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一个刑警的日子1》(2)(3 / 4)
隗哥果然料事如神!我对隗哥佩服得五体投地。
沈福找她要钱,这已经是第四次了。她说,沈福头一次联系她是在我们找过她之后大概两个星期,给她打的传呼,她把电话回过去,发现是沈福。这人说话云淡风轻,她问他一直不出现是怎么回事,他说没什么啊去外地了,刚回来,约她出来吃饭。她说警察到处找你,沈福说可能是因为前阵子我们砸了家歌厅,说宝贝你别说我找你,跟谁都别说,我躲躲事儿就过去了。
面儿一见上,沈福张嘴就是要钱。姑娘给了。没过一礼拜,传呼又来了,说让她往一个地儿送水。送水干什么?实际是骗她过去,还是要钱。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第三回马上也跟着来了。事不过三,姑娘还一直心里搁着隗哥跟她说过的话,越想越害怕。至此,她不相信沈福了,她觉出不对了,打砸个歌厅事儿说大是大,可说小也小,怎么就一直躲着不出来还一直要钱呢?
隗哥拿死者金笛的照片给沈福的女友辨认,她说见过几次,有印象,因为小伙子不仅长得帅,还特别热情大方,几次大家一起出去玩儿,都是他埋单,你拦都拦不住,特实在那种。爱喝酒,跟所有朝鲜族人一样,能喝、爱喝。但说起矛盾嘛,姑娘左思右想连连摇头——没有呀,大家本来认识也没多久,哪儿来的矛盾呢?
自此,我又陷入了迷茫。会不会……我们的思路出了错?会不会是我们太主观太一厢情愿了?但隗哥坚持,他说,子承,不要太纠结原因。等真相浮出水面,因由自会昭然若揭。别动摇,咱们已然走到这儿了,对错都要查下去,哪怕是排除,哪怕是错了,错也有它存在的意义。查不一定对,不查一定会后悔。更何况咱们查到现在,这是唯一合理的推论,多人行凶、手法凶残,也恰恰是熟人,才会产生爱恨情仇进而导致过度杀戮,沈福一伙十分符合咱们的物理证据。
那就继续往下查吧,我跟定了隗哥!
隗哥分析,沈福一直躲藏在本地,没能跑,因为他手里没钱,无业青年嘛。别说往出跑了,日子久了吃饭都成问题。那他不敢回家,总得有地儿住。那么,说送水那回,姑娘去的地下室就很可能是他的藏身之所。
地下室,是这座复杂城市的地下心脏。南来北往的人涌入这座城市,首先选择的就是这种廉价的居所。也因此,这种环境极为复杂。既有做小买卖的商人,也有大学毕业搬出宿舍的大学生;有饭店的服务员,也有热爱摇滚乐的小青年;有奶孩子的村妇,也有失业小夫妻。
我们谁也没见过这个沈福,仅有个他女友的大概描述。调他户籍吧,一来不是本地人不那么容易,二来上头都说不让跟进了。那怎么办?我们派外线跟踪他那个女朋友,找到了一处地下室。隗哥带着我开了个房间,我们俩就住进去了。
那个时候害怕吗?
我当时刚当警察,心里必须颤颤的。毕竟这是头一次接触杀人犯,而且还是近距离的。那种激动,睡不着,又彷徨不知所措,也不知道你要干什么,身体颤颤的。有一点点恐惧,但另一方面,我觉得有隗哥在啊。跟着隗哥的这些日子,我总觉得隗哥是万能的。
我们在地下室住了三天,隗哥费劲巴拉从队上好不容易调来了一批准备人员,将近十个。结果到第四天的时候,其中一个队长说,这个案子不靠谱,走了。其他探组属于配合你,一看没戏,队长都走了,那人家可不就也跟着撤退了。最后,就我俩继续在那儿侦查。隗哥坚持。十分坚持。
就那么巧,当天下午四点钟,旁边房间突然就来了七个人,没见过的人。我隗哥说,子承,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必须干了,再不干没机会了,他们有可能退房来了。
我说隗哥你别急,我上去问问出租部,给您确定一下。
隗哥说好,别愣头愣脑打草惊蛇,观察一下周边环境。沈福的女友没再搭理他,我怀疑他们觉出不对劲了,怕暴露,很可能就是要撤。
我一打探,嘿,隗哥果然料事如神,就是来办退房的。
隗哥问,你联系队上没有?
我一拍脑门。
猪脑子。隗哥骂。一句话说不到自己就不会想!
很好,我们俩人,就隗哥带了一把枪。一把枪,俩探员,七个嫌疑人,还大多未成年。事出突然,我慌张极了,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隗哥说,子承,别愣着,抄家伙!
