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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王牌军队(2 / 3)

赵牧满脸问号的看着右相,“王牌部队,那是什么?”右相惊讶的问道,“殿下不知道吗?”赵牧摇了摇头,“我确实不知道什么王牌部队。”

“那老臣就跟殿下好好说说吧!大陆现有的种族都有一支王牌部队。

“像矮人的王牌部队是金甲军,这支军队用唉诺特亚山脉内开采的一种金色金属制成的盔甲。”

“这种盔甲在只有帝国常规盔甲一半的厚度下,防御力比帝国重甲兵还高,常规弓箭在零距离都无法洞穿,而且这些金甲军包裹的严严实实,不单有金属手套,金属战靴,就连眼睛都用一种透明水晶制作的镜片遮挡住,这种水晶防御力和同等的铁相当。”

“不过还好这种金色金属产量不高,矮人花了数百年时间也才制作了一万多套,除去损坏,丢失的现在最多还有一万二千套左右。”

“矮人以四千人为一个重甲兵团,组建了三个威震大量的金甲军团。”

赵牧听着右相的描述,想像着,一支平均身高一米二的军队金光闪闪的冲锋,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感觉。“右相那精灵的王牌军队呢?”

“精灵的王牌军队是迅风骑,不过这支骑兵的坐骑不是马,而是精灵森林特有动物的林鹿。林鹿因生活在丛林里面极善奔跑和跳跃,在平原地形其比马要快三分之一,而且像一些小河矮坡都可以一越而过。另外因为林鹿的负重能力,这支军队的成员都是女精灵,她们的装备极其简单,只有一张弓,十支箭,一把精灵弯刀,一张木质臂盾。利用林鹿极快的速度,如风般的在阵前一晃而过用精准的箭术收割生命。”

“难道不能用箭雨来阻挡她们吗?”赵牧疑惑道。

“办不到,殿下知道为什么精灵的箭术是大陆第一吗?”

赵牧回答道:“因为精灵可以花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数百年来练习箭术。”

右相笑了笑,“对,还有就是因为精灵的视力比人类好太多,他们可以在两百米的距离上看清一个人的五官,对于天空中落下的箭支她们同样看得见,迅风骑可以在看到箭术的情况下操控林鹿进行躲避,就算躲不过,她们还能用臂盾抵挡,这是迅风骑练习了上百年的技巧。庆幸的是迅风骑一生只会和一只林鹿相伴,而林鹿只有十年寿命,精灵的迅风骑寿命也只有十年,迅风骑差不多有两万。”

赵牧想象着一支来去如风的骑兵,在平原地区对战步兵那简直是单方面的屠杀,“那兽人呢?”

右相叹了口气,“论各族王牌军队的数量最多的就是兽人的狼骑了,兽人的狼骑是极北之地的雪狼,高度可达两米,生性凶残。狼骑天生就对马有绝对的恐吓能力,故骑兵与狼骑交战往往只能发挥一半的战力,而且狼骑天生嗅觉灵敏,可以在数十里外就闻到敌方。对狼骑的数量我们并不清楚,只能大致推断不下十万。”

赵牧倒吸了口凉气,不少于十万的狼骑,难怪人类骑兵不是对手,一名狼骑,连狼带狼背上的兽人相当于两个战斗单位,对人类骑兵还有气势上的优势。

不过赵牧有信心只要有足够多的火器,这些所谓的王牌军队都是渣渣。

“吸血鬼的王牌军队就是人形吸血鬼,他们在身着盔甲的情况下,可以跑的和马差不多快,还好吸血鬼这样的状态维持不了多少时间,大概只能这样奔跑一里左右。”

赵牧忍不住吐槽一句,真是牲口啊!战马的速度大约在一小时二十公里左右,换算下来就是一分钟三百多米,要知道这可是在穿着几十斤盔甲的情况下。

“而魔族的王牌军队是规模巨大的重甲兵团。”

“魔族所在的地区铁矿丰富,开采简单,矿石品质优良,所以魔族武装起了规模庞大的重甲骑兵和重甲步兵。”

一支数量庞大的重甲军团,在冷兵器时代,确实是任何一支敌军的噩梦。

千万不要被电视里面那些电视剧给骗了,电视里主角白衣飘飘,拿着一把剑,对阵几十名身穿盔甲的军人,一边“舞剑”一边打架。

结果一路砍瓜切菜,现实的情况可能是,你一剑劈上去,人家屁事没有,反手就给你一刀。

在古代盔甲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武器,在华夏历史上,农耕文明大多数时间对游牧文明都占用优势,其中武器装备,尤其是盔甲起到了重要作用。

打个比方,你没有看见,而面对一名身披重甲的敌军,你砍人家十刀,人家啥事没有,而人家砍你,只要一刀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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