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升任邺县县令(3 / 4)
青鸟也翻墙过来:“跑了?”
“跑了,但留下了线索。”赵牧起身,“这粉末得用骨灰炼制,邺县能弄到这玩意的地方不多。明天查查药铺、方士、殡葬行。”
回到后院,仆役们还惊魂未定。
赵牧对众人道:“不是什么鬼火,是有人在搞鬼。从今晚起,后院加派两人值守。”
“是、是……”
回到书房,青鸟心有余悸:“真是人搞的?可为什么要吓唬县衙?”
“可能和徐衍的案子有关。”赵牧重新摊开竹简,“如果我猜得没错,装神弄鬼的人,就是徐衍的女儿徐尘。她在为父报仇。”
“报仇?报什么仇?”
“她父亲被冤死,害死她父亲的人,可能还在邺县,甚至可能在县衙里。”赵牧眼神冷下来,“所以她要闹,闹得人心惶惶,闹得我不得不查旧案。”
青鸟恍然:“那……要抓她吗?”
“抓?”赵牧摇头,“先查清徐衍的案子。若真是冤案——”
他顿了顿。
“我替她翻案。”
窗外,夜色浓重。
远处传来梆子声。
三更了。
赵牧吹灭油灯,躺下时,脑海里还在回想那几团绿光。
磷火,古代方士的伎俩。徐尘会这手,说明她确实得了父亲真传。
一个懂化学的复仇者……
“有意思。”
他闭上眼。
明天,先从乐虎的案子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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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县衙正堂。
乐虎被押上来时,还昂着头。这是个三十多岁的壮汉,满脸横肉,手上戴着木枷。
“跪下!”狱卒喝道。
乐虎不跪,斜眼看堂上的赵牧:“你就是新来的县令?我告诉你,我叔父是乐乘,大夫爵!按秦律,大夫爵亲属可免跪拜!”
堂下一片寂静。
周昌站在旁边,手心冒汗。
赵牧放下竹简,抬头看了乐虎一眼。
只一眼。
乐虎忽然觉得后背发凉——那眼神,不像他见过的任何官吏。没有愤怒,没有威慑,就是平静的,像看一块石头。
“秦律确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之说。”赵牧缓缓开口,“但那是周礼。秦法自商君变法起,便是一法度、衡石、丈尺。爵位可减刑,不可免罪。更何况——”
他顿了顿,“你只是乐乘的远房侄子,连‘亲属’都算不上。跪下。”
最后两个字,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
乐虎腿一软,扑通跪倒。
堂下诸吏交换眼神,心里都多了几分掂量。
“乐虎,三个月前,你因争水渠打死农人刘二,可认罪?”
“不认!”乐虎梗着脖子,“是刘二先动手,我那是自卫!”
“自卫?”赵牧拿起验尸记录,“刘二头顶遭受重击,颅骨碎裂。你说他先动手,他用什么打的你?”
“他、他用锄头!”
“锄头?”赵牧看向周昌,“周县丞,案发现场可有锄头?”
周昌忙道:“回县令,现场只有一根木棍,据说是乐虎所用。刘二的锄头在十步外,没有血迹。”
“那就是了。”赵牧看向乐虎,“刘二用锄头,却在十步外。你用木棍,却打碎了他脑袋。这叫自卫?”
乐虎语塞。
“人证有三:邻村王老汉、李寡妇、还有你家的长工。”赵牧继续道,“三人都说,是你先动手,刘二逃跑时,你追上去从背后一棍——”
“他们胡说!”乐虎急道,“王老汉跟我家有仇,李寡妇是刘二相好,长工是被逼作证!”
“被谁逼?”
“被……被……”乐虎说不下去了。
赵牧敲了敲惊堂木:“乐虎,本官给你两个选择。其一,老实认罪,按秦律,斗殴致死,可判斩,但因刘二先有挑衅,或可减为黥面、徒刑。其二,你坚持不认,本官就重查此案——但若查出你撒谎,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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