧张,缓缓摇头道:“奴……不知。”

宋兰b微微一笑:“世人皆知,无人得书圣亲传,连我也只在幼年时,得见一次书圣挥毫。方才不过一时怔忪,随口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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