我抄什么家伙?我随手拿了个墩布,拿起来又觉得不行,墩布能干什么呀?隗哥来了一句“厨房抄菜刀去”,人就出去了。我想着去厨房拿菜刀,再回来肯定就来不及了。得了吧,最后我决定赤手空拳往里冲。
隗哥端枪,我紧紧跟在后头,这一冲进去,沈福也好,其他几个孩子也罢,都蒙了。隗哥拿枪的姿势标准,但他的手在颤抖。
事后我说,隗哥我瞧见你手抖了,您也害怕啊?他说不是,说子承,我在思考一个问题——这枪我开不开。如果我不开这个枪,有可能炸锅;但是我开了这个枪之后如果不响的话,这帮人就把咱俩都干了。知道吧?那个房间特别小,万一要开不响怎么办?这枪,咱们这种枪不响的机会特别大。
隗哥的那把枪是1964年的,而且长期不保养,开不响的可能远远大于开响喽。
不过,到最后隗哥也没开枪。
在这场对峙中,隗哥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管面对什么场面,甭管对手是多少人,气势一定要足。隗哥个儿也高,拿着那枪一端,气势就是足。谁他妈也不许动。目光秒杀。我觉得他在这里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就那四个字儿,目光秒杀。
这帮人,真没一个敢动的。隗哥端枪对着他们,喊我说,子承上手铐。我说行嘞,还故意摸了摸后腰,其实哪儿他妈有枪啊。隗哥戏可足啦,又说,子承枪别走火儿,你枪别走火儿啊。我说成,我把枪别好了,这就去绑他们去。
虽然嘴上这么说,可实际情况却是,我不仅没枪,我也没铐子,什么都没有,要啥啥没有,都不用翻兜儿,绝对是兜儿比脸还干净。
正束手无策的时候,隗哥提醒我说,用鞋带呀。我说行,蹲下开始解那几个孩子的鞋带儿。我还故意掖了掖后腰里那把根本不存在的枪,实际上什么都没有,背后做一个动作而已,是有点儿戏精那意思,演着快上瘾了。鞋带这么三下五除二给撤下来,我问,隗哥,鞋带系哪儿啊?
你傻呀,隗哥吼我,系他们两个大拇哥,大拇哥系在一块儿,任何力量使不出来。,第一次使鞋带系嫌疑人他们大拇哥,就是隗哥教我的。把鞋带全解下来了,我去系去,当时的感觉也不知道是害怕、恐惧还是勇敢,第一次绑人居然用的是鞋带。其实也挺扯的。
我拿鞋带,把他们全给绑上了。弄利索之后,给单位打电话,让他们来接人。隗哥端着枪,在屋里就开始震慑,谁都不许动。他故意说子承你刚来参加工作,我真怕你枪会走火,我拿枪,你别动,不听话的,你打他们一个是一个,你练摔跤那么多年,这就派上用场了。这么一通言语震慑,这帮人就基本上没什么动作了。
当时我隗哥确定里面有一个叫沈福之后,就知道抓得没错,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不一会儿队上车就来了,一大片人全都来了。同事都说,抓得漂亮啊!你们俩抓这么多人!队长也来了,把人往车上一装,直接带去了太阳宫派出所进行审问。
在讯问过程中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我讯问了一天,没有一个承认的,都发含糊。因为没有证据,我不能光靠推理破案,又不是侦探小说。这就到了一个案子的瓶颈了。人抓到了,不等于案子就破了。局长也来了,讲话这是北京市挂账的一个案子,必破的一个案子,呵呵,又不是先前说先放放的时候了。为啥啊,人抓了,看到希望了。可是越抱有希望,我们压力越大。
上升到大案要案的高度,你要是抓错了人,尤其你还带枪了,就等着吃不了兜着走吧。但隗哥坚定地说,这个案子不是沈福干的,我负全责,一定是他!坚定不移,一定是他。就这样隗哥就把我们的信心又给鼓舞起来了,带着我们继续讯问。
到了第三天,其中一个从犯招了。他害怕呀,就这么关着他们,来回来去一个个提审,威逼利诱逐个击破。人都怕事儿,能躲则躲,一看躲不过去了,那事儿小的就扛不住了,他事儿小,他犯不上小事儿变大事儿啊!原来他们当时是五个人,仨人轮番拿刀扎的。这仨人扎,另俩从犯干吗呢?一个抬脑袋,一个抬腿,给死者扔到西坝河旁边了。搬尸。
说起这个青少年团体犯案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有等级制度。
这个就特别……怎么说呢,有点儿控制人那个意思。我们仨动手杀人了,你们俩地位低,轮不到你们俩,但你俩也别想置身事外。那其中一个孩子,有心计,求表现,扔完了以后,把死者的那话儿就给割了。割了,啪,还给扔了。回去跟为首的这个沈福这么一说,,这个老大就高兴了,他就觉得自己倍儿有出息。
这个案子整个过程就是这样的。凶器后来带他们指认现场,也从河里捞出来了。这案子等于我们将被动转为了主动。先抓人,审讯,然后根据口供,收集了证据链。匕首出来了,哪儿来的,谁买的。人抓着了,血衣裤在哪儿,扔哪儿了,找回来比对血液,包括鞋印,等等。隗哥经常和我说,办案子,不能光凭直觉,但一个好刑警,必须有他的直觉,就是这么个道理。
结案之后我仔细想了想这起案子的杀人动机。林苗苗是为了五块钱死的,那么金笛呢?他的死不是因为钱。
说出来我都不信,因为什么?很简单!
