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 / 4)
阿月朝她微微一笑,突然看到她的眼睛,说:“昨晚哭了?”
用冰袋敷了很久再加上化妆本来已经不太明显了,可阿月毕竟与她生活了四年,又是这四年里最亲近的人,还是被一眼看了出来。
于晚拉开椅子坐下,叫来服务员点了一些菜,都是她们两个曾经爱吃的,说:“没事。moon,是你?”
阿月也没有再追问,毕竟两人现在,也早已不是当初的关系。
“是。当初看到summer的个人信息是你的时,我也挺意外的,我没想到你居然会从事这个领域的工作。”
“你不也是吗?我以前也没听你说过喜欢当编辑。”
“也算不得有多喜欢,留白是我家公司名下的,自然而然的事。”
于晚也没打算和她多聊私事,直入主题,“所以,今天的签约是怎样一个流程?”
“我把合同带过来了,你可以看一下。”
阿月把合同递给于晚,然后接着说:“我们公司签约呢分两种,一种是作者约一种是作品约,作者约是在未来的十年内你的作品只能发布在我们网站,并且每年要有一部不少于固定字数的作品。而作品约呢,是只把目前你发表在留白的这本书签入我们公司,然后等到这本书完结后你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留白发表作品再继续走签约流程,也可以选择在其他网站发表与其他网站签约。”
“两者能带给我的好处分别是什么?待遇是不是不同?”
“签作者约的话你要保证你可以长期稳定地有作品,在这个基础上,每次你发表作品会直接归类为签约作品,并且作品的推广力度会比较大,而且长期发表在一个网站更容易积攒和留住读者。
作品约的话出新作品的时间相对自由,但是因为我们公司负责的也有很多签了作品约的作者,所以排推荐可能会有点久,而且推广力度不如作者约长,并且相对的,频繁地换网站更新和长时间不发表新作品,读者极易快速流失。
如果你是打算长期写作做一个全职作家的话,我的建议是签作者约,每年一部不少于30万字的小说对全职写手来说并不难,而如果你是一时兴起刚巧有了一个故事想着下来并且不确定什么时候会有下一个故事,作品约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晚翻看着合同上密密麻麻的字,耳边又是阿月的分析,搞得她一个头两个大,想了一下,索性合上合同,直接问阿月:“不管签哪种约,签约后负责我的编辑是你对吗?”
阿月微笑着的嘴角僵了僵,却还是维持住微笑的弧度,说:“对,但是如果签约后你想换编辑,也不是不可以。”
“作者约推广力度大?那翻拍成影视资源的可能性是不是也更大?”
“推广力度会相对较大,至于翻拍,主要看作品质量和读者群体够不够大,有没有制片方喜欢你的作品。你有翻拍的规划?”
“有。”
阿月沉默地想了一下,说:“你这部作品涉及的剑道领域其实我们国内对比感兴趣的人不多,而且虽说你的作品现在引起了不错的反响,有了一小众粉丝,但是按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对比起其他专业化要求较低的作品,大部分导演们会更愿意选择后者,毕竟不容易踩雷并且耗资较小,你要做好不一定能走上翻拍这条路的准备。”
“行,没事,签吧,作者约。”
阿月把合同改成作者约的签约合同,然后让于晚签上名,于晚看着她拿出印章在合同上盖上,心想,这就是我以后的工作了啊。
吃完饭再谈了一些签约后工作上的事已经下午三点多了,工作已经差不多聊完了,两人之间陷入一种默契的沉默。
接着于晚手机响了起来,是李立言。应该是昨晚听歌的时候音量调的有些大,电话那头李立言的声音很清晰地传了出来。
“不是说带着你儿子女儿来吃饭的吗?这都几点了,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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