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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0(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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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窗外夜雨如幕,好半晌,金竹勺子里的奶酪融化了,吧嗒一声落回餐碟。

像是被这声音吓了一跳,文森特猛然惊醒,说“好久不见。”

又捋了把吸饱了雨水的发梢,露出精致苍白的额头,转向金竹。

“还没向你自我介绍呢,我是文森特,你好,嗯……”

在说完那句‘你好’之后,文森特顿了下,明显是还想再说点什么,却忍住了,薄唇微微抿起。

明昕:“没关系,你可以继续说。”

文森特看了眼明昕,神色复杂,不过还是把后半句低声补全:“……再见,很高兴曾与你相识。”

金竹:“?”

“不用管他,”明昕对金竹说,然后单手撑着下颌,示意文森特看身后空桌上的拿铁,“你的找零在那儿呢,加奶不加糖,打包袋在下面压着。还有别的事么?”

“有。”文森特马上说,从怀里掏出个透明的塑料自封袋。

自封袋表面已经湿透了,内里的纸制品倒是完好无缺。文森特抽了张纸巾,认认真真擦干袋上水珠,从里面拿出两张毫无折角的剧场门票。

“我今晚就要走了,去赤城巡演。这是我下场演出的关系席,你……们,愿不愿意来听?”

虽然有‘们’字参与,但金竹很确定,自己只是这场邀约的副产物。

为了买到今天这场音乐会的连座,金竹足足加了四个黄牛,又花了五位数,才买到位置相对较偏的前排。

结果呢,自家闺蜜有人主动送票不说,送票的人居然还是乐团唯一的漂亮首席。

金竹伸长脖子,悄悄看了眼票上的座位号,位置相当优秀。

必有猫腻啊。金竹心里想。不过她不打算在这种氛围下拆台,眼观鼻鼻观心,只当自己不存在。

明昕没有回答,她看着文森特,那样复杂的一个神情,看得文森特几乎绷不住表情。

“放这里吧。”明昕最后说。

文森特如释重负,勉强勾起嘴角苦笑。

他在原地站了站,仿佛还有话想说,又放弃了,只抿紧了唇,离开前没忘了拿着他的找零。

外面暴雨如注,在落地窗上汇成河流,支离破碎的将世界分割。

“呃,接下来有需要我参与的部分吗?胸膛给你依偎之类的。”

金竹小心翼翼地端详明昕的反应,很有眼色地开口:“或者我上楼睡觉去了?”

明昕嗯了声,说:“晚安。”

然后茫然地凝视着玻璃窗的倒影,清晰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都怪今夜的骤雨下得太急。

不是个适合久别重逢的好天气。

*

明昕与文森特初遇那天,也是个差不多的雨夜。

小提琴曲悠扬轻盈,盖过了刀叉与高脚杯轻撞的声响,也搅乱了异国他乡的初春气息。

明昕的牛肝菌烩饭才吃了一半,餐桌对面的椅子再次被人拉开。

来人是个体毛很重的白男,穿着宽松的衬衫,袖口挽着,手里拈着方杯,琥珀色的酒液晶莹剔透。

“我为我的冒犯感到抱歉,”男人开口,操着熟练的牛津腔,“但你是如此的美丽动人,如果无人亲口夸赞,简直是一种罪过。”

明昕挖了勺烩饭,眼皮也不擡:“第四个。”

白男:“什么?”

桌上手机嗡嗡振动,来电显示是金竹的昵称‘金主’,明昕随意瞥了眼,把屏幕倒扣在桌上。

“我说今晚来搭讪的人,你是第四个,”明昕心情正差,不怎么客气地怼他,“同样的台词我已经听腻了,能不能换点新的。”

很烦。

金竹催命似的电话很烦。

一个小时内接连四次的搭讪也很烦。

听到她的拒绝,对面的白男并不死心,声音里带着笑意:“这意味着我和其他三位绅士拥有同样良好的审美。”

说完又换成生硬的中文:“顺便说,我的中文名字叫瑞奇。”

明昕擡眼。

音乐停止了,餐馆浸泡在一种心照不宣的沉默里。

不得不承认,这位自称瑞奇的白男的确有赖着不走的资本——男人额头饱满,眼神深邃,鼻梁高挺,修短的棕黑色头发微微蜷曲,很标准的日耳曼人种,英俊得非常有攻击性,过往的搭讪多半无往不利。

只可惜,男人只有在意识不到自己英俊的时候才是英俊的,一旦有意识地利用自己的容貌,就会显得油腻。

明昕骨子里是东方人的审美,欣赏归欣赏,她对这种多毛的外国人毫无兴趣。

然而瑞奇却误解了她眼中转瞬即逝的惊艳,嘴角微微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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