酒是导火索,面子是根本问题。
就是喝多酒了。这个艺术小青年儿啊,家庭条件好。肯定好,那个年代,就跟父母出国了,在国外生活好多年,回来到画院进修油画。那他那个……说思维也好,习惯也好,或者说层次,跟嫌疑人他们就不一样。不一样还是他层次高,层次高不说,还有钱,说个这那的,都是别人不知道的。
那嫌疑人他们就觉得这个孩子爱吹牛,又看不上他们。得,矛盾就来了。尤其这个老大,平时吆五喝六惯了,都以他为中心,冷不丁这孩子加进来,说他们不知道的生活,花他们没有的钱,你这属于啥?属于邀买人心,你是要当老大是怎么的?最后,这个老大就给他干了,动机就这么简单,一条人命就没了。就是妒忌心!
你说他杀人动机,为钱也好,为情也好,都不是,就是妒忌心。咱们一块喝酒,你为什么那种表现,上我相熟的场子来喝酒,你不给面儿,又摔杯子,又干吗的,你装什么逼?其实不是,小伙子就是喝多了。他到北京来,没什么朋友,平时画画又枯燥,就爱上个歌厅娱乐娱乐,认识了老乡,就特愿意往一块儿凑,大家一起放松放松,你说小伙子是要出来混社会?真不是。
说起那会儿啊,咱们这儿土,人家国外洋,在人国外这都是正常娱乐。就跟咱现在去酒吧、去ktv一样,挺冤的其实。话说回来,这点事儿,本来你打他一顿也行,为什么要杀他呢?是因为沈福是圈里的大哥,我要巩固我大哥的地位,你不听我话,我必须给你搞了,我不搞你,另外五个人该不听我的了。
沈福的逻辑就是你是我兄弟,我带你玩,但你不能爬到我头上来,大家一起出来你敢这么牛逼,又是喝酒,又是摔杯子,又是耍酒疯,全都不行,出去给他干了,出去就弄死了。小孩特别帅,给弄死了。那帮人真狠,真往死了干。他们对自己人也特别凶狠,自己干自己人,基本不留活口。
案子破了之后,我审问的那些孩子一招供,我当时一下就从屋里蹿出来了,说我好大喜功也好,就那种感觉。压抑了四个多月,经手的头一个杀人案给破了。那个时候我对杀人还没有概念呢,正是这个案子给了我概念。兴奋,这个案子曾经顶着那么大压力,曾经那么不受重视,又一直浮浮沉沉云里雾里,终于拿下来了!
我从一楼蹦到三楼,去跟领导汇报,说案子破了,满楼地嚷嚷,压抑不住。后来他们说我,你神经病啊,犯病啦,小声点儿。可那种兴奋,实在是不会表达了,只能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发泄,嚷嚷,手舞足蹈,用行为把它表现出来,很happy,就是很happy,那会儿如果放上音乐的话,准能跳起来。老实说,其实没有特别深层次的感受,就觉得新鲜和好奇,满足你的好奇心了,满足你的好胜心了,满足你拯救世界的欲望了。这种坏人必须得抓,恶人必须抓,黑白必须分明。
兜头一盆凉水浇下来,是这个案子破了之后,老两口来了,跟我们说了这么一段话。他们说,破不破这个案子,对我们又能怎么样呢?实际上这个案子破了,对我们又是一种伤害,他们都是好朋友,把我们儿子杀了,法律惩罚他们了,其实对我们又是一种伤害。这案子破不破对我们没有太大的关系,结果无非就是我们的孩子没了,破不破案是你公安局的事。
我一听就炸了。咱们刑警队把这个案子破了,你应该对我感激,最起码得表扬一下吧。心里那个憋屈啊,别提了。你儿子死了,死得不明不白,死得那么惨烈,你们也不配合工作,我们大浪淘沙似的跟进这个案子,抓捕又那么危险,怎么到头来还我又伤害你们一遍呢?不懂,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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