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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特顺手给他开了瓶rio。
明昕笑,摸出手机看了眼,金母来电,文森特马上给她拉开侧门,示意走廊里面安静。
接了电话,金母先是好一通感谢,谢谢她帮忙跑上跑下,小猪给她添麻烦了,明昕忙道没有没有,又听到金母说已经带了人过来,这就把金竹转回金城的私人医院,让明昕今晚回酒店睡个好觉,不用去医院守夜。
挂了电话,明昕这才意识到文森特始终陪在她身边。
“你打电话好像从来不防着我。”文森特主动说。
明昕弯了弯嘴角:“那是因为我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好了,回去吧,我也该——”
“噔——噔——噔噔——”
婚礼进行曲突然响起,文森特马上推开门,乐声瞬间淹没了明昕没说完的话语。
“神经病啊你!人家是求婚又不是结婚,谁让你弹的婚礼进行曲!”有人笑骂。
那人立刻反驳:“不行!别抢我电贝司,你等我弹完再求,不行不行,我今天必须过完这个瘾!”
明昕无奈地看了眼文森特。
走廊灯光昏暗,只照亮了他洒满亮片的头顶,和那双水润的眼睛。
他笑得毫无芥蒂,在嘈杂中对她做口型,说没错,是我让他弹的婚礼进行曲。
还是三年前的那个初春,阿斯顿马丁将明昕载到隔壁的小镇。
大概是礼拜的时间快到了,无数信徒从四面八方匆匆赶来,在教堂门口整理仪容仪表。
明昕没有信仰,就没跟着信徒往里面挤,文森特让她在原地等着,自己去找人要饭,很快拿来面包递给明昕。
明昕不明所以,接过面包,下一秒,数不清的鸽子呼啦啦围上来讨食。
等反应过来丢开食物已经晚了,明昕头上身上沾满鸽毛,文森特不住笑,却又耐心地给她逐个摘下去。
“我恨你。”明昕面无表情地说。
文森特还是笑:“我爱你。”
可能是文化的原因,他总比她更能轻易说爱,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明昕才终于彻底了解到这个游戏的残忍之处。
——还有三天,最后三天。
她还能做他三天的未婚妻,听他说三天的我爱你,然后就没有了,他们的缘分就用尽了。
1.49亿平方公里的陆地,3.62亿平方公里的海洋,80亿芸芸众生。
再次重逢的概率将无限接近于零。
但至少她努力过了,为自己争取出这额外的三天爱情。
感情是不能强求的,她是对文森特一见钟情没错,可既然文森特不喜欢她,那也没有办法。
及时行乐就好了,享受这三天,然后体面告别,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
明昕不说话了,她深深凝视着文森特含笑的眼睛,而他却只是牵起她的手,似乎对她的情绪波动毫无所觉。
“刚才我看到一个东西,跟我来。”
教堂的反方向有一条被太阳晒得熠熠生辉的小巷,尽头摆了架钢琴。
四下无人,文森特主动落座,双手合十,呵了口气。
“我其实不太会弹钢琴,献丑了。”说着随手弹了几个音。
平心而论,文森特的钢琴的确水平有限,是她这个外行人都能听出的生涩,比起他小提琴的水平差远了。
不过他还是磕磕绊绊地弹了个《致爱丽丝》,还给她使眼色,意思是喏,你之前点的曲子,我还记得。
然后目光就凝在她身后不动了。
明昕转身看过去,是一男一女两名游客,穿着婚纱与西装,站在距离大教堂有点远的地方拍结婚照。
身后乐声一转,文森特突然弹起所有人耳熟能详的婚礼进行曲。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所有过路之人无不莞尔,落在明昕身上的目光充满善意。
没等她尴尬完,进行曲戛然而止,文森特突然起身,再次牵起她的手。
“别人有的你也得有,我要给你补一场仪式。”文森特表情严肃。
明昕想,也许文森特真是什么传世的吸血鬼也不一定。
不然她不会被他一句仪式蛊惑,被他牵着手,穿过色彩鲜艳的小巷,穿过茂密繁盛的草地,穿过装点鲜花的纱门,踏进白色小教堂的门槛。
马上有人过来阻拦,虽然语言不通,但明昕大概能明白对方表达的意思——这种地方举办婚礼至少要提前数个月预约,这是别人的场子,不欢迎误入的来客。
然而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们只有两个人,只需要一个不破坏现场的简陋仪式,工作人员并不会拒绝一笔不菲的外快,为此文森特几乎花光了琴盒里所有的现金。
文森特回来的时候比了个五的手势:“他们说要准备五分钟,然后就能给我们一场简单的仪式。”
明昕偏头看向文森特身后,看工作人员互相推脱,最终选出胡子最长的人穿上牧师的外套。
“你要和我宣誓?在这里?”明昕转了转中指上的订婚戒指,“我要先摘下来吗?”
“不需要,我跟他们说了,没有这个流程,”文森特嘴角噙着笑,替她把戒指推回指根,“只是体验下仪式的气氛而已,结束之后,我们的关系依旧没有变化,你始终是我的未婚妻。”
这场突如其来的婚礼就在这片桦树下的草坪上举行,没有乐队,没有婚纱,没有亲朋,也没有鲜花,只有充当气氛组的工作人员,脸上洋溢的笑容看起来热情又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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