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沙雕女A,秀翻星际 » 第128章-林檀衍是不是想要她永远消失……

第128章-林檀衍是不是想要她永远消失……(1 / 2)

徐智洪整个身体瘫软在沙发上,冷汗湿了后背。

“鬼爷,戈丸星那么危险,那里可是......”他嘴唇张了张,犹豫要不要继续说。

“可是什么?”赵兮接了他的话:“可是一颗充斥着变异种的污染星球。”

“戈丸星与另外两颗星球组成平衡的三星系统,因地理位置居中便于运输,便成为整个星系的垃圾中转和处理中心。但近年,垃圾中心因不明原因出现变异的虫族基因,会将人类感染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

“那些被感染的怪物被称为‘变异种’,它们有着像虫族一样强悍的力量,却保留有部分人类智慧。它们形成聚落,组成反叛军。还在半年前的一场战役中,重伤了目前人类最强的‘恒星之子’。”

“在那场战役中,变异种也付出了更为惨痛的代价,它们死伤过半,戈丸星被重新夺回星联手中。”

“虽然戈丸星重回星联,但另外两颗星球因污染过于严重,人类已无法踏足,便只能暂且搁置。余下的变异种逃难到那两颗星球,伺机寻找机会卷土重来。”

“毕竟——戈丸星作为三星系统中自然环境最好、基建设施最齐全的星球,它们也不想放弃。”

“听说,那些怪物还喜欢吃人啊。时不时地,回到戈丸星挑几个幸运儿。”

听到这里,徐智洪身体不禁抖了起来,“您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答应?普通人过去,真的会很危险。”

“如果您是想知道余杏的消息,就凭我和陈光轴的关系,我问问他就会告诉我的。”

徐智洪说着,抬手亮光脑,“要不我现在就问他?”

“是吗?”赵兮问。

徐智洪感觉到自己的嘴角忽然扯动,扯得嘴角发疼,他开始大笑起来,紧接着,心脏猛地一缩。

他捂住胸口直接滑到地上去了,喘...喘不过气了!他拼命地呼吸,结果气像是进不了肺,他脑子如同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雾,眼前变得漆黑一片。

救...命,救命!谁能救救我......只能在一片黑色中,不断感受溺亡的滋味,越来越下沉...下沉,沉入无底的深渊之中。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仿佛过去了几年,那一口气终于通了,“咳咳咳!咳咳咳咳!”徐智洪咳得肺都要出来了,他一边咳嗽,一边急忙透过对面的玻璃隔断看着自己的脸色......想看清那位鬼爷的表情。

“这是第二次了。”赵兮说:“在余桃问过你那么多次的情况下,你一定早就问过陈光轴。可你得不到结果,于是你欺骗了她。”

“而这次,你是想借这个事告诉陈光轴——你被‘挟持’了。”

“我说过,不要想着骗我。”

“我不敢了,真的不敢了。”徐智洪捂着心脏,好不容易才从漆黑的沼泽中爬了出来,此刻仍旧心有余悸。

“你听说过食脑虫吗?”

徐智洪愣了一下,“没...没有。”

“它会顺着血管,爬进人的脑子,在脑子里面钻来钻去,慢慢地品尝,就像吃冰淇淋一样,一点一点地啃。啃了很久之后,它会一点一点变成这个人的脑子——最后成为这个人。”

徐智洪脊背瞬间发凉,感觉到一股无名的力量,在顺着他的脊髓往上爬。

“你猜猜,我现在在哪里?”

这话一出,徐智洪感觉那力量加快了速度,一根触须已经伸到了他的后脑勺......

“我错了!我错了!放过我放过我!真的不敢了啊!”他往地上一跪,对着玻璃隔断疯狂地磕起了头。

“咚!咚!咚!咚......”一下又一下,地上磕得血迹斑斑。<

其实赵兮根本没动,她可不想碰人的脑子,感觉肮脏的很。

玻璃隔断正对的沙发上,余桃的尸体躺在那里,粉色的衣角垂在沙发侧。

——也好,就这样对她多磕几个。

这一夜,住在楼下的管家在梦里听了一晚上的架子鼓。直到醒来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梦,还是楼上的主人跳了一晚上的踢踏舞......

第二天,徐智洪一边擦药一边“哎哟、哎哟”地叫着。

镜子中,眼下有着浅青色。

不过就算是一夜没睡,他依旧十分清醒,精神高度紧张。肾上腺素在不停地分泌着,他从未觉得如此清醒过。

他觉得凭着这股劲,自己还能持续好几天不睡觉。

试问,谁在知道自己脑子随时可能钻进去可怖的怪物,还能睡得着觉?

徐智洪想着,他一定要随时保持清醒,万一......他是说万一,那个东西发疯要吃他脑子,他还能拼死抵抗一下。

赵兮倒是睡了个好觉,醒来时还舒张了一下自己小小的身体,就像伸懒腰那样。

其实,虫虫是不需要睡觉的,她根本没有脑细胞,也不需要清理脑部杂质。

就是......当人类当习惯了。不对,她本来就是人类,当然是要睡觉的。

赵兮还是觉得做人类比较方便。

如果她现在还是人的话,她就可以用自己的身体去做一切想做的事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跟条寄生虫似的。

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人类不用住下水道,不用被猫、老鼠、蟑螂追来追去,晚上可以睡在温暖的床上。

她喜欢一切温暖的东西,她喜欢光,喜欢晴天。

也总有一些事,是必须由她来做的。

恒星的光再强烈,也无法穿透世间万物。

那些深藏于地底的未知,需要有人掀开地底,深入其中,方能得见。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