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大梦一场,叶麾恍然间又看到小时候,他在小竹子面前奔跑嬉戏,似乎这样就能让那棵渴睡的小竹分一些精力在自己身上。
从他牙牙学语蹒跚学步时,小竹子便是他最常光顾的地方,家里人只当叶麾喜欢竹子,并没有放在心上,后来叶麾再大了点时,面对他不问世事只问竹的态度,曾带他找心理医生看过,可诊断却并没有什么异常,如此叶麾家人也就歇了隔绝叶麾靠近竹林的心思。
只是等叶麾十来岁那年,他忽然生了一场大病,浑浑噩噩间,嘴里吐着“小竹子”“等等我,我会和你在一起的”等一系列全然不似小孩能说出来的话。
叶麾爸妈有些害怕,最后听从父辈建议,举家迁出扶明公园的叶宅住处,这一走就是二十来年。
说来奇怪,自叶麾离开叶宅后,他的病莫名就好了,只不过却忘记了十岁之前的所有事情,连同他从小就挂在嘴边的小竹子,叶家长辈当然不会主动告诉他这些离奇的事,因此即便回来打理旧宅,也是避开叶麾的。
直到前段时间,早已成年的叶麾在梦里看到眼眸摄人心魄的少年被一个看不见面孔的男人搂在怀里,梦里他便出离愤怒,可却只能作旁观者看完少年依偎在别人身上的情态。
梦醒后,叶麾尘封的记忆解开了一大半,他甚至等不及改天,立马去父母家里取了旧宅钥匙,然后风尘仆仆又面若寒霜地赶回扶明公园里的叶宅。
推开院门前他恍若隔世,总觉着他曾这样做过许多次,而那棵摆腰随风过来的竹子,是他的旧识。
叶麾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心态,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里还有狐狸与书生、小竹与叶麾这类的故事呢?可他还是随着心意,告诉“迎客”的小竹子,“我回来了。”
他回来了,所以不管小竹子是竹子还是能变成人,都是他叶麾的竹或人。
至于旁的野男人,恕他不会手下留情。
叶麾恋竹吗?恋。那、那个梦中的竹子少年呢?
叶麾想,假如小竹子能变成人最好了,如果变不了人,那他就在这里守着吧。
经年古井无澜的心脏,好像学会了敲响鼓声,砰砰砰的扰的叶麾不能安静地听着小竹子发出的簌簌声。
他摆桌于竹前,得到小竹子赌气而来的竹子,那一刹那之间,叶麾想,他总能等到小竹子幻化成人的。
不是他的错觉不是他的幻觉,倒像是他经年得来的执念,在某一刻终会因他的努力而成了真切的现实。
那一天不久于将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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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自辛弃疾《感皇恩·滁州为范倅寿》:春事到清明,十分花柳。唤得笙歌劝君酒。酒如春好,春色年年依旧。青春元不老,君知否?席上看君,竹清松瘦。待与青春斗长久。三山归路,明日天香襟袖。更持金盏起,为君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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