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屠夫供词(1 / 2)
县衙公堂,灯火通明。
韩县令坐堂,赵牧立在案旁。堂下跪着王三刀,手脚戴镣,脸色灰败。
堂外围满了百姓——王三刀被抓的消息已经传开,西市的人都来了,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啪——”
惊堂木响。
“王三刀!”韩县令沉声道,“你涉嫌杀害西街陈氏女,认不认罪?”
王三刀低着头:“认……小人认罪。那夜她来偷肉,我失手掐死了她……”
“失手?”韩县令冷笑,“赵狱史,你把验尸结果说一遍。”
赵牧上前一步:“死者陈氏女,年十七,左手六指。颈部扼痕深重,指印粗大,系被人大力扼杀,绝非失手。且死者指甲缝有凶手的皮屑血渍,证明死前曾剧烈挣扎。”
堂下哗然。
“真是他杀的……”
“平时看着老实,没想到……”
王三刀汗如雨下。
韩县令又道:“王三刀,近三个月安阳县失踪六名女子,其中三人左手有六指。你作何解释?”
“小人不知……不知啊!”王三刀哭喊,“我就杀了这一个,其他的跟我无关!”
“无关?”赵牧从案上拿起一卷竹简,“这是你肉铺的账册。我查过了,六名女子失踪前三天内,都从你铺子买过肉。而且买的肉量,远超寻常人家——最少的一笔也买了二十斤。”
他展开竹简,念道:“八月初五,刘氏女买肉二十斤;八月十二,张氏女买肉二十五斤;八月二十,陈氏女买肉三十斤……王三刀,她们为何买这么多肉?”
王三刀支支吾吾:“她们……她们说要腌腊肉……”
“腌腊肉要到十月后,现在才八月。”赵牧盯着他,“你在撒谎。”
堂下百姓的议论声更大了。
韩县令一拍惊堂木:“带证人!”
衙役带上来几个人,都是失踪女子的家属。一个老妇扑到堂前,指着王三刀哭骂:“畜生!还我女儿!”
赵牧从证物箱里取出几件东西——一枚铜簪,一块碎布,一个香囊。
“这些是从王三刀家中搜出的。”他说,“请各位辨认。”
老妇一把抓起铜簪,泪流满面:“这是我女儿的簪子!她十六岁生日时我送的!”
另一个中年男子拿起碎布:“这……这是我女儿衣服上的!袖口的花纹我认得!”
第三个妇人捧起香囊,放声大哭:“是我绣给闺女的……”
堂上顿时哭喊声一片。
王三刀瘫软在地,面如死灰。
赵牧走到他面前,声音不高,但字字清晰:“王三刀,你专挑左手有残疾或特征的女子下手,因为她们反抗力弱。你是屠户,常年剁肉,练就了一手掐喉的力气,一击毙命。杀人后,你把尸体埋在乱葬岗,因为那里野狗多,可以毁尸灭迹。对不对?”
王三刀嘴唇颤抖,说不出话。
“还有,”赵牧加重语气,“你杀人不是为了劫财——受害者身上首饰钱财都还在。也不是为色——死者衣物完整,未有侵犯痕迹。你杀人,是为了‘练手’。”
练手?
堂上堂下都愣住了。
“你肉铺案下那块染血麻布,血迹分层,证明你多次行凶。”赵牧说,“你杀第一个人时,手法生疏,血溅得到处都是。后来熟练了,就能一击毙命,血迹也少了。你在练习——练习如何快速扼杀一个人。”
王三刀猛地抬头,眼睛赤红。
“你……你怎么知道?!”
这话等于承认了。
堂下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用惊恐的眼神看着王三刀。
韩县令深吸一口气:“王三刀,你为何要练这个?”
王三刀突然笑了,笑声癫狂:“为什么?为了出人头地!田家招护院,要求能徒手制服壮汉。我力气大,但没技巧。我就想……就想找些弱的练练手……等练成了,就能进田家,吃香的喝辣的……”
他说得轻描淡写,仿佛杀的不是人,是猪羊。
堂下有人呕吐。
赵牧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窜上来。
六条人命,就为了练手?就为了当护院?
“畜生!”韩县令暴怒,“来人!录供画押!”
衙役按住王三刀,在供词上按了手印。
王三刀画押后,忽然安静下来。他抬起头,看向赵牧,咧嘴一笑:“赵牧,你厉害。但你别得意……田家不会放过你的。”
赵牧面无表情:“押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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