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被误解的冷枫(1 / 3)
先入为主,是件极其可怕的事。
沈洋最瞧不起富二代,或者官二代。
所以打死也不会把手中的仿丝棉技术与专利,交给冷枫的公司。
况且,冷枫的公司还只是个在苏城的小公司。
小公司.
冷枫的公司在苏城虽然属于拔尖一类的,但往北平一放,就.有种坐井说天阔的即视感。
沈洋的目的,是把仿丝棉的技术全世界推广,放在这种小公司,显然不合适。
心想苏城这小地方,穷乡僻水的,把技术和专利放在这里,能有啥发展?
本想直接回去,但看冷枫还挺有素养,文清又这么好看的份上,还是跟着看看吧。本地人这么有礼貌,自己要是不给面子,那就太没礼貌了。
来时匆忙,也没听叶友多说什么。
当时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拿,就被叶友塞到车里,又塞了一把钱和车票,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上了来苏城的火车。
只听叶友说他的公司是个综合性公司,做零售,也做纺织,其他的没来得及说。
但沈洋并不抱什么大的期望。
毕竟苏城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能有什么值得人眼前一亮的公司?而且这里又不像北平。北平人才济济,跨国公司数不胜数,这里一家都没有。
穷乡僻壤,也没什么有知名度的大企业,项目肯定不行。
自己要找的公司,可是那种有知名度,有钱,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聪明能干的领导。
这样才能把仿丝棉这东西发展起来。
他打量了一眼冷枫,模样挺正,就是不知道能力咋样,别是个银枪蜡头。再看一眼文清,模样漂亮,应该也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这么年轻漂亮就能当副总,说不是花瓶谁信啊?
把自己辛辛苦苦研制出来的仿丝棉交给这种公司?
还是算了吧。
既然来了,就当是旅旅游,欣赏一下风景,反正吃住行有人管。
不得不说,这苏城风景好看,人更好看。
一路走过去,几乎全是美女。
第一站,去的是合作社的总店,就在火车站附近,走路也就十分钟的路程。
冷枫做了个请的手势,说:“这就是我们合作社的总店,其实就是个百货公司,啥都售卖。按照客户与店铺的距离,只要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我们就会免费配送。”
哎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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