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死囚开局,还是强奸杀人犯(2 / 3)
黄昏时分,牢门底部那个一尺见方的小窗被推开了。
一只碗递了进来。粟米粥,稀得能照见人影,上面飘着两片腌菜。
赵牧爬过去接。
递碗的是只纤细的手,手指关节处有薄茧。是个姑娘。
“吃吧……”声音很轻,带着颤,“我爹他们……对不住你。”
赵牧抬头。
小窗外,半张侧脸。十六七岁年纪,眉眼清秀,但眼眶红着,像是哭过。油灯光从她身后照过来,在脸上投下柔和的阴影。
这是三天来,第一个对他露出愧疚神色的人。
“姑娘!”赵牧一把抓住小窗边缘,“我没杀人!你可知案情细节?”
那只手猛地缩回去,碗差点打翻。
“我、我不知道……”声音更慌了。
“求你。”赵牧压着嗓子,声音里的急迫他自己都听出来了,“我明日就要死了,死前就想知道,我到底怎么‘奸杀’了我嫂嫂。”
沉默。
过道里传来别的牢卒吆喝的声音:“青鸟!送完饭赶紧出来!”
叫青鸟的姑娘咬了咬嘴唇。
她飞快地凑近小窗,声音压得极低:“那内襟……颜色不对。”
说完,她抽身就走。
“等等!”赵牧喊,“什么颜色不对?姑娘!”
脚步声远了。
赵牧端着那碗粥,坐在黑暗里,脑子里翻江倒海。
颜色不对?
寡嫂的内襟颜色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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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粥的时候,赵牧开始复盘。
现代刑侦思维启动。
他是外卖员,但跑单等餐时刷手机,什么杂七杂八的知识都沾点。现在这些碎片成了救命稻草。
“第一,定案核心物证:内襟。青鸟说颜色不对。寡嫂赵氏,守寡,织工,穿深色衣服。那内襟什么颜色?她没说。”
“第二,证人证言。王叟听见呼救,却没来救。里正说原主偷看——这种道德指控,在秦律里能当直接证据?”
“第三,作案时间。寡嫂死于子时到丑时。原主酉时醉酒昏睡。这中间五个小时,足够任何人作案栽赃。”
赵牧几口把粥喝完,碗底刮得干干净净。
饿。三天没正经吃东西了。
他放下碗,走到栅栏前,冲着过道喊:“有人吗?我要见县令!”
喊了几声,脚步声传来。
是那个老牢卒,提着油灯,一脸不耐烦:“嚷什么嚷?将死之人,梦话留到阎王殿说去。”
“我要见韩县令!”赵牧抓住栅栏,“我能证明清白!”
老牢卒嗤笑:“清白?卷宗已报郡里,秋决名册上你名字都写好了。省省力气吧。”
赵牧盯着他,脑子转得飞快。
“若我是真凶,”他一字一句,“何必将染污的内襟藏在自己床下?”
老牢卒一愣。
“销毁证据,扔了烧了埋了,哪个不比藏自己床下强?”赵牧语速加快,“只有栽赃的人,才会故意把东西放得‘恰到好处’,让人一搜就搜到!”
这话用了点现代犯罪心理学的皮毛,但道理浅显。
老牢卒脸上的不耐烦淡了些,他眯眼打量赵牧:“你一个书生,懂这些?”
“我不懂。”赵牧摇头,“但我没杀人,所以我得想明白,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干。”
正说着,年轻牢卒跑过来,气喘吁吁:“韩县令传话,明日午时准时行刑,让准备刑场。砧板、大刀都磨利索点。”
老牢卒看了赵牧一眼,眼神复杂。
“听见了?”他转身,“安心上路吧。”
两人提着灯走了。
赵牧站在栅栏后,冷汗湿透了囚衣。
只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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