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0188造城墙】(2 / 3)
“爹,你回去做生意去吧,我这么大的人,出来玩两天你也要跟着?”孙月芳嘟了嘟嘴道。
“做什么生意?你这个内掌柜不回去,大不了便让山海楼关门便是了。”孙九叔赌气道:“大家都玩,玩谁不会似的?”
“随便你。”芳姐儿也赌气道。本来想开开心心出来玩两天的,现在全被父亲给搅和了。
芳姐儿和赵金凤一样,十六七岁的年纪的女孩子,都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她们比韦宝大,认识接触的时间也不长,都谈不上对韦宝有男女感情,顶多算是略有好感而已。更多的愿意跟韦宝一起玩的因素,还是因为年纪相仿,想跟同龄人玩,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范晓琳,范晓琳伶牙俐齿,且性格活泼,很是热情主动,她们更多的是喜欢和范晓琳一起玩。
韦宝自始至终没有单独和芳姐儿说什么悄悄话,接下来只是和李成楝两个人对饮,时不时劝孙九叔喝杯酒。
第二天,韦宝很早就起来了。
旭日初升,光芒万丈,整个辽西笼罩在朝阳的温暖中。
徐蕊、范晓琳和王秋雅已经知道韦宝今天要带人‘开工’,三女也都起来的很早。
“不知道今天那些人还会不会来捣乱。”范晓琳担忧的问道。
韦宝微微一笑:“不管来不来捣乱,总是要开始的!”
范晓琳笑着点点头:“小宝说行就一定行,我现在就去找芳姐儿,让她早点吃过饭,和我们一起去玩。”
韦宝点头笑了笑,暗忖我们是去玩?是去工作!
由于韦宝这个甲内部的建筑已经基本完工,都是木制结构建筑,能暂时容纳两千多人居住,虽然非常拥挤,但韦宝并不打算再建造木屋了,将来人口多了,肯定要建造性价比更高的砖结构建筑。
韦宝手下已经有人口三千多人,其中大部分为他从各地带回来的劳动力,男劳动力占到了八成!
这些外来劳动力,大部分人有一技之长,多为匠户出身,否则便是15岁到20岁的无家可归的后生。
老弱妇孺则多为韦宝甲中原先的那些人,他们主要被安排在后勤部门,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韦宝的组织结构是公司化,工厂化的形式,虽然手下人仍然是农奴的身份,但组织结构上已经和这个时代有明显的区别。大家都住在‘集体宿舍’,但并不是‘大锅饭’形式,每个人都被独立计算工薪。
罗三愣子按照韦宝的要求,把人都带出来了,大清早便在甲中的广场上列队等候。
这些人分为正式编制和临时编制两种,只有一百多人获得了正式编制,其余都为临时编制,当初最先从关外带回来的一批人,还有韦宝从山海关附近和抚宁卫附近找回来的本地的一批匠户,已经大多数成为了正式编制,后面陆陆续续增补进来的人,则为临时编制。
韦宝对正式编制和临时编制的比例要求是一比十,因此想从临时编制转为正式编制是有机会的,只是条件很苛刻,这也相对来说公平一些,每个人只要肯努力,能学习到特长,并能在工作中将特长转换成成绩,都有机会成为正式编制。
由于是准军事化管理,即便不是护卫队的成员,这些人还是按照护卫队的编制来编成班排连营这种现代化的军制。
韦宝之所以没有用这个时代的人习惯的军制,一方面是会犯忌讳,叫小旗官,总旗官,百户,千户这些,人家一听便要出事,你要干什么?要造反吗?你有什么权力私自封官?
另外也是为了有别于这个时代的军队体系,形成独立于外的体系。从体制的建设初期,便是和大明朝的体系严格区别开来的。
以后这些人习惯了在他的体制内生活,就是打也打不走。死也要留在他的体制内,这是韦宝建设天地商号的初衷,不管是走科举路线,还是走造反路线,他的体制都是独立的,都是属于他个人的,这点十分明确。
大明朝的军制在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
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
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
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
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州)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户所,共5600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
大明的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
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地方军两大部分。
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
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
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
以后,京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地方军包括卫军、边兵和民兵。
卫军配置于内地各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戍守部队,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称“九边”。
民兵是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内地称民壮、义勇或弓兵、机兵、快手,西北边地称土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此外,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征,战争结束仍回原址。
卫军主要是步军、骑军,东南沿海也置有水师。官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诸卫造船抗倭,使水师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卫军的武器装备,不仅刀牌、弓箭、枪弩等冷兵器制作精良,火器已占很大比例,铜铳、铁铳、地雷、各类火炮开始装备部队。
中央还设立兵仗和军器两局,负责铸造火器。各省都司、卫所也遍设杂造局,专管所在卫所的兵器修造。
明初,卫军主要来自随朱元璋起义的“从征军”、元朝和割据势力投降的“归附军”、因犯罪而被谪发的“恩军”以及抑配民户入伍的“垛集军”。
“垛集”原是军伍缺额时抑配民户补充军伍的一种办法,朝廷颁行《垛集令》后成为卫军的主要征集方式。
按《垛集令》的规定,民3户为1单位,其中1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为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
永乐以后,正户与贴户的壮丁轮流更代为军。
军民严格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优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经济地位都与民户不同。
军户固定承担兵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贴户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
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按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征粮。
洪武至永乐年间,全国军屯约有九十万顷。除大量军屯外,还实行商屯作为补助手段,即按“开中法”,由商人在边地募人垦荒缴粮,以补充军粮。
韦宝下面的人则按照他自己编订的体系规划,一个班大约10人,一个排三个班,一个连3个排,加上炊事班等等勤务保障兵,100人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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